[職場] 我很想辭職,半夜跟老闆簡訊兼糾纏了許 …

看板CareerLady作者 (Qmo)時間13年前 (2011/02/09 04:39), 編輯推噓10(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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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想要辭職, 可是一直辭不成... 想要詢問板上的大大我該如何是好... ---------------------------分隔島--------------------------------------- 公司的工作環境並沒有說很糟或很好, 說是公司,其實只是一間服飾店,在去年七月的時候拓展了他們的網拍事業, 我是八月的時候進去,這也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因為正值大二升上大三的暑假 大家打工的打工,實習的實習,因為我們都要賺畢展的場地費跟材料費約莫要個四五萬 我也就請原本就在裡面的同學介紹這份工作給我。 而我是以「正職」的身分在那邊工作。 暑假期間,工作時間14點到23點 開課時,他也特許我們可以禮拜一到禮拜五工作時間是18點到23點 一開始,覺得一切都還好, 不過從期中考前兩周一直持續到期末考周, 波濤洶湧而至的是一堆作業、考試、小組作業...諸如此類 雖然照公司規定我們最多只能休六天 不過他也是說特許我們可以因為課業過多,就請多一點假沒關係 這點我感激萬分。 他覺得我是個省吃的學生,所以也常常帶有的沒有的給我跟我朋友。 一直到期末轟炸結束,我的畢展錢也存夠了, 想辭職的念頭越來越深, 主要原因有一,我想要趁我還是學生的時候,做一些只有學生能做的事情。 然而,工作的件事,讓我失去很多時間,我原本預計上學期要靠自學的方式學會德文 但因為工作量的關係,我也實在沒有時間跟體力去聽德國之聲之類的電台 其次的原因二,老實說,薪水少,工作量大。事後我也發現老闆常常要求我們做的東西 根本就是違反著作權...時薪95,雖說在其他同學的眼中這種薪水算很高,我也百般納悶 為什麼高雄餐飲服務業的薪水都這麼低,最低是65,普遍是75、85... 會有95的餐飲業應該只有連鎖店,王品或是21風味館吧?(就我聽到的) (不懂勞基法到哪了) 工作量大的是只,我工作基本上是拍攝麻豆、排版、上架、客服、打雜, 還有比較不一樣的就是要畫室內設計圖3D跟平面(老闆也想拓展到這塊,目前在畫的 只是老闆的家,他要我幫他設計這樣,當然沒有另外加薪或什麼設計費,都沒有) 因為老闆是個很強勢的人,基本上他對於設計系學生=很懂軟體的人可是不懂設計 這樣 所以,畫3D圖他就也是說,先讓我畫看看,然後他會在修正,在要我改,這樣 總之綜合以上原因, 我在剛剛一點的時候就發了辭職簡訊給他,畢竟有點過意不去 以下,我傳過去的第一封 『  我有一點不情之請,因為十分難以啟齒,最後我才決定用簡訊  因為我下學期教授要我上台北做專題,又因為這學期我又有科目被當的關係。  所以我下學期有晚上的課,還有別的學校的課。。  希望您能諒解,我下學期前;也就是月底,就無法繼續工作。  對於老闆您的照顧,在下沒齒難忘。                  』 沒幾分鐘,老闆又傳了這封 『  挖~  那A安捏阿~  如果上少的天數可以嗎?  留下來阿。  另一個人知道嗎?   』                              ※另一個人是指我朋友 然後我又開始打了第二封信, 一邊跟我一個台北的朋友討論我要怎樣回他 正當討論之時,老闆又發第二封簡訊 『  先少上幾天沒有關係  等你穩定在上多也行  總之希望你能繼續  別放棄   當初我應徵你  我也是沒放棄你  希望你能想想   』 看到這我都心都寒了,貌似他沒有看懂我的簡訊似的 我朋友只說了一句:好一個強硬派的老闆 then我又繼續打了第二封 『另一個人他不知道我要辭了  因為課程排修的關係,我只有禮拜二晚上跟禮拜天沒有行程。  但因為如此,我也很害怕期中期末考之時,還要再休假,變成大家的累贅  從初三教授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就一直在想,這也是我痛心的決定,  我也不想放棄,畢竟這樣難得的環境...可能我大四或畢業的時候再回吧...  』        我朋友看了我打的簡訊,他說機率大概也只有三十趴吧        我心裡是OS說,我上學期的期中期末忙的都跟鬼一樣了,        上學期還都是晚上都可以上班,下學期的情況不同,而且更糟,        上學期我都被當掉一科了,應該可以體諒我吧?                      事實證明             我想的太美了 快要三點的時候, 噩耗 十足的噩耗       『 那就先上那兩天就好了         真的要休假,就休           現在室還有多一個人幫你們拍照,         就等你恢復的時候可上多時在上         暑假應該有放假吧?         我男朋友(我會變成要畫3d圖就是多虧他)也一直叫你繼續上         少,沒關係         別放棄好嗎                       』 看到這封,可列舉幾點疑點或盲點或澄清, 一、這樣一個月八天,我明明可以做別的事的,在已經沒有金錢壓力的情況下   要我一個小時不到一百元販賣我的時間,我實在是萬分不想要! 二、老闆是不是看不懂我在打什麼?我都說我三四月要上台北了,他要怎樣我上班 三、四月回來就是期中考 四、說實在,這次離去,我一點都不想再回來,更別談說什麼暑假。   我已經有決定好去實習。跟我自己的行程 五、這學期我自學如果還學不會德文跟日文,我絕對要殺人(!? 六、分析這封簡訊:「我條件都這樣了,你在說你要辭職就是你 討 皮 痛」 七、我哪時說要放棄了 大概心中一堆的OS就是這樣↑ 這封的簡訊我還不知道要怎樣回覆 確實是還不錯的條件 但也就我第一條所說 辭意已決               可是我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僵               這樣對我固然也不是一件好事              (忘了說,因為這間店在崛江) 我想明天大概就要跟他對峙了,現在也要五點了,現在傳就太怪了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想出解決之道 附帶一提,我不想打出老爸卡(?            【文長抱歉,謝謝大大的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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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你很不想做了~@@ 這樣應該也沒啥好說的~就堅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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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沒錯,可是不知道有沒有可委婉表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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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議這種事當面談比較好 也比較尊重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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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闆只是突然少個人手 希望你可以先留下而已 她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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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也有底 要再徵人了 只是希望你在這段過渡期 幫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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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別想這麼多 有時候想太多 事情就變得好複雜 其實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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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覆都還OK阿 倒是你的OS把你搞得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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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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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議你見面跟老闆談 (先把停損點設好) 確認老闆到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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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能不能讓你離職 (現在到月底還可以幫他帶新人) 若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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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很堅持 態度強硬一點的說 三月以後 可以轉為工讀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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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班幫忙 最晚3月15日(或3月底?看你自己的停損點) 就要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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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於課業了 另外阿 建議你打完文章可以再看一次 你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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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詞還滿奇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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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平常用詞就是這樣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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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用簡訊辭職很沒禮貌 等級大概跟用MSN告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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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懂msn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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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辭職方法 有可能被老闆認為你在討好處並非真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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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且嚴肅的說你想辭職 不要用聊天的方式 很容易被凹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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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辭職很沒禮貌+1 = = 一開始當面用堅定的態度講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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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直接說不就好了嗎?有啥好不好意思的~用簡訊很沒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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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老闆再我上班時間時,都沒有空(要顧服飾店) 我下班的時候,她們還要繼續工作到12點多 所以簡訊是下下策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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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直接說了要加薪吧,設計工作還給95,超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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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顧課業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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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些自行腦捕的想法簡直莫名奇妙,幹麻這樣猜測老闆,何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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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補是因為他平常的行為,(因為文中我也沒有提到他在暑假寒假時怎樣操) 有一些也是我朋友給我的建議,我也沒有做太多的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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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簡訊辭職超沒禮貌,話講清楚不行嗎?迂迴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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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2:28, , 22F
沒禮貌加上你自己的OS......老闆也太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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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請大大您去應徵這工作,相信會有愉快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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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簡訊實在滿失禮的,這種事當面講清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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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會說看看的,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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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沒禮貌,半夜傳簡訊辭職,然後時薪不到100是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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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說,我之所以會挑半夜,是因為他都是六點才睡, 以前他也常常半夜三四點打電話給我,因為我知道他醒著 100元不是什麼委不委屈,癥結點並不是薪水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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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應該算工讀,很少有正職可以只工作18~23點,以工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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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說是個難得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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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MSN告白=沒禮貌沒誠意 跟你用簡訊說要辭職一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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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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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下去算這樣已經符合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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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覺得是就是囉,我也不是要爭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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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三點真的是你自己補的東西 = = 一般老版當然討厭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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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頭徵人+培訓~能留幾個就留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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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噢,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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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以現在普遍學生水準,這篇文風蠻有趣又清晰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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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跟文章無關 不過我覺得很可愛哈哈哈(不過簡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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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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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謝謝!簡訊的事情我也知道了 剛剛老闆已很暗示的方式(就是我知他知的方式,其他員工不知) 提到我簡訊裡面說的東西... 老闆還是希望我留下來, 在台北他說無可奈何, 希望我五月可以回去工作不要中斷這樣 我也不好意思說我有別的行程 也很感謝各位前輩們的見解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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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願意或無法了解「想離職員工心意」的老闆,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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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說『無論如何,我X月X日一定要離開,沒有第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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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無論老問說什麼,只說「不好意思,X月X日一定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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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一直講到老闆心死為止就對了~ 值得留下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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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和老闆說,更何況根本不值得留下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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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別廢話還那麼拖泥帶水的了....盡力收尾到時間到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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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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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設計師老是被當做美工的 你們這些人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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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當初也只是抱著學習的心態去的,所以也可能是這樣,所以設計生老被當成 美工的、價值貶低,也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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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是傳簡訊,沒解釋清楚,才造成妳心中那麼多奇怪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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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談勞基法啊 我記得勞基法也沒有規定一定要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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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好像十天前告知即可 十天後就正大光明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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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走就堅定立場直接找老闆談~想做的事情為了時薪95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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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耽擱到~以後想起來你會非常後悔!!!既然經濟沒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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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老闆說清楚你預計離職的日期~他想凹你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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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覺得你做的不錯且配合久了 換人很麻煩 才故意忽視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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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意 但建議你要堅持一定要辭職 不然要做不作的呆下來 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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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更不愉快 不如一次辭掉的好 我之前就有類似的經驗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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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到非常不愉快 老闆覺得他付我薪水我該好好幹活 我覺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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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屑那薪水只是辭不掉才被迫呆在那上班 後來連朋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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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又跟我說,「你三四月要上台北也是無可奈何,希望你五月不要中斷, 少上沒關係,你還記得我們做滿一年可以出國旅行你知道吧?」 知道是知道,可是是我要湊到一年的話 (扣掉三四月沒有工作,那我要到今年十一月才有資格) 如果我到時候才要辭又更難了哈哈 當然我也沒有說什麼「我只說了如果教授沒有要我幹麻,我也沒有意外的話。」 這樣 應該是可以的吧? 老闆也表示他知道了(不過我認為他心底應該是覺得我五月一定會回去) ※ 編輯: yudgrayman 來自: 114.47.20.5 (02/1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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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真的不想做 就不要說什麼二日晚上沒行程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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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有機會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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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KQe7Ir (Career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