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 勞動契約

看板CareerLady作者 (OMG)時間14年前 (2010/01/03 20:53),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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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六月畢業的新鮮人, 很幸運的九月就找到這份工作, 記得當時的心情是"有工作了",其他的沒有特別想什麼 當時有簽一份勞動契約書, 在我要簽下大名前,我還是有看了一下每一條內容 (我知道這是基本啦~只是新鮮人什麼都不懂得時候, 很容易別人給你什麼你就都會照做就對了) 條文大致上都是合理的(不過我忘了要一份影本了) 我想問的是..我的簽約是到12/31(也就是星期五) 不過主管都沒再找我談論簽約的事情(但他最近真的很忙就是了) 但我這個職缺也都還是有再應徵新人 甚至,已經確定我這個職缺有個新人過幾天就會來上班了, 恩~~~說了這麼多 我只是想問,勞動契約上的期間,時間到了, 是不是需要再重新定契約呢? 不管公司有沒有要再續約,是不是都應該再與我約談? 還是時間到了,就是"掰掰 再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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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續約的話應該月中了都會先講 可能還有程序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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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是一年一聘的約的話時間到了就要簽新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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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動作的話最好問一下 勞基法好像是規定一年資歷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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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前七天(?!)告知的樣子 讓你有時間找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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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簽的期間是四個月,所以有可能要再見掰掰了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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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班時問問主管,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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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3:27, , 7F
契約應為一式兩份 你應該也要拿到一份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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