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規及看板走向討論

看板CarShop作者 (渺渺)時間10年前 (2014/08/06 23:40), 10年前編輯推噓24(24077)
留言101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接手板主兩週,回頭看了當初創板的申請資訊以及ptt上其他買賣資訊看板 再想想以前車板的買賣文,有以下幾點板規希望做更改, 如果大部分的板友沒有太多意見,一週後就會開始試行並公布臨時板規。 經過兩週的試行再針對有疑問的項目做修正(試行期間將以勸導及提醒為主,懲處為輔。) 歡迎推文或直接回文討論 1/禁止自刪文章,並禁止清空買賣資訊:主要是不管成交與否,資訊的保留 讓之後的人可以參考,並保留證據避免紛爭。 2/新增討論規範:推文或回文回信時語氣不佳,甚至涉及人身攻擊         或是任意刪除版友推文。         初犯警告,累犯水桶14天,重大情節可加重處分。 3/修改車商/複數車販售規範:刪除板規十。售車僅自售可使用,若車商裝自售永久水桶。 自售可在合理情況張貼2-3台車,家裡車有多想賣一台               定義個人車商:透過買賣二手車(不論維修保養修改)營利 張貼文章請利用[車商]不需填寫營登資料,但需填寫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地址 且承諾 個人一年內未銷售超過5台車,且告知張貼時間點一年內賣出幾台車 無論透過任何管道實際上的買賣行為皆計算其中。(將有格式填寫)       4/板規九修正:板規九、車商刊登必須填寫完整預設資料,            違者逕行刪文並予以水桶14天(累犯可加重處分)。    5/發文正確使用分類且盡可能填寫所有預設資訊 [週邊] 全新、二手請在標題敘述。商家請勿使用,請利用廣告且填寫營登資料。 [購車] [售車] [詢價] 請使用制式規格發文並填寫預設資訊。 以上違者,初犯警告修正,再犯水桶14天。累犯可視情況加重處分。 [車商] [廣告] 請填寫營登資料,含新車業務。 以上違者,逕行刪文水桶14天,再犯可視情況加重處分。 6/整理新車/二手車業務名單置底,會再設計格式。有興趣者請填寫後回我站內信。 提供使用者參考。每半年更新一次(持續有填寫才放,否則刪除資訊避免雙方困擾) 7/板規處分有疑問請直接來信板主詢問討論,回覆後仍無法接受。 請保留信件往來至看板組別<L_TradeCente>申訴。 以上幾點提出來討論,歡迎大家討論。 有問題的部分或沒提到的部分可視情況新增、刪除或修改。 若有議題產生爭議將舉辦投票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46.2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Shop/M.1407339650.A.53B.html

08/06 23:45, , 1F
我自己對於個人車商是覺得滿怪的啦 要營利就去辦營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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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另一個想法是禁止無營登車商發文,有很多其他管道可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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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道會不會讓想買二手車的板友減少選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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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19, , 4F
1.自售2~3台車的合理情況定義不明確容易有爭議。2.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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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出的車輛舊文除了不能文章清空外,也不能修改刪除價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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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參考。3.心得文的車款/年份/價格版規還沒有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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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個人想法,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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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28, , 8F
純粹建議 像機車買賣版一樣 無須分車商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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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28, , 9F
限定發文間隔時間 不能重新發文 自刪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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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29, , 10F
這樣不用去費神界定身分 還會有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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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走向可以偏向立法先慢慢調整 但執法確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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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個人對於版主最後採取怎樣作法,都沒太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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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0, , 13F
確實執行板規板務 大概就是一個85分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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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解釋 這不代表能 同物多發 分身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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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管哪種方式,這些都是可能會出現的漏洞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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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提升發文門檻 (並非提高單一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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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多條件低門檻限制也可 (例如增加 退文 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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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嚴重者 愛射後不理者 自然可用退文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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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7,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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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區是必要的 可以幫板主省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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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56, , 22F
開了個洞給假自售的,有把握抓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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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2:11, , 23F
自售2~3台有點不合理,除非註明是代PO或代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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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8:37, , 24F
車商賣車賣到需要用騙的,也是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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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41, , 25F
如果有認同自售可販售複數車的板友也請出聲讓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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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這樣的考量也是之前有人堅持為什麼車商可以複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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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42, , 27F
自售卻不行 我也認為理由原因寫清楚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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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有質疑或沒人支持會考慮直接刪除複數車規定改單一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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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自售可Po複數車,因為我家一人一台車,總共也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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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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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複數車,拿行照佐證持有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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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版上一些個人車商說不定也有便宜的好車~或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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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有價差的拿出來賣也OK吧?這樣子會不漏失很多買賣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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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車的機會?我大都一年換一次車~這樣可以上來PO自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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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定義是 透過買賣營利 如果你一直換車 能營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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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營利就是折舊維修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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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個人車商就是一個很奇怪的存在 單純買賣頻繁自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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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就是自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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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把好車介紹給板友參考 沒營登請問應如何刊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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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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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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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刪除板規十,修改成同時可以貼兩三台ok,但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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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不能超過六台還是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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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確實規定,一年車輛交易六台以上要有營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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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賣六台以上,卻又說是個人自售,這比例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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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能自刪,但是可以說明定義個人車商的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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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nestKou 請閱讀3/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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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規定只有一個動機 合法下 讓個人用戶得到盡量多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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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還是要管制總量啦!都規定一年賣超過幾台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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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登了,一年自售七八台以上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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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板友 我敘述有問題很抱歉 3/就是要選擇[車商]發文的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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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說自己在張貼文章一年內賣出幾台車 任何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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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此數字超過5台 他就不符合個商資格 不得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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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個商的定義不是我發明的 只是既然有那樣的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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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給予空間販售可以讓個人買家有更多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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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要讓交易量少的車商不需要有營登才能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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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放寬。對於有盈利的自售又要提供更多資訊才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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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才會產生個人車商的定義,這樣理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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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看了五次我看不懂 建議可私信討論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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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本來就不該過度頻繁 但我只能管這裡他張貼跟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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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半年內 賣了三台不同的車我就會去信詢問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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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看板文章有限 每篇文章我都是檢查ID 檢查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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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刪除文章 之後若確定執行不刪文 則只檢查前兩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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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討論個商,應該還是要限制自售的總量,不然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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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最多賣五台,結果自售一年七八台甚至以上那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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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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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49, , 88F
他只要在這個看板半年內有任何異常(比如賣三台不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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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49, , 89F
我就會做詢問了 另外上面有個板友說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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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50, , 90F
車商賣車賣到需要用騙的,也是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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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50, , 91F
然後我還有檢查ID跟聯絡資訊啦 但他要裝我還是不可能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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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53, , 92F
檢查IP = = 抱歉 最近有點問題 容易打字錯跟表達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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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57, , 93F
詢問只有警告的作用吧(對假自售來說)!還是限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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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57, , 94F
不能自售超過五台比較有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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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7:00, , 95F
一次警告 兩次水桶14天 再犯會考量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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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7:01, , 96F
這也是我反對直接刪除板規十的原因,但是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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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7:10, , 97F
會參考 週間會張貼出試行板規 謝謝以上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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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1:04, , 98F
建議規定賣車或心得文,除了車型外還要寫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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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1:04, , 99F
例如Toyota的J、E、G,或Nissan的S、SV、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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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1:04, , 100F
這樣才有參考性吧,不然等級這麼多,誰知道是哪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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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1:05, , 101F
對了,是不是營業車也應該要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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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uao2Kx (CarS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