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忘了把本票拿回?@@"
各位先進大家好
我今天一個人去花蓮自由行
在火車站前面某間租機車行租了台機車
簽了一張契約書(左下角有本票)
我簽名在契約書的欄位
乙方:XXX
承租人:XXX
但沒有寫在左下角的本票欄上....也未押手印之類的
也沒有寫戶籍地址在上面...Orz...日期也沒有
(當然上述資料業者也可以憑影印文件謄寫)
這樣的感覺像是空白的本票有效嗎?
剛爬文應該是還有效 因為是和契約書在同一張....
後來因為很晚了 業者可能累了
我也累了 我忘了和他要回本票
他可能也忘了將本票還我
而我就打道回府
剛剛想起來後 打電話過去問
她可能覺得太晚打電話(睡覺了吧?!有點怒的樣子)
她說還完機車後她就已經撕掉了
可是我自己還是有點擔心
想要明天中午再去花蓮和她把本票拿回來
(至少要看契約書左下角撕掉了)
大家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心情頗糟的@@" 居然這麼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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