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泡] 諸君,我喜歡蠍女 其一(3)
底下我是從小林那邊得到關於A的訊息,
他提供的訊息比L還豐富,
讓我知道A在畢業後幾年的生活際遇,
而且我還因為小林的通知,和A有一次再見面的機會。
2005年初,小林因為工作的緣故回到淡水居住,
某天晚上我找小林吃飯,
當我談到A的時候,小林把他對A知道的事情都告訴我。
A畢業以後,工作的狀況很不順利,
她曾經寫過一本小說,有出版販售,而且反應似乎不錯。
出版社看她這樣,就叫她再寫第二本,
可是第二本和第一本的反應,卻是天與地的差別,
出版社好像就跟她解約了,她的寫作之路似乎也到此結束。
(我曾經在學校旁邊的租書店,看見A在小說區翻書,
可能就是那段時間的事)
後來A去過電視台,也去過南陽街的補習班當櫃臺人員,
工作不是很固定。
而A和她男朋友之間怎樣?小林說A的男友退伍了,
講說要考研究所,可是每天都泡網咖玩線上遊戲。
我聽了覺得,好像跟之前同學們談論的情況差不多,
那麼A的男友還真的是滿糟糕的人。
2006年5月底,小林突然在MSN上面告訴我,
A和她男朋友已經分手了,
而A在淡水山下的一間旅館大飯店上班。
我聽到A和男朋友分手,心想這樣去見她就不會尷尬了,
所以某天中午我去飯店找A,
可是A見到我,反應卻非常冷淡,
我們講沒幾句話,好像有點不歡而散。
當天晚上,我和小林在MSN談到中午發生的事,
我對小林說,A似乎不想見到我,小林也很訝異。
其實我去找A,是有那麼一份「看看自己有沒有機會」的私心在,
而且那幾天我夢見A好多次,
夢中的我,有勇氣向她告白,但是她好像都笑而不答,
而現實中,我則是很明白地被她判出局了。
最後我對小林說:
「小林,謝謝你讓我做了一個美好的夢,雖然沒有實現。」
之後我和研究所同學談到這件事,
他們說,我去找A本來就不對。
第一, 我去找她沒有事先通知,又沒有在飯店的餐廳用餐,
我這樣不但不是客人,根本就是去騷擾A的無聊份子。
第二, 我和A沒有交情,A或許還沒有從分手的傷痛走出來,
我這樣去找她,會讓她有「你是來嘲笑我,看我出醜的嗎?」這樣的想法。
所以說,我是又幹了一件無法挽回的蠢事了。
但是這並不是我最後一次遇到A,
往後兩年,我還是有在學校附近和A不期而遇,
她好像一直住在學校外面的出租學舍,
和我的活動範圍是有重疊的。
我印象最深的是某天晚上她去體育館練舞,
我從社團教室出來,剛好就遇到她。
我和她走一小段路,對她說說我的就學情況,
兩人就分頭走回家了。
後面的一、兩次相遇,我和她都是對望擦身而過,
沒講到什麼話。
就這樣到2008年,我研究所畢業搬離淡水,
也表示我和A的「不期而遇」到此終止,不會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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