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配偶移民工簽與PGWP那個呢?
2017年9月,來到加拿大唸為期兩年的設計相關的college。2018年四月底與交往一年多的
華裔加拿大公民結婚了(一開始是遠距離)。我將在今年四月畢業,畢業後可以申請至多
3年工簽,以後想往藝術相關的工作發展。
這幾個月也在DIY準備境內配偶移民的資料,準備起來真的好繁瑣呀,卻又不放心交給代
辦。
境內配偶移民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可以有開放式工簽(不確定可以給多久)畢業後也可以
申請PGWP 我就有點卡住了,不知道這兩者會不會有牴觸,先申請哪一個比較好呢?要先
等畢業再申請移民會比較好看嗎? (在台法律系肄業,高中畢業學歷不知道會不會影響
移民局的看法)
希望有大大能為小女子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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