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不服C_Chat板主群之永久水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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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情想再請問一下板主 不好意思 關於以下兩案. ┌─────────────────────────────────────┐│ 文章代碼(AID): #1Ogiaf4N (C_Chat) [ptt.cc] Re: [新聞]圖書館放爆乳漫畫該?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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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 所以板主你的意思是 因為5-6的條文是"一個月以上". 因此板主可以視情況給予"超過一個月"的水桶?. 因此所謂"加重三級" 就是在這條規範下的自由裁量?. 若這節是如我所認知 那麼我所需要的資料已經足夠. 請給我一些時間進行案件的檢視以及審理 若有需要補充之處 會再通知板主說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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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條文內容即有註明板主可依違規情形加重處分. 本次我是基於前述理由判定加重一級. 原則上第一次違反板規我都沒有加重. 先前之公告可以作為證據. 本部分同樣為我依據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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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 這些當中我希望確認的. 就是板主回覆"加重原則"當中的第二條. "視為蓄意犯,酌情往上提升一級罰則". 以及第三條. "板主候選人應當再加重處分 故判定罰則往上加重三次處分". 這兩個部分 分別是依據哪個板規所做出的決定. 因為板規第九章中有罰則累計加重的規定. 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直接提高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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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群組長說明. 還請群組長詳查. 在這邊先對本板判決之程序進行說明. 本板判決基本上是由板主群多數決決定. 所以除了先前PP板主請假造成我一人判決之情形外. 所有判決皆為板主討論過後之決策. 本案件之最後結論的確是這次五個水桶加上前面的水桶紀錄. 共七個水桶與加重判定才累計至永久水桶. 而附件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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