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連署失敗後處理方式已刪文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cookie)時間4年前 (2021/04/15 05:2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您好,想請教目前連署失敗後的處置方式是如何? 去查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在2014年的版本上, 一之6項.板主或小組長之無效連署案,一個月內同一使用者不得再申請擔任同一職務; 其餘開板、罷免連署無效者,一個月內任何人不得開啟相同或類似性質之連署。 但在目前最新的2020年版本上卻沒有這一條規定了, 意思是若有人連署失敗了可以立即在開啟相同的連署嗎? 這樣不就變成了連署失敗>再開連署>連署失敗>再開連署>LOOP 這樣的規章是否產生了BUG,讓有心人士可以惡意使用連署功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94.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618435755.A.116.html
文章代碼(AID): #1WTrwh4M (C_Work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