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ONE_PIECE板 fm17水桶誤判

看板C_JapanBoard作者 (AE王道)時間9年前 (2015/03/03 13:49), 9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年1/20 fm17板主無視自身公告規範 隨意判人火星推文並給予水桶 #1KlUdMlM (ONE_PIECE) [ptt.cc] [公告] 水桶 作者 fm17 (IzuSou) 看板 ONE_PIECE 標題 [公告] 水桶 時間 Tue Jan 20 13:38:26 2015 ───────────────────────────────────────

01/10 17:31,
艾斯:ㄅ復
01/10 17:31
║ 1、火星推文:除無法以國字表達之外的部分禁止使用。 ║ ║ EX:狀聲詞、台語、注音解釋。 ║ ║ ║ ║ 以上 初犯者水桶7天,累犯者水桶15天,累積三次者水桶30天 ║ ║ ║ 雖然該使用者已經解除水桶 但fm17板主的誤判卻未公開道歉 且經過小組長的認證裡提到 #1Kyqoe40 (C_JapanBoard) [ptt.cc] Re: [判決] 關於ONE_PIECE板之申訴數項 照此公告來看該推文不應該給予水桶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22883961.A.BCA.html 如果"板規可以朔及以往並在有利於當事人的情形下是以新板規為主"這點成立的話 此一水桶有極大的可能是fm17板主的誤判 希望fm17板主在ONE_PIECE板面上公開道歉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78.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25361767.A.569.html

03/03 15:43, , 1F
請把時間點搞清楚&從舊從輕如何適用
03/03 15:43, 1F

03/03 15:44, , 2F
1/20=>適用舊法予以水桶。2/2=>新法實施先前未處罰的從輕
03/03 15:44, 2F

03/03 15:44, , 3F
所以根本沒有誤判的問題
03/03 15:44, 3F
一種違規兩種做法? 這是哪種邏輯?

03/03 15:54, , 4F
從舊從輕 就是這樣 這是經過ptt法務板指示的見解
03/03 15:54, 4F

03/03 15:54, , 5F
03/03 15:54, 5F
不同狀況的東西也能拿來解釋? 該案件是新板主上任後所制定的新判決標準 "舊板主所判過的案件依舊規制,新板主上任後將正在處理的案件按新規制" 在這種情形下才合理 跟海賊板的情形不同 法務部所希望的是"標準要統一,同樣的行為現在重罰以後就得重罰" (這句話還特別用黃字註記) 因為不同的板主判決標準本就不同 所謂的從舊從輕案例是針對新舊板主交替 而不是同一個板主一下說水桶,之後又說不水桶 講白一點 你舉的WOW板案例是舊板主亂搞下台後 新板主上來收爛攤子 才會有這所謂的從舊從輕 你舉這例子是想表示你們之前在亂搞? 如果今天是你們兩位離職後 換了新板主上來 新板主說按新規定判 這種情形才成立 不一樣的事怎麼會一直拿來用呢? 一個舉八卦板的例子一個舉WOW板的例子…我跑錯地方了嗎? 要不小組長乾脆直接問法務部最快?

03/03 15:57, , 6F
唯一要做的只是刪除先前的水桶紀錄而已 目前正在討論中
03/03 15:57, 6F
刪除水桶記錄不就是誤判?還是說依你個人觸特的邏輯這不算誤判? 他之前被桶的那幾天就算他倒楣?板主不用在板面上道歉? 另外這算是板主群的"事先合意"發言嗎? ※ 編輯: AEer (124.219.42.113), 03/03/2015 17:00:55

03/03 17:40, , 7F
水桶申訴應由本人提出 此案不受理
03/03 17:40, 7F
文章代碼(AID): #1KzKjdLf (C_Japan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