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W4ICArj (C_ChatBM) 判決不當
看板名稱:
【原始文章代碼】
#1W42Mwnx (C_Chat)
申訴文
#1W4ICArj (C_ChatBM)
判決公告文
#1W45bZp6 (C_Chat)
申訴人ID:
cheric
申訴對象ID:
jschenlemn
申訴原因:
jschenlemn依照4-11 III判決我推文違規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
論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
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jschenlemn說:黃珊珊既不是市長也沒出現在新聞中 提到就是違規所以判罰
第一點:寫錯職稱並不構成違規
第二點:
北市府團隊就是原文中明確指出的對象,發言人是代表北市府團隊提出聲明,
雖只有寫出發言人名字,但依邏輯常識來理解都知道擔負責任的是團隊領導。
沒有任何媒體大眾輿論會針對發言人本身批評論述。
我既無離題也無提及非關連人物,更無宣揚理念。
J版主的理由並無道理,他的論述都在申訴文的推文。
申訴程序明顯有重大瑕疵,只要是某位版主主動處理判決,
那申訴部分也是由同一位處理,檢察官和法官同一人毫無意義。
而現在的4-11根本淪為版主自由心證
無法落實條文規定來判決 只由版主任意解釋那法治還有何用
如果不確實立法 那連罪名都不用想了直接矯正
有關C-Chat ACG的政治行為本來就該受版眾公評
我既無離題也沒有謾罵 不應受此不當判決之污衊
板規的存在意義不應該是為了消滅不喜歡的訊息
欲平反之結果:
在C-chat公告取消判決
所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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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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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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