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Emerson158 B-2-1

看板C_ChatBM作者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時間1年前 (2022/12/22 23: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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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mail通知 來答辯 前頭結論:該檢舉文不符合B-2-1違規定義,不是建議 不是洗文,12/20我只發兩篇,以a搜尋再上一次是10/08 也不是亂版,我的檢舉有憑據. 我的檢舉文已在第四項寫明: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即 該被檢舉文章 被我檢舉4-7,這點很明確 並於五、違規說明或佐證指出該被檢舉人plzza0cats違反之板規至少符合4-7第五項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雖然此處發現漏寫第I項,但是第II項沒有子分項,內容描述亦符合4-7-I-五 不應有辨識問題 是故,不管4-7完全展開有多少分項/子分項 0項~N項 都在我的原檢舉文所檢範疇內 也就是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 我的檢舉文至少一詞只是把我認為該被檢舉人明確違反的4-7-I-五 特 別 提 出 版主群若依4-7內容,判讀被檢舉文文意 也就是 我所寫明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 認為被檢舉人有達除了4-7-I-五以外4-7的其他項次違規,當然仍可做出違規判決. 此過程應沒有矛盾瑕疵 而實際上, 在出去看C_ChatBM瀏覽幾頁檢舉案件, 檢舉標題標示幾乎都是 4-X B-X-X 沒有檢舉人寫到分項I/II/III 甚至小分項一/二/三的 再點進去看已判決檢舉案, 版主群的下判方式幾乎都是 違規/無違規 或 4-X違規/4-X無違規 哪有下判到分項甚至小分項的, 如果仔細去找,也許找的到幾例,那也絕對是極少數. 本人修改後之文句: 本檢舉文仍檢舉包含4-7所有項次的違規,請版主定奪. 與上述論點,亦無矛盾 版主群本就可依整個4-7分則,包含它所有分項/小分項 對被檢舉文做檢視 是否違規 因 為 那 是 我 提 出 檢 舉 的: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 我 只 特 別 挑 出 被 檢 舉 人 至 少 違 反 4-7-I-五 只是文字表意過於複雜,故末段修正成: "上述三點構成, 應至少符合4-7第五項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故被檢舉之文章應違反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根本毫無影響判決,因為依然要從4-7整個分則去判, 因 為 我 檢 舉 的 是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其他答辯 詳見以下 ※ 引述《plzza0cats (沙花叉クロヱ的狗)》之銘言: : 一、違規文章代碼 : #1ZeQxbpK (C_ChatBM) : 二、被檢舉人ID : Emerson158 : 三、違規內容節錄 : 本檢舉文仍檢舉包含4-7所有項次的違規,請版主定奪. : 四、違反板規條目 : B-2-1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A-1-2 檢舉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一ID一文章為限。 : (檢舉違反 C_Chat 板規 4-4、4-7-1-3、4-7-1-4、4-7-1-6 及 : C_ChatBM 板規 B-1-4 除外) : 多ID於同一篇文章內違規、或同ID多篇文章違規,應分別檢舉以利兩造答辯。 : 4-7只有4-7-1-3~6可以多重檢舉, 根本不是什麼多重檢舉, 我的文章就是檢舉4-7這個分則, 再複製一次 或自己去文檢舉文看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檢舉人拿A-1-2作例我認為也是錯誤,這條文意觀之是ID數對應違規文章數 的檢舉細則. : Emerson158一口氣檢舉4-7所有版規包含以下: : 4-7-1-1 : 4-7-1-2 : 4-7-1-3 : 4-7-1-4 : 4-7-1-5 : 4-7-1-6 : 4-7-2 舉再多分項也無關 再複製一次 我檢舉的,就是4-7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而你至少違反 4-7-I-五 : 已違反A-1-2 原則,已造成亂版嫌疑 : 版主已 12/20 21:02立案,Emerson158亂檢舉4-7所有項目 : 版主可能會誤判,違反到A-1-2 : 導致亂判吃諮議妄為的風險 : Emerson158在洽妹多次檢舉 蓄意誤導版主讓案子成立 : 無意義之亂版文章已違反B-2-1 : 且洽妹沒有3-5修改條款 以上答辯說明, 請版主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6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71721376.A.43F.html
文章代碼(AID): #1Zf76WG_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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