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n94mod0 九案判B-4原因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2年前 (2021/11/10 22:46), 2年前編輯推噓31(310139)
留言170則, 3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surimodo (搖滾少女!! 活力棉花糖!!)》之銘言: : B-4 其餘影響板務運作之行為而未列於板規者,板主群得於討論後另行處分。 : 判決公告未說明B-4理由 : 既然板主討論後認為多篇超時申訴文不算B-2-1亂板文而是B-4 : 請板主補充說明討論後改判B-4理由 : 請問 an94mod0 是因何種未列於板規的行為而遭水桶 : 另外還有請教板主群再次完整回應為何為B-4而非程序錯誤 : 以上兩點請板主回答 : 謝謝 超時申訴或者格式不符 這種在這裡非常常見呀 可以去翻翻精華去的收錄,裡面有一大堆都是格式或者程序不符合的 如果每個都比照B-2-1來判,那這邊水桶可能要再多好幾倍 說到底,除非明確來亂,完全不顧格式或者出言就是瘋狂三字經的 單單程序或者格式不符,根本不能判B-2-1違規 你說AN洗板? 阿現在就規定必須一個判決一篇申訴呀呀,所以一堆案件自然會需要一堆文章 還是現在已經預設連續檢舉 = 來亂的? 我是認為不能這樣預設立場啦 縱使知道AN很戳,也不應該把太多個人喜好觀感帶入,依舊要就事論事 時效超過,那就無效或者不受理 但因為時效超過 = 亂板,這道理就說不過去了 而且別以為這邊的時效就是符合組規的 說老實的,組規規定是7日內要向板主申訴,這邊限縮成三天本身就有討論空間了 如果說本身這邊的板規就對時效有爭議,拿時效超過來判定亂板也是無效的 但說到底,單就程序不符來說,根本難以認定亂板 之後或許真的要搞也可以寫進去板規中啦 以後檢舉程序不符合,就先判水桶30日並且退文 規則明確講好,要處重刑才有依據 以為這邊本來就寬鬆的板規,直接退九不會有問題喔 就先別說比例原則了 連只有水桶7日的希洽板規4-4,都被組長噹說規範條件太模糊容易違規 這邊判退九上去只是被洗臉而已 當然吃瓜心態會覺得很爽沒錯啦 總之,我其實認為用B-4處置已經非常勉強了啦 而且還用什麼板主應該明白程序還刻意發文,這種非常主觀且心證的說法判退2 如果打到組務那邊會不會推翻都還很難講 看到一堆人還真的要B-2-1退9? 別鬧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6555560.A.CEF.html

11/10 22:50, 2年前 , 1F
這邊的問題在an是前版主 申訴還全都過期吧?
11/10 22:50, 1F

11/10 22:50, 2年前 , 2F
只有幾篇過期或許就沒事了
11/10 22:50, 2F
一來沒規定幾篇以上算亂板 二來現在要申訴也是要一個案子一篇文章,所以本來就會洗出9篇文章 第三申訴期效看來是雙方有歧異,當然以板主認定為主 但認定超時後又因為是前板主認定亂板,這其實有過度心證疑慮了

11/10 22:52, 2年前 , 3F
你也對組規不熟啊= =,組規申訴流程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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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2, 2年前 , 4F
白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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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2, 2年前 , 5F
使用者對於板主判決不服,需在板主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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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2, 2年前 , 6F
生效後三日內先向該板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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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2, 2年前 , 7F
一樣是三日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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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為避免事後爭議,使用者對於板務的申訴請於該案七天內提出 若超過七天,板主/小組長/群組長有權不受理。

11/10 22:52, 2年前 , 8F
AN有前板主身分理應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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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3, 2年前 , 9F
而且 他的行為當下已經有其他板友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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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3, 2年前 , 10F
現任板主警告 卻依然故我繼續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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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4, 2年前 , 11F
就一堆人看ID想追著打一直喊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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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4, 2年前 , 12F
屬明知故犯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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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6, 2年前 , 13F
大家都要他住手了還不住手 這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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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6, 2年前 , 14F
被認為是故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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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6, 2年前 , 15F
上面n板那篇不是已經說明有人提醒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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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6, 2年前 , 16F
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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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6, 2年前 , 17F
而且A板主也自述他提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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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7, 2年前 , 18F
是"先提出刑度" 然後才"動用可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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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7, 2年前 , 19F
你貼的那段是指能在小組板再上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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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7, 2年前 , 20F
而不是在原板跟板主申訴的時間耶……
11/10 22:57, 20F
那是群組規呀,牴觸到就無效了 組規規定7天內提出,這邊規定要3天 其實還有得吵啦

11/10 22:57, 2年前 , 21F
板規" 這種邏輯也很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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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8, 2年前 , 22F
正常來說不是應該先定罪才量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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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8, 2年前 , 23F
怎麼到這個案子就變成量刑完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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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9, 2年前 , 24F
申訴效期早就過了還發九篇又是剛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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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9, 2年前 , 25F
今天球球不要當戳仔的話 我想大家想法會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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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9, 2年前 , 26F
一樣覺得過重喇 不過戳仔下場就球仁得仁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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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9, 2年前 , 27F
吃瓜看戲喊退九很正常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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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9, 2年前 , 28F
喊一喊如果板主真的退九那也是板主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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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9, 2年前 , 29F
又不是板友判的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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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正確!

11/10 23:00, 2年前 , 30F
來的前板主 這已經是明知故犯了吧?
11/10 23:00, 30F

11/10 23:02, 2年前 , 31F
先退文再讓人上組務申訴的板主也沒少過啊
11/10 23:02, 31F

11/10 23:03, 2年前 , 32F
反正球球已經被退2了 退文是既成事實 不管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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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03, 2年前 , 33F
樣都會申訴吧
11/10 23:03, 33F
退2就勉強平衡的結果吧 上去小組應該還是會駁回,但退9上去真的就是給推翻而已 所以我也說B-4已經算有點刻意要處理了 不當搓子今天大概直接無違規了吧我猜

11/10 23:05, 2年前 , 34F
呃……原來B–2–1不是本來就依照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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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6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11/11 01:42, 2年前 , 131F
笑死 什麼護航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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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16, 2年前 , 132F
被罷免掉的你期望他護航多有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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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5:29, 2年前 , 133F
PTT本來就是群組>小組>板ㄚ
11/11 05:29, 133F

11/11 05:29, 2年前 , 134F
扯法律好雲哦 怎麼這麼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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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34, 2年前 , 135F
邊版的廢文好碰有出籠嘞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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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38, 2年前 , 136F
這例直接幫 A-2開後門 違反規範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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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0, 2年前 , 137F
那之後只要A系列的發文格式都不要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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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0, 2年前 , 138F
都可以像這樣無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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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0, 2年前 , 139F
前A主要被B4是因為誤導檢舉日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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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2, 2年前 , 140F
A板主說他這是亂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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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3, 2年前 , 141F
不過連續無意義洗文套用在前A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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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3, 2年前 , 142F
似乎不適用於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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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3, 2年前 , 143F
A板主也說 他覺得B-2-1砍下去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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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4, 2年前 , 144F
所以想"適度"減刑 但B-2-1最輕仍然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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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4, 2年前 , 145F
所以在套個B-4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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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4, 2年前 , 146F
看你喜歡哪一套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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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6:47, 2年前 , 147F
畢竟昨天問a版是說A-2沒罰則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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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7:01, 2年前 , 148F
A-2的確沒有罰則 因為怎麼處置違規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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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7:01, 2年前 , 149F
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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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11, 2年前 , 150F
= =啊毒物王那篇你有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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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11, 2年前 , 151F
最上面就貼站長公告對於不符合格式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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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11, 2年前 , 152F
11/11 08:11, 152F

11/11 08:12, 2年前 , 153F
不能有罰則
11/11 08:12, 153F

11/11 08:13, 2年前 , 154F
除非是認為秩序干擾 這次我們都是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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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13, 2年前 , 155F
條但書來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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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41, 2年前 , 156F
你都知道他就是來戳的 就別睜眼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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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41, 2年前 , 157F
話了
11/11 08:41, 157F

11/11 09:08, 2年前 , 158F
幫曾經的同時講一下話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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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08, 2年前 , 159F
*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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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09, 2年前 , 160F
欸不對 是被罷免然後才補前a版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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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9:09, 2年前 , 161F
樣子?
11/11 09:09, 161F

11/11 09:41, 2年前 , 162F
你是不是有被委託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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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1:29, 2年前 , 163F
借串問一下,沒有要針對誰,跟此事件無關
11/11 11:29, 163F

11/11 11:29, 2年前 , 164F
版主不清楚程序算瀆職吧?瀆職有罰則嗎?
11/11 11:29, 164F

11/11 12:06, 2年前 , 165F
以往有些判例會針對版主、曾任板主的加重
11/11 12:06, 165F

11/11 15:06, 2年前 , 166F
哈 睜眼說瞎話 現代法官
11/11 15:06, 166F

11/11 16:11, 2年前 , 167F
不是 有錢大家賺 分一下我也想幫忙說
11/11 16:11, 167F

11/11 16:11, 2年前 , 168F
11/11 16:11, 168F

11/11 16:46, 2年前 , 169F
那你可以加入派系阿 說不定真有肉分
11/11 16:46, 169F

11/11 16:47, 2年前 , 170F
PTT政治 版主派系互鬥 哈
11/11 16:47, 1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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