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轉文認定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6年前 (2017/11/08 14:35), 6年前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既然當事人有申訴了 就不去討論判4-6合理合法與否 另外討論一個比較模糊的『轉文的認定』 從 #1Q0dNaBi (C_Chat) 這個判例 板主把翻譯也視為轉文的一環,我認為這個值得討論 這邊先區分兩個名詞(我自己下的定義) 轉錄:ptt特有操作下,以crtl + x進行將文章貼至他版之動作 轉載:把其他網站的文章,內容,討論,圖片等貼過來 那麼問題來了 §3-2-3 謂之轉文,是否同時包含上述『轉錄』與『轉載』 回顧板規 §3-2-3「轉文謂轉錄文章。」 §3-2-4「稱轉文內容者,包含轉文標題、轉文內文、轉文簽名檔、轉文推文。」 並沒有定義轉文行為,怎樣的行為視為轉文,板規並沒有論述。 然而從這兩條板規看來,『應當是在ptt介面操作下(crtl + x)之轉錄文章行為』 或許板主當初是以PTT『轉錄』的行為去設置板規,而忽略掉從其他地方『轉載』 現在情況板主是把轉載一起視為轉文 但這樣下去問題不少 所有張貼別人的圖片,文字,連結等,都會變成轉文行為 那麼§4-19就會出來殺全家了 §4-19-1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警告一次。」 舉個例子來說,龍虎王的土下座系列 有得到原作者同意而轉載嗎? 所有張貼漫畫圖片,推特,或是新聞內容 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嗎? 真要檢舉,我認為板主也無法依法不處理。 因此可知,要直接把『轉載』行為視為板規謂之轉文 我認為現階段是不合理的, 應該僅能把轉文視為『轉錄』,也就是在PTT操作下特定之行為 以上一些看法 歡迎各位一起討論 希望 板主能夠仔細思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73.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10122927.A.7DF.html

11/08 15:56, 6年前 , 1F
轉載當轉文沒啥不合理啊..
11/08 15:56, 1F

11/08 15:57, 6年前 , 2F
4-19一直都是要當事人檢舉吧
11/08 15:57, 2F
那個公告是雨皇時代的,板規早就不同了 況且,板規沒寫限定當事人檢舉 限定當事人檢舉的條文中會寫出來 像是4-5 4-6 4-16 ※ 編輯: jschenlemn (114.40.73.137), 11/08/2017 20:41:40

11/08 21:22, 6年前 , 3F
這個喔,一定是小埋重編的時候忘了寫進去吧
11/08 21:22, 3F

11/08 21:23, 6年前 , 4F
不然旁人根本不知道有沒有取得作者許可啊
11/08 21:23, 4F
文章代碼(AID): #1Q0gMlVV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