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版主積案
我認為
今天選出版主
是要為使用者服務
而判決也是相關的一部分
但是之前有使用者提出目前累積的案子
我認為
版主積案卻沒有懲處
是變相鼓勵版主積案
因此我認為
要追加判決跟執行的期限
我認為一個案子最晚執行期限是以案子出來日期往後推兩個禮拜
一個案子最晚判決是以案子出來日期往後推一個禮拜
如期限過了但還沒執行或是判決
板主群直接吃警告
如果以版主群時間不多為由
那很簡單
請下台換有時間的來管
積案積成這樣
我實在看不下去
而且為何
有些比較晚出來的判了
前面出來的還放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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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就出來選了喔~~~~~~
還是第一個提政見的呢~~~~~
付薪水? 我ok阿
請你提出一個月版主要給多少才合理
對了
既然是我付他們薪水 那我的要求他們沒做到
我擁有他們能否繼續擔任版主的權力也是合情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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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rry7668 (1.163.189.230), 05/04/2017 13: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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