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政見] 從Leeng開始的選板主生活

看板C_ChatBM作者 (Leeng)時間7年前 (2016/09/04 23:55), 7年前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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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Np47cyN ] 作者: Leeng (Leeng) 看板: C_Chat 標題: [政見] 從Leeng開始的選板主生活 時間: Sun Sep 4 23:46:43 2016 今天是報名最後一天 可能你們都忘了,但我沒忘 就跟我不會忘記雷姆是誰一樣 話說這個政見文已經RE了第三次了 要什麼時候才可以正式進入王選篇啊 ============================================================================= 根據本公告文 #1NkzDOmr -----------------------------------------------------------------------------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C_Chat板主重新徵選 時間 Tue Aug 23 12:38:43 2016  1-3 接受參選政見時間:2016/08/23~2016/09/04 ----------------------------------------------------------------------------- 本人於此重新張貼政見。 ============================================================================= 根據板務站長解釋 #1Nj1ofED (BoardCourt) =============================================================================== ------------------------------------------------------------------------------- 當一個看板擁有多位板主時,關於該板的治板方向與板規,均應由板主群共享權 力、共同決定,因此參選文中對於片面修改治板方向、片面修改板規的宣稱,實 際上並不是個別板主所擁有的權力。個別板主一旦在未與其他板主溝通下,片面 行使這些權力,將立刻構成濫用板主權限的事實,小組長也有權立刻解除其職務 、或由使用者提出罷免。 而治板理念與現任板主群顯然不相同的部份,應於就任後與其他板主溝通討論, 並且與使用者協商獲得支持後實行之。 ------------------------------------------------------------------------------- 本案中,L君「藉機鬥倒其他板主」、「鬥掉其他板主」等政見即已違反板主的 「板主申請權」之基本精神。由於過去本站並沒有相關的站規解釋,因此由板務 站長裁定給予一次修正機會。請於板主規定的適當期限內修正相關政見,重新提 出。 =============================================================================== 以及群組長判決 #1Nj6AYYW (C_WorkBoard) =============================================================================== 經板務站長決議 『因此由板務站長裁定給予一次修正機會。請於板主規定的適當期限內修正相關政見, 重新提出。』 請Leeng板友修改政見後,向C_CHAT板任一板主申請再裁定後解除鎖文 若使用者或板主對修改後之政見還有疑慮直接洽詢本組。 =============================================================================== 本人基於此政見文章 #1NZjC3ps (C_Chat) 重新擬定如下: A.個人帳號資料(上站次數/劣文數) 《ID暱稱》Leeng (Leeng) 《經濟狀況》小富 ($469712) 《登入次數》355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002 篇 (退:0) 《目前動態》查詢 Leeng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19/2016 07:52:48 Fri 《上次故鄉》61.216.12.16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B.可處理板務時間 週一到週五 23:00~01:00 週六、週日則近乎全天。 C.參選原因及目標 為貫徹本文前述板務解釋之精神: ------------------------------------------------------------------------------- 而治板理念與現任板主群顯然不相同的部份,應於就任後與其他板主溝通討論, 並且與使用者協商獲得支持後實行之。 ------------------------------------------------------------------------------- 修正政見如下: 1.不公開鬥爭其他板主。 2.不公開表示任期將不滿一個月。 3.只要現任板主群 Rainlilt/wizardfizban/m3jp6cl4 在任,則本人不宣稱為板皇。 4.在謀求與板主群溝通合作之前提下,推行板主任期制如有因板主群間意見僵持致使議題延宕之情形將舉辦使用者投票,由板友直接表達意見。 5.在謀求與板主群溝通合作之前提下,開放噓文功能如有因板主群間意見僵持致使議題延宕之情形將舉辦使用者投票,由板友直接表達意見。 6.在謀求與板主群溝通合作之前提下,修改或廢除諸多不合理板規 (詳見文末 附錄一:預計增修板規) 如有因板主群間意見僵持致使議題延宕之情形將舉辦使用者投票,由板友直接表達意見。 7.本人將完全使用PTT站內功能,如: (1)看板C_Chat、C_ChatBM (2)站內信 (3)水球 (4)站內聊天室 與板主、板友進行板務協商不使用FB、LINE等站外平台。 板務協商內容,一律視為可受公眾檢視。 當有爭議導致議題延宕,將公開板主群討論內容,以便板友參與決策。 D.對於玩梗的爭議用詞看法 本人之「看法」同原政見: =============================================================================== 你只要文章有ACG點,不攻擊板友或不特定族群, 你要發像是: [閒聊] 心態煥然一新 田所惠的海鮮料理能超越黑 我都絕對PASS,我連S都不標。 請問這是要注意啥?注意標題不能出現 新、田、惠、海、超、黑??? 在我的新板規裡,不存在「爭議用詞」這個「爭議用詞」。 =============================================================================== E.對於ACG點認定、戰文和人身攻擊的處理方式 本人之「認定」、「處理方式」同原政見: =============================================================================== ACG點: 作夢文、YY文、張飛打岳飛比較文,只要是ACG相關,就是有ACG點。 我絕對不會因為你的登入次數低,還是鄉民噓你欠噓, 就對你下什麼「游走邊緣」這種本身就「游走邊緣」的判決。 戰文: 老樣子,可以戰作品、戰角色、戰作者、戰公司, 但不可以戰粉絲,不可以說粉絲腦殘。 可以說你的邏輯薄弱,但不可以說你的智商有問題。 人身攻擊: 說人「肥宅」不再是人身攻擊。但是說人「死肥宅」是、「臭肥宅」也是。 罵角色不算人身攻擊。 說某人像某個角色,比方說扇,也不是。但說人跟扇一樣雜碎就是。 處理方式: 重點在於明確訂出判斷標準,這東西才是現在最令人詬病的一點。 至於怎麼懲處,這不是應該最在乎的問題。 詳細請見 附錄一:預計增修板規。 =============================================================================== F.對希洽常規非常規活動的構想 常規活動:舉辦常規板主選舉 非常規活動: 本人方針同原政見: =============================================================================== 聽說接下來好像有個創板十周年慶, 其他三位,還是四位卸任板主,我會讓你們組個板慶特別委員會 全權授權你們繼續做已正在進行的工作。 我完全不會插手。 因為這部分對我而言不重要,也沒有重點,我就不上色了。 =============================================================================== 但加註補充如下: 1.本人對參與、設計活動,既無興趣也無專長。 2.本人將不會因身為板主,而出手干預籌備者之任何進度。 3.本人完全鼓勵任何有意願協助籌備之板友參與 板主沒有義務負擔、也不應握有板慶之舉辦權力 板慶的主角是每位參與的板友,而非板主! =============================================================================== =============================================================================== =============================================================================== 附錄一:預計增修板規 2-2 為求集中板務討論,以及避免對板務之討論占據板面,另開C_ChatBM作為板務 分流。原則上禁止於C_Chat討論板務,違者以違規論。 =>廢除本條。 我現在不就是在討論板務? 現實就是C_ChatBM乏人問津。 禁止於C_Chat討論,等同於掩藏本應攤於眾人討論之事。 3-4 S原則:凡是S文,在板上既是可以分重要之事情、注意之事情、和警告之事情 由板主在該推文界定。大致分為以下情形:   *違規警告,刪文確認緩衝之緩衝,S表警示。 *爭議文,由紛爭認定判斷,S表注意。 爭議文洗板情形,相關爭議文全部S處理,板主無須推文。 或參閱第5與第6部分。 =>修正「由板主在該推文界定」之文字為「板主均須推文表示原因」 因S文標準、分類太多,板友往往無法界定該文為何被S, 若板主無表態,則無從得知是否允許回文。 =>刪除「板主無須推文。」之文字。 理由同上。 3-5-2-1 首先S單一文代表該文符合本板紛爭認定之議題,請閱讀者注意。 (見3-7) 板主並會在推文註明S文為認定其為爭議文。此為初級處理。 =>刪除「(見3-7)」之文字。 3-5-2-3 板主對於在S文串,言論方向開始走向攻擊發文板友 ,或搧動、群體攻擊,及趁隙輕微違反板規者,推文 警告並鎖文。同時該議題納入本板爭議關鍵字。 =>刪除「並鎖文」之文字。 違規板友應受懲處,但不應實施鎖文。 此為限制其他無辜板友與發文者之正常互動。 鎖文應為非常必要之手段,然而本板近年執行鎖文次數過多, 本人認為應當廢除僅因言論攻擊而鎖文之管理方法。 =>刪除「同時該議題納入本板爭議關鍵字。」之文字。 爭議關鍵字即文字獄。可笑。 3-5-2-5 對於在3-5-2-3受鎖文而沒有水桶者,在爭議文結束平息後, 板主當公告給予不警告到兩次警告等不同處分。 對於水桶者,再次確認其水桶期限,並決定該爭議串是否留在 板面上,或刪除移到精華區。 =>修正「對於在3-5-2-3受鎖文而沒有水桶者,」之文字為 「對於在3-5-2-3違規而未達水桶標準者,」。 理由同3-5-2-3。 3-6 對於曾引發3-5-2-3,曾受鎖文處理並納入爭議關鍵字之議題,不鼓勵但不禁止 新開討論串,但若再度引發3-5-2-2,將直接鎖文禁止回應。 =>廢除本條。理由同3-5-2-3 3-7 紛爭議題關鍵句內容(尚在建構中): 宅(形容詞、動詞)、XXX好爛(XXX為作品、角色或某ACG從業人員)、 討厭百合/腐、字幕組、光源式計畫、幼女/蘿莉、親兄妹戀愛、實妹、 討厭糟糕化/紳士化、某聲優枕事業、著作權/版權、防雷禮節、中古貨 家人不理解ACG、ACG範圍、XX廚(XXX為作品、角色或某ACG從業人員粉絲) 本處的關鍵字句僅供參考,可視情況採用與否。 =>廢除本條。理由同3-5-2-3 爭議關鍵字即文字獄。可笑。 4-2-1-2 發文目的以ACG愛好族群為對象,含 特殊對象粉絲、輕度愛好者、收集者或是重度愛好者, 無任何惡意之詞彙發文。 =>刪除「無任何惡意之詞彙發文。」之文字。 板主無權決定何謂惡意之詞彙。 例如本條中「重度愛好者」之「重度」一詞, 即帶有惡意與否之爭議,已導致本條自相矛盾。 4-2-1-4 發文無刻意挑戰C_Chat板ACG界定範圍。 若多次發文刻意挑戰C_Chat板ACG界定者,板主有權以最嚴格標準 審視及判決。 (本板對ACG界定屬板務討論,有意見提供請到C_ChatBM) =>徹體貫徹本條精神: 作夢文、幻想文、生活分享文、張飛打岳飛比較文...等,只要滿足: 4-2 ACG符合文章界定 本板的討論範圍界定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L)、 周邊(G)、同人(D)等領域。 均非所謂「刻意挑戰C_Chat板ACG界定範圍」,即無違規既然無違規,表示不管發幾篇都一樣,無違規。 反之,文章不符合4-2之界定者,才屬於「挑戰C_Chat板ACG界定範圍」。 本人將徹底貫徹本條對板主的約束精神。 =>修正「板主有權以最嚴格標準審視及判決。」之文字為 「給予警告一次。再犯者板規5-4、5-5處分。」 何謂最嚴格標準?有規則就明訂出來。 現況大家都很清楚,幻想文還要看老ID還是菜ID,我想各位都心知肚明。 =>本條之修正,俗稱「廢文解禁條款」。 4-2-1-6 爭議文為討論板必然會出現的事情,對於ACG討論範圍上 之爭議也難免會出現的。請大家秉持討論對事對觀點, 而不要針對發文者的方向去討論。 =>廢除本條。 這條根本廢話。 4-2-3-3 若推文失控,則板主可視情況S注意,或!停止討論。 =>刪除「,或!停止討論」之文字。 理由同3-5-2-3 4-3-1 討論板務界定為發文文章內容涉及對管理者執行的板規和活動的 事項之看法意見。 發文討論本板或他板板務、組務,一律禁止,違者以板規違規篇處置。 (見違規篇6-1-3、6-1-4) (討論建議皆可到C_ChatBM板,建議者也可以寫信給板主) =>修正「發文討論本板或他板板務、組務」之文字為 「發文討論他板板務、組務」。 理由同2-2。 4-3-2 討論板風為發文文章內容涉及對近期板上使用者群板上行為之看法意見。 板上發文負面批評本板板風一律禁止,違者以板規違規篇規定處置。 推文則視情況以爭議文章處理。(見3-4、6-2-3) EX:我覺得板上一堆猜謎文非常無聊 =>廢除本條。 理由同2-2。 批評還有分負面正面,萬分可笑。 4-3-2-1 因動漫群組他板板風討論每每涉及負面批評或攻擊,故完全禁止, 如有情緒化討論出現以爭議文章認定處理。(見6-1-3與6-1-4) (本板板風批評、討論建議皆可到C_ChatBM板,也可以寫信給板主) =>廢除本條。 理由同2-2。 批評還有分負面正面,萬分可笑。 4-3-3 敘述板史只發文對板上一段時間前過去的事情作客觀陳述, 本板對於敘述板史認定不禁止,相關討論也不禁止。 但不能偷渡成討論板務或負面批評板風。 如有情緒化討論出現以爭議文章認定處理。 =>廢除本條。 理由同2-2。 批評還有分負面正面,萬分可笑。 4-4 不禁止一行文但也不鼓勵,討論串上如果有一定的先前風氣接文 使用一行文這可以理解,但不能剛發文既是毫無脈絡下發一行文且內文空洞。 蓄意違反板規為樂者,板主可依板規違規篇最重處分(6-4-3) =>修正「板主可依板規違規篇最重處分(6-4-3)」之文字為 「給予警告一次。再犯者板規5-4、5-5處分。」。 理由同4-2-1-4。 4-5 討論請對事不對人,禁止對ID或人攻擊 (見6-1-7、6-2-1) =>無須修正或廢除。 只是看到大家天天都在針對ID,覺得這條特別好笑,單純想拿出來笑一笑而已。 4-8 本板禁止十八禁內容。對十八禁定義為:經板務群認定為過於露骨之文字描述、                     圖片含有女性乳首、男女性下體、 圖片含有明顯性交畫面、 (含BL/GL/異性/人獸) 圖片含有過度血腥獵奇部份。 (斷肢、內臟大腦露出等) 此部分由板主主觀認定之。 =>修正「女性乳首」之文字為「女性乳頭」。 請用中文。 5-1 處罰方式:以一罪一罰為原則,同時多重違規則累加計算 =>新增條例: 5-1-1 唯多篇違反相同板規所同時給予之警告,以單次計算。 原板規與警告用意相悖。 新增條例: 5-8 所有違規處罰之公告,必須包含被處分之原文或推文。 唯包含個人隱私個資、違規網站連結等特定文字, 公告內文得將之馬賽克處理。 6-1-3 一般討論他板公共板務(不含歷史或板風),當刪文處理,不警告退文。 但若討論他板公共板務、歷史、板風合併負面攻擊,同6-1-4 =>整條修正為「一般討論他板公共板務、歷史、板風,當刪文處理,不警告退文。」 處理方式無分負面正面。 6-1-4 開新文章(包括回文)公開討論板務發文負面批評板風,當直接刪除該文章, 並公告指名警告一次。不劣退。 (詳細定義討論板務板風及配套見第4部分) =>廢除本條。 理由同2-2。 6-1-7 對板上個人或群體不明顯人身攻擊與酸文,板主裁量後S文並公告 指名警告。 6-1-7-1 不明顯人身攻擊與對人酸文成立定義,主詞不明顯,但有人知道 這是在指這某位人士。情節輕微例如:米蟲、退學生、惡意暱稱等, 視為公開他人負面事蹟,由板主公告確定警告。 =>根據此公告: ----------------------------------------------------------------------------- 作者 BigCat () 看板 C_ChatBM 標題 Fw: [公告] #1NYTI3KK 改判 時間 Sun Jul 17 13:25:20 2016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NYnQuKz ] 作者: BigCat ()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1NYTI3KK 改判 時間: Sun Jul 17 13:25:09 2016 原公告 #1NYZDmc3 (C_Chat)#1NYbKcUG (C_Chat) 原文 #1NYTI3KK (C_Chat) (已移至z-1-19-1-11-2-24) 根據申訴,與板主群討論「肥宅」應該怎麼認定。 因討論走向為「看前後文決定肥宅是否踩線」,認定「肥宅」一詞本身為中性。 所以 Litan 原文「天氣那麼熱還一大堆ㄈㄓ跑出門」 原以 6-1-7、#1NXSFMvg (C_Chat)桶30天,現撤銷判決

ㄈㄓ都出門了 這邊沒人喇
原以 6-1-7、#1NXSFMvg (C_Chat)桶30天,現撤銷判決

07/16 14:32,
去的都是假肥宅 真肥宅怎麼可能出門
07/16 14:32
原以 6-1-7、#1NXSFMvg (C_Chat)桶30天,現撤銷判決

07/16 14:31,
07/16 14:31
原以 6-1-7、#1NXSFMvg (C_Chat)桶30天,因直接指稱,現維持原判

07/16 15:08,
自自的
07/16 15:08
原以 6-1-7、#1NXSFMvg (C_Chat)桶30天 斟酌衡量後撤銷判決;唯請玩梗自制,畢竟最近是從嚴認定。 再提醒一下,因暑期條款部份警告直接升級成水桶,務請板眾自律。 另因在下思慮不周多所誤判,對當事人及受影響的板眾致上歉意;以上。 ----------------------------------------------------------------------------- =>自此公告後: 肥宅視為中性詞。 指板友、ACG族群「臭」,則視為攻擊。 =>此例不列入板規,僅作為日後板主群判決參考。 =>本人不干涉過去其他板主之相關判決。 6-2-2 負面攻擊PTT其餘看板或其餘討論區(EX:台灣論壇) 與嚴重人身攻擊同樣並且刪文。 簽名檔、推文、暱稱、發文適用於本條。 本條與人身攻擊無關。 刪文原因視同於討論他板之板務。分享他板ACG觀點、訊息,則無違規。 推文常常在攻擊其他板水準低下,本人認為部分屬陳述事實,不應限制發言。 6-2-3-1 以本板S處理模式為基礎(見第三部份)標明爭議討論串中, 板主有推文或公告示警,並經鎖文後(含全串鎖定)。 若此時仍然無視鎖文警告,繼續違反6-1-4、6-1-5、6-1-7者 則達到蓄意引戰的條件,可不用檢舉,板主直接水桶處理。 =>刪除「並經鎖文後(含全串鎖定)。」之文字。 =>修正「若此時仍然無視鎖文警告,繼續違反6-1-4、6-1-5、6-1-7者」之文字為 「若此時仍然無視警告,繼續違反6-1-5、6-1-7者 因已廢除鎖文。 6-2-3-2 發文蓄意引發板規 3-7 或已被板主公告之相關議題之爭議, 並且對人不對事者。 =>廢除本條。 因已廢除3-7。 6-4 永久公海罰則,板主可視情況開噓文功能劣退(不可累積): =>修正為「永久公海罰則,板主可視情況退文(不可累積):其他補充: *所有廢除之條例,均保留其編號,將內文修正為「本條廢除」。 *若其他條板規內出現「劣文」、「劣退」之文字,而上述未提及者, 一律依站方標準修正「退文」。 *若其他條板規引用已被廢除之條例編號,而上述未提及者, 將在上任後於修訂板規時,刪除該條板規內含之廢除條例編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220.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3004006.A.F17.html ※ 編輯: Leeng (123.195.220.254), 09/04/2016 23:56:01

09/05 00:09, , 1F
777777777777
09/05 00:09, 1F

09/05 01:55, , 2F

09/05 08:05, , 3F
XD
09/05 08:05, 3F

09/06 21:15, , 4F
只好不公開投你了
09/06 21:15, 4F
文章代碼(AID): #1Np4FrJO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