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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阿扁當初為何要抄電動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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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還存在. 是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9條. 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 公尺以上。. 前項距離以二建築基地境界線最近二點作直線測量。. 然後各縣市政府有訂自己的自治條例,比這個更嚴格. 如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電子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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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發過的部分不再發.前陣子我還有拿這件事. 出來噹我老母.. 她很不好意思的說,那時新聞媒體和政治人物都說. 電動間不好,自然而然當成不良場所,不準你們去啊.... 雖說現在的父母有些比較開明.疫情前,看到不少"孝"子. 陪小朋友乖乖排隊,等著玩寶可夢.可還是有些父母討厭. 電玩. 7-11 擺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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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當年聽說有個規定. 就是在學校周邊方圓不曉得多少公尺內. 禁止開設電玩店. 就是防止學童一下課就跑去打電動. 結果有一位學者. 聽說是台大法律系的李茂生教授. 就提出一個反其道而行的見解. 說電玩店就應該開在學校附近. 因為這樣家長去找小孩的時候 比較方便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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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支持度. 那時還有推過未成年宵禁. 年輕人賭爛?沒有投票權的人在政治上不算人. 有票的家長老師們支持就夠了. 至於為什麼針對性抄電玩. 因為在社會主流風氣上,遊戲業乃至整個娛樂就是社會地位低下,. 電玩、網咖、撞球間在社會主流族群眼中就是髒東西、流氓群聚的蟑螂窩,被扣帽子針對根本是常態. 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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