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嚎:等同被下令關站

看板C_Chat作者 (胖胖哈士奇)時間1年前 (2022/08/19 00:30), 1年前編輯推噓91(95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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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pc444 ()》之銘言: : ※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 其實這法案最大的問題還是在18條的內容認定與資訊限制令。 : : 為了便於講解,可參閱: : :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52442 : : 這個流程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是採用事前審查制。 : : 目前我國的針對言論內容到底是否違法,是採用事後審查制。 : : 也就是在像有誹謗,犯罪宣言,等明確違法的行徑下,有人報警或依照法律程序 : : 起訴,經過司法程序判定後才會給予追懲。 : : 但假使變成事前審查制度呢,最糟的狀況就是主管機關可以先不管到底法院是否會 : : 駁回,反正它就先聲請限制令就對了。如果你是那個衰人, : 這裡搞錯了吧 : 事前審查=沒有經過審查 不得發言 : 事後審查=先讓你發言 然後事後追究責任 : 這部法律並沒有要求平台方要逐一審查發言內容才能發布阿 : 這明顯跟事前事後沒有關係 名詞解釋你是對的,事前事後審查的解釋如你所說 但原PO想闡述的精神沒有錯,今天數位中介法問題之一是 『行政單位可以直接要求平台標駐警示訊息』 也就是說,外交部可以直接去函YT標註bump影片為不實資訊 完全不用經過法院,行政單位單方面認定即可 然後才是去法院聲請限制令的部分 : : 雖然最後你可能被法院判定駁回後回復權利。 : : 但你在被申請限制令裁罰到判定駁回的期間中,你的言論自由權益的確是受損的。 : : 所以在目前大法官的解釋中,目前是傾向事後審查為主(釋字744), : : 且只有在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且難以回復的危害時, : : 才得以用事前審查。 : 你又搞錯一件事情 : 18條實際上是限制政府權力 : 因為他在禁止令上加了法官保留原則 : 你要舉例也是拿搜索票舉例吧 : 在沒有法官同意的情況下 行政權不能直接禁言 : 頂多是加警語 但不能禁言 : 這也跟事前審查完全沒關係 : 反過來說 這個條文反而彰顯了不僅要事後審查 還要加上法官保留的雙重保險 錯了,今天數位中介法先開一個大門『行政單位要求標註警示訊息』 然後你所謂法官保留的雙重保險只是形式上的 因為就現行法令,你要對付造謠有社維法,煽動犯罪有刑法,疫情有防疫相關法令 那這個數位中介令又出來攪什麼局~? 那主要是給政府『擴權』可以去『要求平台刪除言論』 然後這個『擴權』甚至可以用『緊急處置令』來執行,讓法院48小時內就要回應 48小時之內法院是能調查出什麼~? 能夠充分聽取兩造雙方的意見做出裁判嗎?? 假設我今天在網路上爆料某某部長某個時間點收受賄絡,該行政部門馬上跳出來反駁並提 出部長行程表澄清,並立即提出警急處置令,請問法院能夠在48小時內判別出雙方誰在說 謊嗎?? 以現實的例子可以參考高雄某一任市長,行政單位有第一時間坦白該市長的行程嗎?? : 不要原理原則背很熟 : 結果草案法條本身沒看欸 今天巴哈姆特作為一個平台業者也有提出擔憂的部分 因為只要有人提出舉報,平台等同於『知道疑似假訊息的存在』在法律上就有了責任 他就有刪除假消息的義務,但平台業者根本沒辦法判別所有的假訊息 刪錯了要被罰錢,沒刪也要被罰錢 到最後就會變成寒蟬效應,直接關鍵字封鎖,比照對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9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0840234.A.771.html

08/19 00:31, 1年前 , 1F
這種政治立場明顯的 還需要認真回覆他 真的幸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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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1, 1年前 , 2F
就是這樣,平台自我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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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2, 1年前 , 3F
請問一下你說的巴哈的法律責任 是在哪一條規範的嗎?
08/19 00:32, 3F
第二十二條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應建立易於接近使用之機制,使任何人得以通知其所提 供服務中之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 ~中間定義通知機制省略~ 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通知,視為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知悉。

08/19 00:33, 1年前 , 4F
所以要護航這個法的一律推薦去對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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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3, 1年前 , 5F
不管前面扯了多少,但結果上平台就是會傾向於自我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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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4, 1年前 , 6F
傳播假訊息啊,你不審怪黨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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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193.8 臺灣), 08/19/2022 00:37:16

08/19 00:34, 1年前 , 7F
實際就是對岸玩的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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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4, 1年前 , 8F
不知道党支持者 在柵欄裡支持這法嗎? 去看看就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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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4, 1年前 , 9F
這個法成立原因,是因為西國入侵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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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成這樣 那篇還可以出來洗地 真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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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5, 1年前 , 11F
親,網路論壇不好好處理最高可罰上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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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學會拼音文吧 相信ZF相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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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5, 1年前 , 13F
現在在柵欄裡頭把罵這法的人打成政敵or粉紅 邏輯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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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6, 1年前 , 14F
平台自我審查vs政府幫你平台審查 大概只有這兩種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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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消息可能不利於任何立場的人 總是需要有人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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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算bump後來找當事人還原當時他跟外交部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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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之前就有說假新聞 散播嚴重 但也沒要管制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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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 反中共反到一個地步 就是變身成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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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只要你的文章跟影片被加上警語,也會影響他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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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8, 1年前 , 20F
能護航這惡法的建議一律送去對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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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8, 1年前 , 21F
假新聞跟反中共是兩回事吧...你在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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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8, 1年前 , 22F
這段不是說機關要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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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申請限制令才能請業者加註警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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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例外條款阿XD 第十八條中就有寫 第一項聲請經法院裁定前,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儲 存並向公眾傳達之資訊為謠言或不實訊息,且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為避免或減輕 公共利益之危害,得對該資訊為暫時加註警示之處分,

08/19 00:39, 1年前 , 24F
上面有人提到西國啊 推文 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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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39, 1年前 , 25F
BUMP言論的看法。外交部反駁BUMP跟未來利用中介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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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0, 1年前 , 26F
先對BUMP這種批評外交部在柬埔寨詐騙案冷處理先丟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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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0, 1年前 , 27F
警語,兩邊一比自然可以發現誰的言論自由被侵犯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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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0, 1年前 , 28F
這法就是可以先斬後奏才會這麼多人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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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193.8 臺灣), 08/19/2022 00:42:00

08/19 00:40, 1年前 , 29F
就形式、名義上不構成事前審查,只能討論一下算不算是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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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0, 1年前 , 30F
上的事前審查,區別實益在於,事前審查的違憲審查基準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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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0, 1年前 , 31F
格,事後審查的違憲審查基準較寬鬆,可能被界定為事前就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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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1, 1年前 , 32F
憲,被界定為事後就合憲,當然業者不是國家、政府、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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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1, 1年前 , 33F
關等可能不能直接適用憲法需要適用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等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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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1, 1年前 , 34F
就是另外一件要討論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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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41, 1年前 , 35F
回洗地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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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31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08/19 02:43, 1年前 , 267F
跟上頭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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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2:49, 1年前 , 268F
事後法院判決不是謠言 那在人家作品上面加警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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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2:49, 1年前 , 269F
人家著作完整性的責任誰要負 政府會賠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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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2:57, 1年前 , 270F
抄歐盟還真敢講!歐盟是規範”仇恨言論”,結果台灣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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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2:57, 1年前 , 271F
在是「政府說了算!」由政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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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2:57, 1年前 , 272F
台灣目前的版本跟左岸平行接軌,護航的沒資格去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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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2:57, 1年前 , 273F
左岸才是你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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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01, 1年前 , 274F
天啊 民進党這樣搞讓台灣倒退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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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17, 1年前 , 27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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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35, 1年前 , 276F
誰跟你說歐盟的DSA只管「仇恨言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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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39, 1年前 , 277F
歐盟官網都說假訊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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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39, 1年前 , 278F
都在DSA的規範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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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40, 1年前 , 279F
你說的仇恨言論只是拿來舉例而言,裡面還另外舉了兒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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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40, 1年前 , 28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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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政府只要不利的都說是假消息,就算被證實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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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3:49, 1年前 , 283F
樣死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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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4:22, 1年前 , 284F
是不是假訊息是由法官認定的,所以我倒認為此法的癥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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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4:22, 1年前 , 285F
於人民是否信任國家司法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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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5:58, 1年前 , 286F
現在不就社維法沒用,不然為啥造謠依然滿天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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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5:58, 1年前 , 287F
完都好幾年了,而造謠目的已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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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6:00, 1年前 , 288F
社維法哪沒用,大部分老百姓都怕上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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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6:36, 1年前 , 289F
屁啦我看PTT柵欄版板都沒在怕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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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6:42, 1年前 , 290F
綠色城牆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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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6:47, 1年前 , 291F
zf幫你提早習慣統一生活 以便以後無縫接軌 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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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7:02, 1年前 , 292F
說個笑話:社維法沒用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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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7:11, 1年前 , 293F
笑死!歐盟還有明確規範禁止事項,中介法全部模糊定義
08/19 07:11, 293F

08/19 07:11, 1年前 , 294F
,一切政府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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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7:11, 1年前 , 295F
我看你比較適合投奔祖國懷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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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7:12, 1年前 , 296F
還想偷渡歐洲喔?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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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7:53, 1年前 , 297F
大家討論的好開心,以後就看不到這種光景了
08/19 07:53, 297F

08/19 08:07, 1年前 , 298F
(本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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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8:24, 1年前 , 299F

08/19 08:24, 1年前 , 300F
綠的不投
08/19 08:24, 300F

08/19 08:39, 1年前 , 301F
這種沒違憲嗎
08/19 08:39, 301F

08/19 10:26, 1年前 , 302F
真的要珍惜現在 以後連喊的聲音都沒了
08/19 10:26, 302F

08/19 12:29, 1年前 , 303F
政府輕鬆標注,你還要花時間機關踢皮球解鎖
08/19 12:29, 303F

08/19 16:15, 1年前 , 304F
那直接禁止VPN怎麼樣?我有朋友是這樣建議的
08/19 16:15, 304F

08/20 13:22, 1年前 , 305F
嚴格講有違憲 但是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我們執政黨care
08/20 13:22, 305F

08/20 13:22, 1年前 , 306F
憲法這種幻覺的?
08/20 13:22, 3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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