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日本電競末路 冠軍500萬只拿到6萬

看板C_Chat作者 (當台北天龍人惹到你了嗎?)時間4年前 (2019/09/17 00:47), 4年前編輯推噓10(10037)
留言47則, 2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kuku321 (halipapon)》之銘言: : 首先從日本電競這一年的發展史開始講起 : 1. 由於電競的高額獎金被認為會和「景品法中獎金不得超過10萬日幣」的法律牴觸, : 所以日本的電競獎金長期都不高。 : 2.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 一群老害成立了一個擅長吸血的利權團體(類似JASRAC), : eSports電競協會 - 一般社団法人日本eスポーツ連合。 : 並宣稱加盟該協會並取得職業執照的話,就可以不受10萬日幣的獎金限制。 : 3. 消費者廳表示,eSports的獎金與景品法無關, : 不論職業或業餘,並不受10萬元限制。 : https://damonge.com/p=23443 關於你說的3. 我覺得光看新聞真的不夠完整 事實上消費者廳給的回文中有明確列出其但書 https://www.caa.go.jp/law/nal/pdf/info_nal_190903_0002.pdf https://pbs.twimg.com/media/EEgIUraVUAAp-9v?format=jpg&name=medium "對於照會者(JESU)預定舉辦的「對於獲獎資格不設限制但經由一定的方式限定其參賽者、 並在此原則之上憑藉大會的成績來頒發獎金」的大會: 參加者需「接受來自大會的運營團體根據一定的審查基準而定的審查,並以此為依據由大 會運營團體承認其參加資格」... (中略) 在此前提之下該大會之參賽者在領取獎金上,得以適用景品法運用基準第五項(3)之規定 :「作為工作報酬所得到之金品」,從而不適用於景品法第四條的規範" 所以呢 如果JESU堅持說:這所謂的審查 通過與否 就體現在頒不頒證照給你這回事上面的話 那麼拒絕領證的人等於拒絕接受審查 那自然受景品法的約束了 自然上限就是十萬了 法律不就是這麼回事嗎...對於條文的解讀可以有幾十幾百種解讀方式 如果momochi真的認真起來他或許也可以找他們公司的法務問看看啦...如果有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04.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8652430.A.304.html

09/17 00:49, 4年前 , 1F
幹,感覺自己是文盲,看不懂
09/17 00:49, 1F

09/17 00:51, 4年前 , 2F
直接告最快
09/17 00:51, 2F

09/17 00:57, 4年前 , 3F
問律師比較快 法律都他們的扯的
09/17 00:57, 3F

09/17 00:59, 4年前 , 4F
校長就質疑"職業"到底是怎麼認定的阿
09/17 00:59, 4F

09/17 01:00, 4年前 , 5F
覺得會跟傑尼斯封殺對手(da pump、w-inds)跟前smap
09/17 01:00, 5F

09/17 01:00, 4年前 , 6F
成員一樣,鬧大後jesu會一改高壓態度說由主辦單位自行
09/17 01:00, 6F

09/17 01:01, 4年前 , 7F
決定,但私底下各種小手段(不給認證人、刁難活動)暗
09/17 01:01, 7F

09/17 01:01, 4年前 , 8F
示主辦單位讀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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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06, 4年前 , 9F
我不知道這件事內情,但這類協會很多方法能對廠商跟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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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07, 4年前 , 10F
施壓
09/17 01:07, 10F
我開始覺得情況跟美隊3有點像: JESU企圖在頒給選手證照的同時也設下枷鎖,其他的選手大多接受,但就有個隊長 啊不對,是校長,開始質疑說這個憑空出世的團體憑什麼給我們設限?? 要是我們今天吞下去了 到時候這個團體以這個設限逼我們去做些不公不義的事情怎麼辦? ※ 編輯: plauge (36.230.204.167 臺灣), 09/17/2019 01:12:08

09/17 01:08, 4年前 , 11F
剛剛看了一下老卡好像也是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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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51, 4年前 , 12F
我有個問題,那Shadowverse 那100萬美金的冠軍獎金是怎
09/17 01:51, 12F

09/17 01:51, 4年前 , 13F
麼發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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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2:00, 4年前 , 14F
景品法規制的立意是不讓廠商祭出高額獎品吸引人買遊戲
09/17 02:00, 14F

09/17 02:01, 4年前 , 15F
SF5為付費遊戲但SV是免費遊戲 大概吧
09/17 02:01, 15F

09/17 02:04, 4年前 , 16F
所以高額獎金吸引人買遊戲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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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2:09, 4年前 , 17F
例如一番賞 如果萬代出一個有機會抽到純金火龍的一番賞
09/17 02:09, 17F

09/17 02:09, 4年前 , 18F
但機率調得多低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不就吸金嗎?
09/17 02:09, 18F

09/17 02:11, 4年前 , 19F
立法的本意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
09/17 02:11, 19F

09/17 02:11, 4年前 , 20F
只不過電競比賽的獎金可能正好有抵觸景品法之虞而已
09/17 02:11, 20F

09/17 02:30, 4年前 , 21F
比賽獎金為什麼能跟抽獎類比
09/17 02:30, 21F

09/17 02:33, 4年前 , 22F
這你可能要去問律師吧 事實如此
09/17 02:33, 22F

09/17 02:34, 4年前 , 23F
對此法來說 抽獎景品或比賽獎金都可算是吸引消費者的手段
09/17 02:34, 23F

09/17 04:48, 4年前 , 24F
誰知道廠商會不會設計假的電競遊戲
09/17 04:48, 24F

09/17 05:26, 4年前 , 25F
這莫名其妙的法律
09/17 05:26, 25F

09/17 06:25, 4年前 , 26F
電競也不少年了,有發生過假的電競遊戲嗎?
09/17 06:25, 26F

09/17 07:34, 4年前 , 27F
就立這個法的時候沒想那麼多啊 最好這事件吵大一點看有
09/17 07:34, 27F

09/17 07:34, 4年前 , 28F
沒有機會修法
09/17 07:34, 28F

09/17 08:04, 4年前 , 29F
很難吧 有另一種方法是遊戲公司直接雇用選手當員工
09/17 08:04, 29F

09/17 08:05, 4年前 , 30F
忘了之前在哪看到的
09/17 08:05, 30F

09/17 09:37, 4年前 , 31F
一番賞不是全部獎混在一起抽嗎? 機率還能調低?
09/17 09:37, 31F

09/17 10:07, 4年前 , 32F
按照這個邏輯,為了吸引人買高爾夫球桿、網球拍、籃球…
09/17 10:07, 32F

09/17 10:09, 4年前 , 33F
所舉辦的大會大賽不就也該受限??怎麼就唯獨電競遭殃?
09/17 10:09, 33F

09/17 10:12, 4年前 , 34F
感覺這就協會跟廠商(同時兼協會成員、委員)搞選手...
09/17 10:12, 34F

09/17 10:14, 4年前 , 35F
比賽獎金轉換成工作報酬的概念也真的讓人醉了...
09/17 10:14, 35F

09/17 10:44, 4年前 , 36F
球類會爽到其他公司 電競不會阿
09/17 10:44, 36F

09/17 10:58, 4年前 , 37F
應該這樣說 如果你辦籃球比賽 也不一定要用你的籃球練習
09/17 10:58, 37F

09/17 10:58, 4年前 , 38F
我也有機會那冠軍 但電競你就一定只能花錢買他的們遊戲
09/17 10:58, 38F

09/17 10:58, 4年前 , 39F
練 差別在這
09/17 10:58, 39F

09/17 11:01, 4年前 , 40F
如果今天舉辦的活動是純粹的運氣決勝 我從沒玩過這遊戲
09/17 11:01, 40F

09/17 11:01, 4年前 , 41F
也能靠運氣得冠軍 那也不會觸法
09/17 11:01, 41F

09/17 16:38, 4年前 , 42F
怪怪的 你接受別人參賽 就等於通過審查了不是?
09/17 16:38, 42F

09/17 17:53, 4年前 , 43F
照這文字上面解讀 JESU也不是大會營運
09/17 17:53, 43F

09/17 17:53, 4年前 , 44F
憑甚麼他們審查就算數?
09/17 17:53, 44F

09/17 21:43, 4年前 , 45F
老卡是JESU的成員之一噢
09/17 21:43, 45F

09/17 21:44, 4年前 , 46F
其實這次更哭的是PAD冠軍500萬因為未成年拿不到半毛
09/17 21:44, 46F

09/17 21:45, 4年前 , 47F
他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中學生證照規定就是不能拿錢
09/17 21:45, 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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