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幼女戰記亞雷努事件已刪文

看板C_Chat作者 (早起的蟲兒)時間6年前 (2019/08/30 06:2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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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的心得,半夜聽到德語版的這首歌,讓肥宅睡不著爬起來寫廢文。 https://youtu.be/hOYzB3Qa9DE
是說幼女戰記雖然是輕小說,但是讀起來卻不像一般後宮、異世界輕鬆。作者對於戰史以 及軍事有相當了解,例如會著墨於部分細節,像是火炮仰賴觀測等,在劇場版最後組建的 新部隊便是現代聯兵旅或是美軍的旅級戰鬥隊BCT的概念。 (聯兵旅,台灣番號2與5開頭的基本都是,兩次下基地都 是機步連與戰車連所組成的混編營。) 許多劇情內容都是基於一二戰史實改編,例如亞雷努屠城便有著德勒斯登轟炸的影子。主 角必須執行上級命令,卻又避開戰爭法規範,避免戰後受罰。 戰爭法,義務役士官訓時,上過兩節告訴我們例如有紅十字的不能打之類的;又稱武裝衝 突法。 你說我台灣不要被打就阿彌陀佛了,怎麼會有機會犯下戰爭罪刑?但事實上1987年, 國軍就在小金門幹下屠殺無武裝越南難民船的事件,通稱37事件或東崗慘案。 最後是在大專義務役士官兵退伍向當時新成立的反對黨陳情,由新當選的吳淑珍於立法院 向國防部質詢才初次見報。不過隨後該事件核定為軍事機密,遲至兩千年郝柏村《八年參 謀總長日記》出版才算正式公開,也承認有屠殺事實。 (沒錯就是那個兩千年後給人印象只有禮券和珠寶的吳淑珍XD) 當初難民船會漂流上岸,或許也有著士兵不願確實執行射擊命令的因素在其中,但是上岸 後據傳現場指揮軍官以四五手槍處決尚未死亡的婦孺。這些軍官因教唆殺人罪或 共同殺人罪等罪名輕判一年多徒刑,還獲緩刑不需入監。 下達登岸格殺令的司令,冷凍個兩年,最後高升至參謀本部副參謀長、總統府戰略顧問, 死後國防部軍禮覆旗,總統頒發褒揚令。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至今未對此案件表達公開評論或道歉。 雖然前線軍官執行軍令,獲得緩刑尚可理解;但是國家是不是應該對此戰爭罪刑做出悔悟 態度嗎?不然兵科學校教義務役軍士官那武裝衝突法,只是參考用的嗎?QQ 所以,譚雅規避戰爭罪刑的橋段,讓本肥宅特別有感觸。 又或者若不是義務役陳情, 純職業軍人組成部隊,或許早就把這件事深埋起來了。 封閉的環境中適當加入擁有符合大眾良知的知識分子是必要的。 面對手無寸鐵的人, 長官叫你吃屎,不一定要吃屎;準心上揚一寸,保留一絲人格。 這點不管是警方之於社會運動上,還是從軍都一樣。 臺灣難民法還躺在立法院,臺灣戒嚴時期那些黑名單多虧諸外國收留,造就今日民主; 是不是該負起點國際責任,為他國保留些自由民主種子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14.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7117409.A.C83.html

08/30 06:29, 6年前 , 1F
後面整個跑離西洽了吧?
08/30 06:2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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