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如果SAO破關才一次殺光死者 那算是誰的

看板C_Chat作者 (不知不覺)時間7年前 (2018/10/29 08:06), 7年前編輯推噓6(9322)
留言34則, 1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如果茅場當初設定SAO最後破關時才會把gameover的人腦袋燒壞 那破關的人是不是才是導致這4000人死亡的元兇? 如果不破關雖然這些人實際上已經沒有意識 但人至少還是活著的 說不定政府可以研究出安全解下潛行裝置的技術 可是某個人破關導致系統一次清除所有死亡者 當然這個假設可能要建立在定期還是要清除一些人(每週抓幾個比較雖的來燒腦) 否則無法警告外者這是一款真正會死亡的遊戲 把死亡者留下也有其他好處,這樣復活道具就比較有用 不過如果深究這個問題 在遊戲裡的人並不知道死亡者不會立刻被燒腦 這樣能不能歸責破關者就會是另一個問題 但如果真的推出復活裝置 則一般人應該會認為死亡者不會立刻死亡 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堅持破關,可能導致死亡者真正死亡 算不算是提高法不許之風險? 如果前面遊戲玩家知道不會即死和破關一次殺的假設成立 而為了真正殺死亡者而拼命破關 是不是就真的可以論以殺人罪? 有沒有鍵盤法學大師可以解說解說?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7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40771590.A.5D0.html

10/29 08:09, 7年前 , 1F
主謀茅場 黑77過失致死?
10/29 08:09, 1F
※ 編輯: Prometheus2 (223.136.1.200), 10/29/2018 08:09:37

10/29 08:12, 7年前 , 2F
可以靠意念改code 你要怎麼證據?
10/29 08:12, 2F

10/29 08:15, 7年前 , 3F
意念改code op 自宅警備員玩遊戲算不算一種從事業務
10/29 08:15, 3F

10/29 08:15, 7年前 , 4F
上的行為而成立業務過失致死 這也是好問題!
10/29 08:15, 4F

10/29 08:24, 7年前 , 5F
你的假設並不成立,因為茅場就是要做一款真正的生死
10/29 08:24, 5F

10/29 08:25, 7年前 , 6F
遊戲,所以他一定想過這個問題。
10/29 08:25, 6F

10/29 08:30, 7年前 , 7F
一開始就說過了,因為有人拔電源或拔頭盔,已經有人先
10/29 08:30, 7F

10/29 08:30, 7年前 , 8F
死了
10/29 08:30, 8F

10/29 08:36, 7年前 , 9F
如果一開始拔電源死人只是嚇嚇他們 之後沒個月死個位
10/29 08:36, 9F

10/29 08:36, 7年前 , 10F
數的人的話?
10/29 08:36, 10F

10/29 08:37, 7年前 , 11F
深究這個根本沒發生的問題幹嘛= =
10/29 08:37, 11F

10/29 08:37, 7年前 , 12F
刑法24條,緊急避難可以豁免
10/29 08:37, 12F

10/29 08:42, 7年前 , 13F
現實上來說sao也沒發生 只是個有趣的討論XD
10/29 08:42, 13F

10/29 08:43, 7年前 , 14F
這根本不用探討 我覺得是廢問而已 撇開法條有緊急避
10/29 08:43, 14F

10/29 08:44, 7年前 , 15F
難啦 就算沒有 出來後肯定也會想辦法無罪
10/29 08:44, 15F

10/29 08:50, 7年前 , 16F
並沒有 外面沒死人政府只會覺得你在宮山小
10/29 08:50, 16F

10/29 08:50, 7年前 , 17F
然後一直都沒死人的話 你當大家沒打過電動
10/29 08:50, 17F

10/29 08:51, 7年前 , 18F
各種無損冒險推王喔 外面的人會起疑
10/29 08:51, 18F

10/29 09:07, 7年前 , 19F
應該算作者的
10/29 09:07, 19F
※ 編輯: Prometheus2 (163.14.31.106), 10/29/2018 09:10:10

10/29 09:11, 7年前 , 20F
所以假設每週會抓幾個死亡者來燒腦警告外界
10/29 09:11, 20F

10/29 09:24, 7年前 , 21F
如果有這設定的話,SAO就會有深度多了,可惜
10/29 09:24, 21F

10/29 09:58, 7年前 , 22F
不就貝克街的亡靈?
10/29 09:58, 22F

10/29 10:00, 7年前 , 23F
真的破關才殺死人根本等不到破關
10/29 10:00, 23F

10/29 10:47, 7年前 , 24F
再開一個掛解決而已 充滿漏洞的作品有什麼好討論的
10/29 10:47, 24F

10/29 10:53, 7年前 , 25F
微笑棺木的人最後出來有被判刑嗎
10/29 10:53, 25F

10/29 10:59, 7年前 , 26F
就算想判也沒證據可判吧?只有人證,其他什麼證據都沒有
10/29 10:59, 26F

10/29 11:20, 7年前 , 27F
電磁紀錄可能會留存或可以被破解?
10/29 11:20, 27F

10/29 11:38, 7年前 , 28F
最多過失致死。殺人除了客觀要件是殺人外,還要主觀意
10/29 11:38, 28F

10/29 11:40, 7年前 , 29F
識想殺。可以從刑法三階程跟殺人罪的要件開始認識。
10/29 11:40, 29F

10/29 11:44, 7年前 , 30F
前面沒看到最後一段,若該假設為真,那應該可以論殺人
10/29 11:44, 30F

10/29 11:46, 7年前 , 31F
罪,但就跟上面推文一樣,在罪責的部分可能適用緊急避
10/29 11:46, 31F

10/29 11:50, 7年前 , 32F
難,而沒有罪刑。 ↑緊急避難是違法性
10/29 11:50, 32F

10/29 11:50, 7年前 , 33F
罪責的減免責是行為能力。
10/29 11:50, 33F

10/29 11:58, 7年前 , 34F
對欸 一堆人可以主張未成年 幫克萊茵大叔QQ
10/29 11:58, 34F
文章代碼(AID): #1Rray6NG (C_Chat)
文章代碼(AID): #1Rray6NG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