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曼迪:北市動物園、高雄公車涉盜嫌盜圖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時間9年前 (2016/08/11 17:38), 9年前編輯推噓37(3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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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9/1888740 標題為了縮減我稍微改一下。 寶可夢代理商:北市動物園、高雄公車涉盜圖 不理就告 曼迪傳播是寶可夢(舊譯神奇寶貝)台灣唯一合法獲得日本授權代理的公司,商邊商品 今天在漫博掀起搶購熱潮。然而,木柵動物園及高雄公車都未經過授權製作「寶可夢」 地圖,曼迪表示,這種行為等於政府帶頭違法盜版,將先柔性勸導,若對方不予理會繼 續使用,就會採取法律行動提告。 曼迪傳播副總經理金啟華表示,全台只有曼迪擁有寶可夢的商標、logo肖像權,但因為 寶可夢瘋潮,政府與商家幾乎都動起來加入這場搶錢商機,但大家幾乎都忘記版權觀念, 尤其是政府帶頭使用無授權盜版圖。例如木柵動物園及高雄公車處,都製作無授權的寶 可夢地圖,「只要是使用寶貝球或寶可夢的文字都是侵權。」 金啟華指出,前天已發文給高雄公車處,對方嚇到「馬上下架」,還打電話來解釋「不 知道要申請」。但金啟華說,這是政府帶頭做錯誤示範,應該循正常管道申請跟台灣版 權代理的曼迪申請,也呼籲政府相關單位與商家要注意版權,不要等到提告時才重視。 金啟華說,如果是公益推廣,就會免費讓對方使用,如果是商業用途,就應該要向他們 申請,例如部分飯店和糕點業者,都已經推出寶貝球蛋糕、皮卡丘飲品等等,他們也已 經蒐證。 ========================================= 後面相關商品那邊算侵權其實沒什麼問題, 比較有狀況的是... 我記得Niantic (PMGO的發行公司) 有說歡迎任何商家藉由PMGO行銷。 (不過我一時間找不到出處,可能是我記錯了歡迎指正。) 結果沒想到踩到了曼迪...不知道改成「PokemonGo」有沒有可能規避掉? 高雄公車路線圖那個下架太快了沒跟到,動物園的圖在這邊: https://goo.gl/SJgP7x 道館那些都是PMGO的圖示,應該踩不到寶貝球的商標, 唯一問題是文宣用上「寶可夢」吧。 其實要說曼迪能不能提侵權我覺得是可以的(當然算不算另外論), 但總覺得...這樣對曼迪有沒有幫助難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209.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0908314.A.48B.html ※ 編輯: ZMTL (118.163.209.137), 08/11/2016 17: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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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就在你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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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雖然西洽不禁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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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得比我清楚啦。動物園那個真的告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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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推廣是ok,但還是要照正常程序向曼迪申請吧,上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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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好奇,改成把寶可夢地圖改成PokemonGO地圖那還是會侵權曼迪嗎? 至於說圖示踩到寶貝球其實有點沒道理 這部分真的要申請應該也是跟Naintic? 雖然我印象中N家有說歡迎直接拿去用。(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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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成英文pokemon應該就解了吧 又沒賣商品 這算是免費廣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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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這樣上新聞,公司還很得意的說對方嚇的馬上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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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覺得這是種正面宣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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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可以看看口袋怪獸有沒有被註冊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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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MTL (118.163.209.137), 08/11/2016 17: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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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歪理 免費廣告哩....智財權觀念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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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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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權要尊重 但是這個例子看來我覺得曼迪姿態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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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申請,不如雙方在立場平等的前提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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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 曼迪還只是勸導 又還沒告 好意提醒也要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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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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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嚴格來說 那個道館標誌在原作/動畫中就有了 不是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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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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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曼迪有沒有提醒的權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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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態要高早就直接告了 等者你上門來跟我談合解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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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個報導看不出實際狀況 總之我覺得只要有誠意雙贏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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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些使用基本都沒踩到曼迪持有的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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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遊戲中有任何課金問題可以找曼迪解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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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有資格大聲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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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迪當然有阿 那些圖示都是動畫裡就有的 不是遊戲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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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曼迪早就出來講過他們代理在日本官方硬性規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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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會繼續使用神奇寶貝為正式名稱,怎麼現在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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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靈寶可夢他們也出來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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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迪又沒提到GO 跟課金有甚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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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迪:不管辣 我也要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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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確定曼迪沒拿到Nia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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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GO的衍生及周邊曼迪就無權主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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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NIA使用的文字跟圖示是曼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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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當然有問題 不然今天我開店也放一堆PM圖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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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看遊戲的合作活動 如果台灣有代理也要取得台灣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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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麵店外有pm可以抓喔 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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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敵不是姿態高,就跟伯幽差不多,知道的就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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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優我知道...想當年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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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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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應該有包括PMGO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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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大的那篇文章裡頭就寫的很清楚了 台灣區版權是曼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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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曼迪是不是只有動畫權? 遊戲權都不干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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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可夢夠是遊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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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任天堂沒有寶可夢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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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問題是遊戲代理不是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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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遊戲代理是港任啊 哪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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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可夢公司 算在任天堂旗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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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版權是青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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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還包含周邊與使用平面圖像宣傳的權利 遊戲則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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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迪只有動畫權 PMGO的東西絕對跟他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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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迪如果全包 那之後pm日月發行商不就成曼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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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曼迪只是說有人用到動畫的圖 他覺得侵權 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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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原作/GO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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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就有問題, 因為PMGO的道館也是同樣的圖 曼迪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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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動畫 另一方主張這是遊戲(PMGO台灣合法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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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曼迪要告成的機會就很低, 因為依法律事實動物園也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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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地圖是用在PMGO 除非曼迪能硬是要把PMGO扯到動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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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這邊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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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多動畫商都擁有相關版權代理不是只有播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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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看授權程度吧 也許真有 也許只是耍嘴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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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動畫代理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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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遊戲版曼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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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這張圖為例http://imgur.com/a/hB6BC 請問曼迪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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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有點麻煩了(′・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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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圖示有版權? gym以外pokestop跟out-of-reach肯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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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stop更不用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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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他們到底用到甚麼圖片跟文字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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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地帶一定有 真的要吵只能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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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達鴨侵權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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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蔥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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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義美前幾天的廣告是不是也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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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嘴皮而已,動畫版權跟遊戲版權自己都搞不清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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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曼X去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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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迪只有買動畫版代理權吧,版權所有權還是在神奇寶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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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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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跟某蚌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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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也要看寶可夢這三字的商標權是誰的,另外還有藉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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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任所有那曼迪除非拿到老任授權書不然也沒法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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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59, , 111F
最多證明曼迪的沒擁有這些版權但和你沒有侵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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