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今天晚上的插畫界/同人界到底發生了什麼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forget it ~~~)時間7年前 (2016/06/21 01:00), 7年前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40 (看更多)
※ 引述《et310 ()》之銘言: : 所以我有個問題 : 是偷梗 Ctrl+C Ctrl+V 的抄襲責任比較嚴重? : 還是拿別人的人物來畫自創故事 的抄襲責任比較嚴重? 一連串看下來,有時候真的搞不清楚某些人在打迷糊仗還是真搞不清楚? 好吧!「既然你誠心發問,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 <=== 這句話大家一聽就知道是明示套用火箭隊,不會認為是我創的,     這種就是致敬,如同「成語」一般,有人會說盜成語嗎?只會說用的好不好 至於提到責任,其實重點在於對原創者的責任,以艦C為例(蛇馬人X,神X就不提了) 記得企劃方面有提過是見過台灣作家「兵器少女」而啟發出軍艦少女的慨念, 隨後加上二戰的背景與自行設計的原畫而產生的遊戲。 這方面兵器少女作者似乎沒意見也沒對其造成損失, 而且只有兵器+少女這概念有承襲(這概念個人認為可追溯至MS少女) 相關程度類似於大家在用的精靈、獸人、矮人等概念性的使用 至於偷梗,就如同對岸國產艦娘,基本上就是抄但是換個圖像跟名子, 責任方面就是會不會對「艦C營運」造成負面影響。 道德方面就不用說,肯定有問題!實際影響上由於原本未於大陸地區經營, 所以實際上談不到損失,所以就算法律有問題仍難處理。 結果就是盜用者投機的愉快獲利,造成原作與粉絲不開心,更甚者破壞生態導至創作枯竭 。 而二創方面,事實上大家都知道模仿是創作的起源,所以自古以來仿作就不曾少過, 而且多半由於喜愛與欣賞才會做。 以法律上而言,二創其實就是抄襲,但是前面提到模仿與創作的關係,在同為作者的心態 下,原作者基於對二創者的創作熱情而不對其追究,久而久之形成風氣,即為二創文化。 又由於大部分二創並未損害原作獲利,甚至有幫助推廣的效果,進而提升原作利益, 故在某些情況下是受到歡迎的。如同不少人是因為二創而認識鑑C,事實上很多人沒玩過 但是對於其中人物耳熟能詳,進而拓展市場,結果對營運有所幫助,很多作品亦是如此。 然而原作方面態度不一,大至分為三派: 一、默許派:怎麼搞都沒關係,只要不商業化即可,以赤松為例,據說喜歡看自己作品的 薄本 二、限制派:在不損原作形像,不商業化下可使用,例如高捷及其他官方人物禁H 三、授權派:若官方無授權,等著被告吧,例如敵視你? (網友指此例不佳,改三麗鷗比較好?) 最後二創與盜梗最大的不同就是,不會把取得的元素當成自己的,反而強調原作的存在, 而盜梗卻是相反,將原作扭曲來讓人誤以為該元素是自創, 回到原點,責任的重點在於原作者是否受到損失,盜梗除非確定現在或是未來都不會造成 原作損失,那只有道德問題,不然其實也要負起抄襲責任,只是法律是很被動的,要確認有損失才能 追究。而二創的責任則是依據原作方面立場決定。 但不論如何有獲利就有責任,把別人東西的當成自己的就是盜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209.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442031.A.8E3.html

06/21 01:05, , 1F
Ola好像說過Disney其實不太告人的,這裡又被拉出來救援
06/21 01:05, 1F

06/21 01:07, , 2F
你先請gunho告倒瘋頭吧,抄不可恥,可恥的是抄了還不賺錢
06/21 01:07, 2F

06/21 01:12, , 3F
大致舉例子一下而已,不夠精確請海涵
06/21 01:12, 3F

06/21 01:19, , 4F
三麗鷗會是比較好的例子
06/21 01:19, 4F
※ 編輯: vitalis (123.0.209.144), 06/21/2016 01:24:26

06/21 01:21, , 5F
裝睡的人叫不醒
06/21 01:21, 5F

06/21 01:33, , 6F
迪士尼在海外似乎比較少告獨立創作者,在美國比較多
06/21 01:33, 6F

06/21 01:45, , 7F
給你方便 你當隨便阿 有些人就是如此
06/21 01:45, 7F

06/21 01:50, , 8F
三麗鷗之前的說法不是可以畫但不能賣嗎...?還是我弄錯?
06/21 01:50, 8F
文章代碼(AID): #1NQ24lZZ (C_Ch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5 之 40 篇):
文章代碼(AID): #1NQ24lZZ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