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kancolle版板主 不夠公正

看板C_CenterWork作者 (彌十郎)時間9年前 (2015/05/21 00:18), 9年前編輯推噓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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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kancolle 申訴人ID:eyesg 申訴對象ID:dderfken ox12345xo IbarakiKasen 申訴原因:對方使用惡意言行攻擊我 但是卻沒有被處罰 反到是我被水桶 欲平反之結果:版主沒有查證 就將我水桶 寫信尋問後 不理會我的檢舉 希望可以有公正第三方 重新驗證我的言行 如還是覺得我該被水桶 也希望可以被點明 讓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所附證據:kancolle版 編號17436 發文者eyesg 此為聯結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32122677.A.47F.html dderfken在文中反覆攻擊我 包含 查你媽的IP位置 丟人現眼等等 而ox12345xo版主 和我說 因為自己沒有時間 所以沒有驗證我的言行 僅因對方帶風向成功 我被噓比較多 就將我水桶 還對我說不驗證言行 就處罰 是PTT的做法 以下為該信件之轉錄https://www.ptt.cc/bbs/C_CenterWork/M.1432144759.A.4E8.html 而該信件中 關於我的被審言行 看似 但是版主的回覆文其實斷章取義 本文應該是 發了不合這裡風氣的文 時間的文 我對在這的大部份人感到抱歉 真是對不起 我有在反省 了 但是像你這種見獵心喜的人 ?我跟你很熟?ntr了你女朋友? 怎麼像個女巫獵人一樣? 見人就想放火? 我在星海版發的文 看不爽 你可以在那邊用力噓我 回我 或是和阿爾法那 樣頭頭是道教我 怎麼難得看到有人可以砲 就追著不放? 壓力很大是不是 這樣你自己有 比較又有比我高尚? 想想你自己在幹嘛捌? 文章聯結 以此為證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32122677.A.47F.html 文意主要是以道歉為主 並希望dderfken想想自己在做什麼不要攻擊我 之後 我便被以此原因水桶 我在該文章亦多次像各位版友道歉 實在是無蓄意引戰之作為 多次表示 不希望打亂版上秩序 請有意見者 私信或水球 版主亦無視我的退讓 將我水桶 而讓ddferken在版面上繼續攻擊我 此為聯結證據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32122677.A.47F.html 請注意我的道歉時間 和ddferken對我的攻擊時間 如果版主以沒有時間過濾我的言行 如此斷章取義的方式 將我水桶 我非常不服 甚至在我的水桶公告文底下和攻擊我的dderfken聊天 讓我懷疑其公正性 也就是Wed May 20 23:23:12 2015 在kancolle版發表的水捅公告 此為水桶公告聯結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32135395.A.C21.html 我在檢舉dderfken後嘗試包庇dderfken 給我以下回信 此為信件轉錄https://www.ptt.cc/bbs/C_CenterWork/M.1432144809.A.4C9.html 一個可以閒話家常的人會看不出這是當事人ID..再次讓我對其公正性感到質疑 直到我來本版撿舉後才行處置kkderfken 至於IbarakiKasen 則是在編號文17436中 多次攻擊性的回覆 亦外處理 : 原來星海版系列文就是你發的,E04 : 啊你就這篇文剪斷我理智線我當然噓這篇 明顯違反版規1-6的等刻意攻擊我引戰的文章 檢舉後ox12345xo也未處理 如此多重標準的作法 讓我非常不服 以上因為 因為不熟悉檢舉程序 多次修改 非常抱歉 現在以附上多方證據和聯結 希望可以得到公正的第三方再次議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1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74.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enterWork/M.1432138707.A.E76.html ※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0: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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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信箱內的信件轉錄到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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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附上和板主溝通記錄則不受理。
05/21 01:06, 2F
※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1:22:32 ※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1:28:23 ※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1:39:12

05/21 01:38, , 3F
請用轉錄的 轉錄整封信件 不然我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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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38, , 4F
知道你有沒有修改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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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1:40, , 5F
而且你這樣很混亂 防礙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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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1:53:30

05/21 01:53, , 6F
恩 我在研究怎麼轉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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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2:32:01

05/21 02:32, , 7F
以經重新整理好了 並附上轉錄信件聯結
05/21 02:32, 7F
※ 編輯: eyesg (122.121.74.38), 05/21/2015 03: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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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小組申訴前不用先跑版主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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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應該要先跑版主申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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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看OX那篇他連基本檢舉要給的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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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回文一一講喔……
05/22 00:09, 11F
文章代碼(AID): #1LNBFJvs (C_Center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