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略使用者規範:
1.板友要自負言論之責任與注意自身安全,踩到現實法規跟站規,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2.討論串第一篇文章要有ACGN點,回覆不用ACGN點,但需至少20字,禁重複字灌水。
3.發文額度標準:一日發文數超過7篇(不含回覆),轉錄文章計至發文額度。
4.洗板標準:從最新篇算起20篇內超過5篇(不含回覆)或1小時內超過5篇(含回覆)。
5.不得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修改或刪除其推文、噓文與加註(→),轉錄僅能全刪除或不動。
6.標題請掛分類[標籤],勿在標題過度透露新番新刊1天內之雷,板主得視判定處理。
7.經版主主觀認定過度獵奇、性相關之圖片與描述者,板主得視判定處理。
8.經板主主觀認定明顯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者,板主得視判定處理。
壹、板旨:
提供板友自由發表ACGN(與板主認定或板友投票認定之其他形式創作)相關之想法、態度、
經驗、情感等,並提供板友能藉由ACGN以其所希望之形式(如發文、推噓文等)相互交流。
貳、立場態度:
本板對板友於本板之各種自由意識之表達將保持中立態度,不予以背書亦不予以限制。
只要在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批踢踢實業坊站方制定之站規
與西布板板規之規範下,本板不會干預板友以任何形式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力。
參、文章之ACGN點認定:
ACGN點應能令人直接聯想到該作品與該文討論目的上,若其描述過於模糊牽強,
板主有權要求發文者說明或補充。
肆、違反規定之處置:
1.進入西布板即認定該使用者能對自身言論與行為負責,
使用者於板主公告與站內信詢問時,應擇一盡速給予回覆,
若在板主公告詢問48小時內或板主公告詢問後該使用者上站時間2小時內
未回覆則視為無視詢問勸導並對違規做處理,
如因不可預期或無法避免之事無法回覆而受處罰,可站內信予板主告知緣由。
該使用者警告累計超過3次將會被列入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永久水桶,
若該使用者在水桶處罰期間,以分身帳號再度違規,
板主應依板規給予處理並送多重ID判定。
2.發文需有ACGN點(判定請見 參 ),回覆不需有ACGN點,但需至少20字,
板主主觀認定重複字過多視為灌水。
公告詢問勸導後,視判定不予處理或公告刪除文章。
如該使用者有累犯過多之記錄,將不再公告詢問勸導,改以 肆-8 處理。
3.一位使用者一日發文數為7篇(不包含回覆),轉錄之文章計至發文數。
初犯:公告刪除超額之文章。
累犯:公告刪除超額之文章並水桶一週。
4.轉錄之文章需原文作者同意許可,未取得許可者,板主得公告刪除。
5.一位使用者如有下述行為將視為洗板處理,
從最新一篇回推20篇文章中,超過5篇(不包含回覆)同使用者之文章
從最新一篇回推1小時內,超過5篇(包含回覆)同使用者之文章
初犯:公告刪除所有被視為洗板之文章給予警告。
累犯:公告刪除所有被視為洗板之文章給予警告並加罰水桶一週。
6.不得擅自修改刪除文章推噓加註內容,轉錄文章出處之推噓加註僅可全刪除或不動,
不得做片段修改,如操作失誤或刪除明顯重大違規之內容,
可視為正當理由不予處理。
擅自修改刪除推噓加註處理罰則:
公告詢問緣由後,視判定不予處理或公告刪除文章並水桶一週。
7.本板為一般向公開看板,過度獵奇、女性乳頭、露骨之性器官與性行為圖片與描述,
板主得視程度處理,公告刪除文章給予警告並水桶一週。
8.明顯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者,板主得視程度處理,公告刪除文章給予警告。
9.板主得在下列狀況不公告逕行修改使用者發文標題,
發文無適當之標題分類[標籤],因轉錄或因應內文ACGN主題之非預設[標籤]例外。
有明顯使人聯想之公開播閱1天內新番新刊雷。
因發文修文等操作而無法與原文串連之文章。
其中標題明顯有1天內雷者且其他使用者對其反應無正面行動回應,
板主得視程度處理,公告刪除文章並水桶一週。
防雷規定僅對標題範圍有效,內文不受此規所限制,可於標題提示內文有雷,
此外置底閒聊區因保障即時性感想發言,亦不受此規限制。
註:不鼓勵使用者以安全標題讓其他使用者選擇閱讀再藉內文對其爆雷之行為,
亦不鼓勵使用者於其他非相關文章以回覆或推文爆雷。
伍、對西布板本身之討論:
1.板友對西布板之板務意見,可以[板務]標籤發表於西布板面上,不受ACGN點之規範。
2.若有對"西布板之建議"希望板主回應者,除了私信溝通外,也可到西布置底板主服務臺
提出,板主除特殊狀況外,應就建議部分清楚地予以回覆。
3.若有對"違反上述規範"行為之檢舉,請檢舉人檢舉時清楚描述該行為之位置
(文章編號 第幾頁)、該行為人(ID)、行為(做了甚麼事)、違反之規範等,
提供板主查證與判決之依據。
陸、板主之權力與義務:
1.西布板板主應保障板友自由表意之權益,維護西布板之續存。
2.西布板板主由西布板板友選舉產生,任期半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3.西布板板主應提供板友建議之空間,就蒐集之建議評估可行性與影響後決定是否執行。
4.若有需要,板主應公告或舉辦投票徵詢板友意見。
5.本板採不告不理原則,未收到檢舉板主得不處理,違規檢舉之追訴期為一週。
6.板主應於建議或檢舉提出後一日內予以回應。若有狀況不克處理應先行請假報備請其他
板主協助處理。
7.對於板主無正當理由不回應處理檢舉或建議者,可視為板主失職,應予以警告。
8.對於板主失職申訴,應由檢舉建議當事人至組務板提出。由組長判定該申訴是否有效。
內容包括:
板主未處理檢舉建議之信件或文章、及其時間。
板主之使用者狀態。包含最後上站時間、郵箱狀況等。
板主未處理之證據。如:板主多久未上站、板主郵箱狀況表示已讀信但未回覆等。
板主經組長認定失職三次,顯示板主能力與意願不足管理本板,
板友得以失職三次板主能力與意願不足管理本板之理由發起罷免,視同已與板主溝通過。
9.若被罷免成功之板主剩餘任期達一個月以上,其空缺應予以補選,任期為該被罷免板主
之剩餘任期,並同樣受連選得連任一次之規範。
10.在正式之記名公投試圖影響一位使用者一個帳號參與的原則,視為妨礙投票,
板主應將有問題者送多重ID判定,並依判定結果決定繼續或重新投票。
11.板主公告變更板規時,應由一名板主提出,且需有一名以上之板主附議,始得生效,
如其他板主無法到該文附議時,需出示其他板主之授權證據。
柒、活動:
活動如由板友自行發起,板主得視情況予以協助。
捌、宣傳文:
1.符合ACGN相關內容或其他經板主認可類型之宣傳文,應私信或於置底板主服務臺提出
申請,取得板主許可後始得提出。
2.未取得申請逕行發文者,板主應公告予以警告,並詢問其刪除之意願。
3.若該名板友願意刪除,則請該板友於同意後10分鐘內修正完畢。
4.若該名板友其不願刪除,版主應公告該名板友拒絕配合之證據,並將其文章劣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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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03.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BOO/M.1472167413.A.4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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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更新至20160906,新增對於標題違規板主之處理 肆-9 ,與調整部分板規修辭。
※ 編輯: pp1877 (111.250.213.234), 09/06/2016 1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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