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Fw: [申請複審] 不服#1SSrgEv0 (ONE_PIECE)判決

看板C_ArtBoard作者 (三隻檜木貓)時間5年前 (2019/03/03 11:27), 編輯推噓3(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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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cobs164593 信箱]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標題: Re: [申請複審] 不服#1SSrgEv0 (ONE_PIECE)判決 時間: Fri Mar 1 23:43:32 2019 dear gcobs164593 複審判定:維持原判 沒錯,討論板務的相關事務,基本上不要太超過都還在我們許允範圍內,但在評論 板務時還影射其他板友為板主分身就不在合理範圍,故其檢舉有效。 ※ 引述《gcobs164593 (三隻檜木貓)》之銘言: : 標題: [申請複審] 不服#1SSrgEv0 (ONE_PIECE)判決 : 時間: Thu Feb 28 23:27:07 2019 : : 1.複審內容之判決公告代碼:#1SSrgEv0 (ONE_PIECE) : 2.複審論述: : : (1) 關於#1SQSHj8q (ONE_PIECE) 所提以下違規內容 : : 推 seanx: 大家不要這樣 桶泥這次找到了很好的材料 02/18 09:53 : → seanx: 傳送門 https://tinyurl.com/yy4yc9u8 02/18 09:57 : 推 seanx: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給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 02/18 10:05 : → seanx: 請避免使用多重帳號這樣的理由 02/18 10:06 : → gcobs164593: 找到材料? 讓板主桶人變得合理的材料嗎? 02/18 11:31 : → gcobs164593: 立場公正的人會說出這種話? 不問處罰的合理適當與否 02/18 11:33 : → gcobs164593: 一昧以板主方便處罰別人 不被質疑做考量 02/18 11:33 : → gcobs164593: 老實說啦 你該不會是板主的分身吧 02/18 11:34 : : 板主開罰理由: : : 板友對與板務給予意見,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基本上板主群皆會視為建議表達,但是對於其 : 他板友對於板務給予的意見時,建議不要使用太過情緒化用語來臆測其內容及評論板友, : 避免因此入桶,故以2D開罰。 : : 不服理由: : : 既然板主對於 板友對與板務給予意見 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基本上板主群皆會視為建議表達 那麼這類內容討論理應在合理範圍內 對於板主索判定的尺度有所疑問 : 因此申請複審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82.1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30.20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cobs164593 (42.77.238.20), 03/03/2019 11:27:34

03/03 11:46, 5年前 , 1F
他是在提問,也沒有明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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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47, 5年前 , 2F
這個去法院一定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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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48, 5年前 , 3F
以前hay懷疑三貓是frojet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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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49, 5年前 , 4F
被水桶,kid的判決是申訴成立解除水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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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49, 5年前 , 5F
或許你要說三貓現在認證是froj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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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50, 5年前 , 6F
可是當時完全是沒有ip證據的指控,kid也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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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50, 5年前 , 7F
但還是解除了hay的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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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00, 5年前 , 8F
在哪一篇文章裡有這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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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03, 5年前 , 9F
原來是檢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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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06, 5年前 , 10F
你標題要不要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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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06, 5年前 , 11F
按大寫T,可以修改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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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07, 5年前 , 12F
不然你後面轉錄文章,很難能關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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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14, 5年前 , 13F
投稿定案了再來通知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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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2, 5年前 , 14F
文章代碼(AID): #1Qgk_u8p (C_ArtBoard)
03/03 13:42, 14F

03/03 13:43, 5年前 , 15F
該文中,我和hay的發言都是指控frojet=smomo3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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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4, 5年前 , 16F
最後kid都判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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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6, 5年前 , 17F
不要找我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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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6, 5年前 , 18F
你還懷疑frojet業配收錢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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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8, 5年前 , 19F
跟你沒有很熟,我的立場跟GPTIME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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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48, 5年前 , 20F
推文別牽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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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52, 5年前 , 21F
我在引用判例,不好意思,剛好判例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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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53, 5年前 , 22F
我以為站長要重開8-1案調查,某人躲很久了還在啊~~
03/03 13:53, 22F

03/03 13:56, 5年前 , 23F
我也在引用推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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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4:27, 5年前 , 24F
幫你抓到guest0412了 不用謝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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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4:27, 5年前 , 25F

03/03 17:27, 5年前 , 26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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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7, 5年前 , 27F
tontontonni我看了你所貼的文章代碼內的文 再看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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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7, 5年前 , 28F
的其他檢舉文 並沒有你所說的 檢舉平反內容 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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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7, 5年前 , 29F
貼錯了?
03/04 13:17, 29F
文章代碼(AID): #1SUqceMp (C_Art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