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3] 請版主解除禁言並申請消除退文
※ [本文轉錄自 johnny091100 信箱]
作者: johnny091100 (一撮之燃)
標題: Re: 退回文章(違反板規)[板務] Hay955940疑違反選舉規定(分身參選)
時間: Thu May 10 02:48:39 2018
※ 引述《cabokino (卡布其諾)》之銘言:
: dear johnny091100
: 好,你的複審說明是什麼?沒有任何增加的說明就提複審?
: 另外你所違反的板規已公告,請前往閱讀。
: 我相信我們在組務會常見面的,看到熟人記得要多打招呼喔。
: peace!
: ※ 引述《johnny091100 (一撮之燃)》之銘言:
: : 申請複審
: : 你最好告訴我,我犯了什麼板規,用哪一條板規退我文章。否則我們組務見吧!
違反板規:
1.總則
C.鬧板者(連踩無水桶罰則之板規、多次遊走板規邊緣、屢勸不聽...等),水桶30天。
D.違反板規者板主得斟酌刪除內容(文章、推文、連結)、退文。
板規規定 鬧版者 要有連踩無水桶罰則之板規、多次遊走板規邊緣、屢勸不聽
但請問我有多次、屢勸不聽嗎? 我只有發一篇文章,而且這篇還是板務文?
請撤銷我的水桶與退文,不然這次一定去組務提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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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85.24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hnny091100 (110.50.150.124), 05/13/2018 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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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6:57,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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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6:57,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