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 海賊板板主不處理本人對tontontonni檢舉案

看板C_ArtBoard作者 (喵球)時間6年前 (2018/04/22 16:38),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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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rojet 信箱] 作者: tontontonni (彩虹戰士 桶桶泥) 看板: ONE_PIECE 標題: 【板務】A2板規,算是有bug嗎? 時間: Thu Apr 5 19:55:17 2018 A.泛商業 Ⅱ內容涉及張貼購買資訊、商家之跳轉網址者,水桶30天並刪除內容。 我覺得A2還是有bug的感覺,有心人士也是可以技術性鑽漏洞。 現在A2 比較像是規範「商品」, 然而業配手法可不是只有業配「商品」。 A2似乎還是沒有規範「替商家打廣告」的行為 替商家打廣告不一定要「業配商品」,只要業配「商家」,只要引起大家去注意「商家」 就可以了,一樣達到圖利商家的效果。 所謂「小編」式的行銷行為就是,例如 時尚雜誌主要收入其實不是靠雜誌銷量維生的,而是靠各個時尚品牌龐大的廣告費。 時尚雜誌的基本行銷方式: 型男秋天必備10個穿搭術─> 男模穿了多套各個品牌的服裝 並註明 外套:Dior 價格店洽 手錶:Seiko 長褲:Levis 行李箱:Louis Vuitton 價格店洽 球鞋:Nike 價格依官方網站 本板的極類似的實際案例: 【案例1】 文章代碼(AID): #1QOpBVtQ (ONE_PIECE) 資料來源:Facenook 航海王 羅 https://i.imgur.com/p8FxOQb.jpg
https://i.imgur.com/V423blz.jpg
https://i.imgur.com/ooGhMZm.jpg
【案例2】 文章代碼(AID): #1QJjPRIA (ONE_PIECE) 資訊來源:FaceBook <航海王>羅 社團 總有一些人會慢慢淡出你的生活,你要學會接受而不是懷念。 https://i.imgur.com/l5iWmYH.jpg
>--------------------------------------------------------< 資訊來源: FaceBook <航海王>羅 社團 魯夫&香吉士 水鑽筆 在偉大航道的海賊迷怎能錯過呢 https://i.imgur.com/X6yohCd.jpg
https://i.imgur.com/mqacads.jpg
舉以上兩個例子 po文者是可以辯稱說自己「單純分享」 這樣的分享的確沒有「商品的購買資訊」,也沒有「商家跳轉網址」, 而是巧妙地把商家名稱融入在圖片裡面,還有將商家註明是資料來源,吸引大家去關注「 商家」 如果你去google搜尋「Facebook 航海王 羅」,會發現這是一個營利的代購社團,臉書專 頁有大量代購商品資訊(未免間接造成業配,我就不附圖證明了) 以上的案例行為可以翻譯為以下: 「 恭喜這本書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 」資料來源:誠品書店 因此,吸引讀者去google關注商家,進而在商家網站關注到的其他系列商品,才是小編的 po文的目的。 所以可能A2的購買資訊應該要放大檢視嗎? 我也不曉得我對A2的理解對不對,就在這邊提出@@ 海賊板是台灣海賊迷的最大集中地,是PTT的千人大板 對有在做代購或販賣海賊商品的店家來說,PTT海賊板絕對是最大的客戶來源, 在這邊讓海賊迷關注自己的生意,絕對能對銷量創造很大的利潤效益。 由於置底區已經開放允許交換、贈送與徵求合購、代購了, 所以希望板主們能對「商業性質的PO文」嚴格審查。 海賊板創板至今十幾年,歷代版規,都是嚴禁業配行為。(除了未經大家同意的5.99是例 外)。 希望新板主們能夠守護海賊板是純粹討論海賊王漫畫的地方,捍衛PTT作為一個學術論壇 的精神,提防 臉書代購社團 或 商家 或行銷公司的 魔手伸入PTT海賊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79.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22929320.A.F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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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阿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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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佩服你在這板上貢獻的精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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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案例有實際的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是業配嗎?例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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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對方收錢的照片,轉帳明細或是發文人跟商家的聊天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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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等。還是只是靠“合理懷疑”去懷疑別人業配?如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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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標題叫大家不要吵,文章內容卻是罵現任更爛,要大家注意萬年板皇制度的板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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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規定成這樣又怕別人鑽,建議直接禁止任何除了海賊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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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動畫的其他商品出現就好了吧?不然如果都只是分享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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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有心人揣測懷疑是不是在業配,這樣真的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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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真的業配拿錢沒有人可以證明,但是商家因這些文能夠獲利是事實。 就好像每次用vpn開分身,然後嗆人:你說我是分身,你有ip證據嗎? ※ 編輯: tontontonni (27.242.103.217), 04/05/2018 20:06:30 ※ 編輯: tontontonni (27.242.103.217), 04/05/2018 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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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分享照片因為有商家資訊會導致想買他人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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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掉也是一樣啊,喜歡該商品的人照片有商家他可以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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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拿掉, 同樣的商品可能到處都有在賣,為何是指定那個臉書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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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購買,沒商家他不也會去問發文者?真的有興趣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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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商品)不管有沒有去做商家推廣什麼的,想買的人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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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去買不是?真要杜絕就只能完全禁止,沒有什麼移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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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的商家推廣就可以有效的阻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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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路上看到一個喜歡的海賊書包,有兩種情形: A路人背著海賊書包路過我, B路人站在路邊背著海賊書包,拿一個站牌「B店家買的」 我是路人, A和B兩種情形都會導致我去買這個書包, 但是 A路人沒有從中獲利是事實 但B的行為就讓人懷疑了 合理懷疑B是不是有獲利 當然B可以主張:請你拿出我跟商家業配對話記錄,或收取金錢的收據,不然就是抹黑我業 配。 我是覺得 A沒有違反板規, 但B涉及業配的行為是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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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我在跟你討論事情的時候不用扯其他的吧?就事論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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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一直提倡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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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14, 6年前 , 17F
是戳到痛處了嗎?XD 看版主解釋「購買資訊」啦 在限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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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會連展覽、餐廳或是 路跑 都不能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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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17, 6年前 , 19F
看到 千人大板 不噓一下不行 現在看還不到150 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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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18, 6年前 , 20F
自己在討論東西的時候別人來扯你其他事情你會說請就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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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但別人在跟你討論時你卻一樣扯其他東西,難道就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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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只限與你自己?你這樣以後誰還會對你服氣?既然你要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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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Ok,我跟你討論,那麻煩你就不要說一套做一套,請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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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就事論事的理念,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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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tontonni (27.242.103.217), 04/05/2018 20:22:16 ※ 編輯: tontontonni (27.242.103.217), 04/05/2018 20: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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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說了沒有辦法證明對方是否真的是業配有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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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用別人的2篇分享文來做你業配的舉例不太妥當吧?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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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2篇只是我的舉例, 板上有很多很多這些代購社團的分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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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因這些獲利?你是商家嗎?不然你怎麼知道人家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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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還是一切都是你的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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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獲利, 至少商家的能見度大大增加,尤其在主要客戶群的場合增加能見度。 如果我是賣海賊商品的人,我很樂意我的網站在PTT海賊板有能見度 我之前完全不知道有這些代購社團, 就是來海賊板以後,有人在PTT反覆分享這些臉書社團,我才第一次知道有這些臉書社團, 才去這些臉書社團瀏覽。 我是在PTT海賊板得知這些代購社團,不是路邊。 ※ 編輯: tontontonni (27.242.103.217), 04/05/2018 20:34:40

04/05 20:40, 6年前 , 29F
當一個成功的版主就是要業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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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55, 6年前 , 30F
QK怎麼只推一行 看你一副沒被ton戳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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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tontonni (27.242.103.217), 04/05/2018 21:05:21

04/05 21:08, 6年前 , 31F
你很閒嗎 為什麼這麼在意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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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 則推文
還有 2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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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依照句數去看xddd~別在意。你可能在河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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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你的推文內容,簡單說我跟你的差別: Victormyass:你沒有辦法證明別人「圖利」(你一直執著這件事) 桶泥:為了預防有人「圖利」,應該訂板規禁止業配行為 Victormyass:你沒有辦法證明tonni偷窺性騷擾,不能一竿子打翻所有進女廁的男生 桶泥:為了預防偷窺性騷擾,所以應該禁止男生進女廁,才沒有爭議。 你關心的是指控,我關心的是預防 你的質疑沒有錯 我這篇板務文就是懷疑有人會換個形式來業配,目的是希望把A2修得更嚴謹,禁止業配行為 。 我覺得 PO文者有無圖利,嫌疑是很大,但即使按你說給板主去調查,板主去查也難以證明啊,板主 去哪裡找傭金收據和業配對話記錄? 所以我們換個角度,不要看PO文者,去看另一端的店家 店家是否因為這些PO文 得利 獲利? 答案是肯定的,PTT成為這些店家或代購社團 營利的平台 所以板規應該禁止 PO文者提供商家資訊, 只要PO文者刪掉購買資訊,PO文者可以po,別人也無法指控他業配,PTT海賊板也不會淪為 商家營利平台,不就沒爭議了嗎?如果讀者看到商品圖片有興趣,就自己去Google或站內信 問PO文者,那這些就是私人行為,跟海賊板無關,也不會影響海賊板。 海賊板不應該為商家背書。 ※ 編輯: tontontonni (118.160.82.198), 04/06/2018 16:24:22

04/06 17:12, 6年前 , 99F
hey,別把我扯在一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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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我認真看完了,我覺得你打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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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證明部分是指我們版友難以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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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也難以證明,但他有自主裁量權(即現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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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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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同意duck那句~要去相信版主的感覺!!(熱血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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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duck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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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我態度比較保守,所以對版歸沒有太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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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刪掉一些的句子,如果討論中有什麼讓你不舒服的地方先跟你道歉@@ ※ 編輯: tontontonni (27.247.34.10), 04/06/2018 18:30:32

04/06 18:42, 6年前 , 105F
統尼好了啦 我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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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1:41, 6年前 , 106F
我覺得原PO沒說錯什麼,但實際上要執行到這程度會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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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一分享自己東西哪邊買的就很容易吃到他這條,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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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1:43, 6年前 , 108F
版本是屬於比較折衷的處理方式,類似版權1/3規則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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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1:51, 6年前 , 109F
增加點擊率觀看人數算是業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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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18, 6年前 , 110F
認真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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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0:23, 6年前 , 111F
懂雙方的意思,其實原PO建議就是「避嫌」吧,然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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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嫌」這段表達出來,而不是讓人無限上綱拿沒有證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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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話來塘塞一切非法行為,建議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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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14, 6年前 , 114F
也就是任何商品,餐廳,周邊商品幾乎都不能以照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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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式出現在板上,不然就會有業配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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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21, 6年前 , 116F
跟海賊王相關的app 食記 遊記 活動分享可能也都必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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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廣義來說這些都牽涉到商家盈利。最後應該只能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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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21, 6年前 , 118F
面討論漫畫內容,其他都不能開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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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26, 6年前 , 119F
#1CyPzcRi (ONE_PIECE),像這篇,又限定特定商家又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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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26, 6年前 , 120F
blog增加點閱率賺人氣(盈利),這種文是不是算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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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29, 6年前 , 121F
#1FU8zOlx (ONE_PIECE) 一樣是特定商家活動,作者還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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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29, 6年前 , 122F
文回復商品價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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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31, 6年前 , 123F
#1MyMRihq (ONE_PIECE)這篇則是業配特定商家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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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2:31, 6年前 , 124F
我是覺得以後如果要禁止掉這些文章很可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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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樓上的舉例,若全面禁止,確實是太過因咽廢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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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0:19, 6年前 , 126F
如果只是要表某人就當我沒說,請繼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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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1:18, 6年前 , 127F
我倒是覺得真的這樣執行下去,不小心觸犯板規的人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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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1:18, 6年前 , 128F
少,只是增加版主的工作量而已。對板上來說,現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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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1:18, 6年前 , 129F
中的東西全部不能發,可能也只剩下幻想文可以發,根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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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1:18, 6年前 , 130F
在陷害版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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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1:35, 6年前 , 131F
桶泥你的粉絲想你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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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1:38, 6年前 , 132F
樓上是不是我的粉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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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rojet (1.200.212.77), 04/22/2018 16:37:59
文章代碼(AID): #1Qt4dfzi (C_Art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