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學生公共服務績優獎學金」及「自強助學金」
9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公共服務績優獎學金」及99學年度「自強助學金」
即日起至100年3月16日止受理申請。
壹、9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公共服務績優獎學金」
一、申請作業時程:
(一)學生申請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16日(星期三)止。
(二)凡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檢附申請表(含附件)逕向各業務單位提出申請,
並一併提供服務心得電子檔。
二、獎助對象:
(一)社團幹部。
(二)相關服務團體幹部(含交通服務隊、勞作教育小組長、租屋委員會、學膳會、
運動代表隊、學輔志工及學校志工)。
(三)班級幹部。
三、申請條件:
(一)前學期各學科成績平均及格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受獎之學生必須任滿前一學期之服務工作且績效卓著。
(三)申請人如擔任前條2項以上之服務職務(如:同時擔任社團幹部及班級幹部)
時,僅可擇一提出申請,且同一服務職務,不得連續獲獎。
四、受理申請單:詳見下表(因同學常有送錯單位之情況,故請於申請時再次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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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受理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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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幹部服務績優獎學金 (日間部)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進修部)進修部學務組
交通服務隊 (日間部)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進修部)進修部學務組
學輔志工 學生事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勞作教育小組長 學生事務處服務學習組
租屋委員會 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
學生膳食委員會 軍訓室
運動代表隊 體育室
學校志工 各服務單位
班級幹部(日間部、進修部) 管理學院
理工學院
設計學院
資訊學院
人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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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9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自我推薦函
(四)服務心得(含電子檔)
貳、99學年度自強助學金
一、申請作業時程:
(一)學生申請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16日(星期三)止。
(二)凡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檢附申請表(含附件)逕向各系(所)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一)9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
(二)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家庭經濟困難)者。
(三)99學年度未領有新台幣1萬元(含)以上之校內外各項獎學金及98學年未獲領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者為原則。
三、受理申請單位:各系(所)。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9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家庭情況之事實陳述
(四)導師訪談意見
詳細文件及公告煩請見下列網址:
http://web.cyut.edu.tw/files/14-1000-2769,r13-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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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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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