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國二女生炫耀性愛 補償自卑
轉 5.10 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616127/IssueID/20090510
【蕭夙眉╱台中報導】中縣一名國中女學生功課差沒自信,日前上網聊天認識男網友
,相約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還以此向同學炫耀,家長輾轉得知憤而提告;女學生
卻告訴警方,電視上男女朋友都這樣,非男友強迫,氣得家長痛罵:「這孩子被愛情
沖昏頭!」因這名女學生年僅14歲,警方仍將該男網友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
觀念錯亂
警方調查,該名女學生就讀國中二年級,課業落後其他同學,被編到資源班加強輔導
,女學生對自己欠缺自信心,但提及電腦、網路又信心滿滿。她三月中旬在網路聊天
室以「傻女」當暱稱,認識林姓男子(28歲),雙方從身高、體重等開始聊起,因話
題投機,當下互留即時通帳號聯繫。
在旅館發生3次關係
林男詢問女學生:「交過幾次男朋友?」女學生回答:「沒有。」林男又問她身高與
體重,最後問:「你願意當我女朋友嗎?」女學生答應,兩人見面後,林男騎機車載
女學生閒逛,最後到后里鄉一家汽車旅館,林男脫去女學生上衣,親吻臉部、頸部等
,當天即在旅館發生三次性行為。
男被逮稱「沒強迫」
女學生事後大方告知同學:「我有男朋友了。」同學質疑:「真的嗎?」女學生為取
信同學,脫口說出在汽車旅館親吻、「炒飯」等事。同學轉報老師,校方通知家長,
家長怒告林男痛斥:「她還在念書,你為什麼騙她的感情?」
林男兩周前被警方約談到案,他坦承與女學生發生性行為,但強調:「我們是男女朋
友,沒有強迫女學生和我發生性關係。」
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諮商心理師蔡毅樺說,該國二女學生價值觀錯亂,認為有
男友是魅力的表現,可能以此彌補功課落後缺憾,建議家長應灌輸孩子正確的兩性關
係。
問?為什麼是學校的人出來發言?男的是學校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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