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7-11 鮮萃茶喝到木屑

看板CVS作者 (turtlenick)時間3年前 (2020/10/26 04:46), 3年前編輯推噓108(108045)
留言153則, 10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想了一下,決定回文跟大家詳細說明情形以及對方目前處理進度 10/23 15:24 到某門市兌換之前購買的冰淇淋紅茶,隨後邊喝邊走去捷運站,進站前喝到剩大概1/5。 由於底部有冰塊,且部分冰淇淋還在底部,加上捷運站不能飲食,因此打算手拿著杯子, 搭車時間順便等融化。 10/23 15:55 到達目的地捷運站,一出閘門立刻脫下口罩,想趕快把飲料喝完,丟在捷運站的垃圾回收 桶。此時一吸飲料,口中突然感覺有異物,而且口腔有些微的不適感,隨即將異物吐在杯 蓋上,發現是大概3公分左右長的木屑,立刻拍照存證,並繼續拿著杯蓋上有木屑的杯子 。當下就直覺應該是攪拌棒的木屑,包含這次共買了兩次冰淇淋紅茶,店員都有用攪拌棒 挖冰淇淋,而且這次的店員還倒了一點點紅茶進冰淇淋杯中加速融化讓冰淇淋能脫落。 https://i.imgur.com/0wEhnls.jpg
10/23 15:58 轉乘公車的途中,撥了第一通電話給客服,告知我遇到的情形,客服請我保留商品以及異 物,我說我不想留著垃圾,但目前沒辦法回原門市(A),我主動要求拿到我等等要去的 地方的門市(B),客服說會協助轉達B門市,並會請A門市的主管聯絡我。 10/23 16:07 剛剛的客服人員打給我,表示忘了跟我確認大概幾點到達B門市,我表示大概16:35左右到 達,客服人員重新確認我指定的B門市資訊,雙方確認彼此認知無誤。 10/23 16:40 我到達B門市,但門市人員表示不清楚我的狀況,且當時只有兩個員工,兩個人都說沒接 到任何我要過去的通知,因此我直接給他們看,並且大致說明狀況,結果B門市的店員竟 直接將木屑拿起來看,我有立刻阻止,他隨即放回杯蓋上。 10/23 16:42 我再次打給客服,表示剛剛有進線跟客服說要在B門市交回木屑,但B門市人員卻表示不情 ,同時跟第二位客服人員表示,在這半小時內突然想起「去年發生的事情」,因此決定不 讓門市收回木屑,而是讓B門市店員拍下照片,讓A門市可以有照片能了解實際狀況。同時 ,B門市人員此刻接到電話了,因此如我所願,將木屑的照片拍下,我便帶著杯子和木屑 離開B門市。 10/23 16:49 我打電話到A門市所在地的衛生主管機關,告知我遇到的情形,承辦人一開始還一直以為 我是「腹瀉」,解釋很久才聽懂是「木屑」,最後抄下其電子信箱,寄了幾張照片過去。 10/23 17:22 A門市的區域主管終於打電話過來了,我在電話中跟他表達不滿,表示客服沒有交代B門市 ,而且主管也隔了一個多小時才來電確認狀況,讓我感覺整個體系都不在乎這起事件,沒 有積極處理。主管解釋因為跨單位和釐清狀況聯絡花費了一些時間,我表示因為「去年的 事件」,我已經打給衛生主管機關了,主管則表示他們會在看到照片確認狀況後,再跟我 聯絡,詳細內容有點忘了,但有提到可能會等到週一工作日後(因為要跨單位處理)。 10/23 晚上 吃東西時發現舌頭會刺痛,照了鏡子發現刺痛處有凹陷的條狀痕跡,比對舌頭其他地方, 確定只有該處有這個痕跡。 10/24 12:00 到耳鼻喉科掛號看診,醫師認定確實有傷口,而且與我感到的刺痛處相符,因此開給我口 服以及口內抹藥。 10/24 13時許 由於剛好又去A門市附近處理事情,去捷運站的路上經過門市,順道進去詢問是否有收到 照片。值班經理一聽立刻知道發生什麼事,表示有收到照片了,並跟我道歉,彼此有討論 到應該就是攪拌棒的問題,並問我能不能再補償我一杯飲料或是其他商品等,我表示我已 經不敢喝他們的飲料了,同時向他表達我對昨日整體的處理流程感到不滿。值班經理則是 強調那個是集團的事,他能做的只有為那杯飲料道歉,無法介入集團的處理方式,最後對 於處理沒有共識,且我認為應該等主管回覆,因此便離開門市。 10/24 13:59 我再度打給總公司的客服,並報了我的電話讓客服調閱案件紀錄,客服了解狀況後,我再 度表達不滿,表示為何門市已經收到照片,區域主管卻沒有再打給我?客服表示會再轉達 給主管。 10/24 17:37 區域主管再次來電,表示照片是在10/23晚上11點多,才轉交到他的手上,當天 的電話雙方也有共識是週一其他單位也有工作後再回電,後來雙方釐清後,發現彼此對於 時間有誤會,且主管表示因為收到照片已經很晚了,且通話該日是週六,怕會打擾到我, 所以沒有主動聯繫我,我接受主管的說法,並主動將重點拉回要如何處理一事。 主管詢問我能不能接受由他的權限直接補償我幾杯飲料或是保健食品等,我表示 我不想再喝他們的飲料,且不需要保健食品,並表示就算沒有現金補償,其應該也要賠償 看診之醫藥費,主管表示現金的部分除非他自掏腰包,否則都需要填寫申請單進入申請流 程,也無法保證會不會有錢下來。我們彼此沒有提到應該賠(補)償多少錢,但主管表示 會幫我註記我有去看醫生,並提到我未來幾天必須因此改變飲食與生活習慣,但仍無法確 定最後會如何。我表示了解請公款都有流程,但我也擔心最後會不會變成是法務聯繫我, 或是變成直接就要告我,主管說他真的不知道公司方最後的做法,表示他的權限就是補償 實質商品,已經幫我填寫現金申請單,一有後續會立刻聯絡我。我表示理解,並提出11/1 5前沒有收到回覆,或是處理方式無法接受,我將會做出下一步行動,雙方達成回覆期限 的共識,通話大致結束。 總之目前就是在等待主管往上呈報後的處理,木屑沒有交給任何人,我也向A門市要了同 樣的攪拌棒留存。 如果有更新而且沒有被要求刪文的話,會再更新狀況,謝謝大家的關心與祝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5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603658765.A.05A.html ※ 編輯: ndhuwei (223.137.251.0 臺灣), 10/26/2020 04:53:37 ※ 編輯: ndhuwei (223.137.251.0 臺灣), 10/26/2020 04:54:17

10/26 05:08, 3年前 , 1F
感覺每個主管都怕上面怕得要死?
10/26 05:08, 1F

10/26 06:58, 3年前 , 2F
幫高調推
10/26 06:58, 2F

10/26 07:26, 3年前 , 3F
幫高調
10/26 07:26, 3F

10/26 07:40, 3年前 , 4F
幫高調
10/26 07:40, 4F

10/26 07:44, 3年前 , 5F
感謝你
10/26 07:44, 5F

10/26 08:20, 3年前 , 6F
好勇敢
10/26 08:20, 6F

10/26 09:11, 3年前 , 7F
加油
10/26 09:11, 7F

10/26 09:32, 3年前 , 8F
小蝦米對抗大白鯊 加油
10/26 09:32, 8F

10/26 09:38, 3年前 , 9F
一開始客服只是敷衍吧,他聯絡的其實是法務部門,XD
10/26 09:38, 9F

10/26 10:08, 3年前 , 10F
每個主管怕上面? 上面是指誰??
10/26 10:08, 10F

10/26 10:10, 3年前 , 11F
記者都不敢抄... why?
10/26 10:10, 11F

10/26 10:26, 3年前 , 12F
高調
10/26 10:26, 12F

10/26 10:31, 3年前 , 13F
保重
10/26 10:31, 13F

10/26 10:40, 3年前 , 14F
比較好奇法務要怎麼出招了,請po加油!
10/26 10:40, 14F

10/26 10:41, 3年前 , 15F
推推
10/26 10:41, 15F

10/26 10:52, 3年前 , 16F
法務暖身中
10/26 10:52, 16F

10/26 10:53, 3年前 , 17F
加油
10/26 10:53, 17F

10/26 10:54, 3年前 , 18F
幫高調,原PO加油
10/26 10:54, 18F

10/26 10:59, 3年前 , 19F
幫高調
10/26 10:59, 19F

10/26 11:18, 3年前 , 20F
光看文字我就累了
10/26 11:18, 20F

10/26 11:19, 3年前 , 21F
好誇張
10/26 11:19, 21F

10/26 11:20, 3年前 , 22F
忘記之前店員是怎麼把冰淇淋取出的了
10/26 11:20, 22F

10/26 11:21, 3年前 , 23F
如果用攪拌棒是長期以來的習慣,這事情很可能不是頭一次
10/26 11:21, 23F

10/26 11:27, 3年前 , 24F
跟業者反應過沒有積極處理的話,找消保官吧
10/26 11:27, 24F

10/26 11:32, 3年前 , 25F
法務戰隊 12:00連集合場集合點名
10/26 11:32, 25F

10/26 11:40, 3年前 , 26F
QQ
10/26 11:40, 26F

10/26 11:44, 3年前 , 27F
這已經是食安問題 吃木削,推原波加油
10/26 11:44, 27F

10/26 11:50, 3年前 , 28F
幫高調
10/26 11:50, 28F

10/26 11:54, 3年前 , 29F
為什麼這些主管都只想再來一杯,如果有鋼杯也可以用鋼攪
10/26 11:54, 29F

10/26 11:56, 3年前 , 30F
拌棒,或者其他SOP來避免,補償可以儲值卡啊,幹麼逼人再喝
10/26 11:56, 30F

10/26 11:58, 3年前 , 31F
幫推
10/26 11:58, 31F

10/26 12:00, 3年前 , 32F
幫高調,祝原po舌頭快快康復!
10/26 12:00, 32F

10/26 12:04, 3年前 , 33F
權限問題吧,他們最多大概就是再來幾杯的權限,然後應
10/26 12:04, 33F

10/26 12:05, 3年前 , 34F
對這種事件如果講錯或擅自給承諾會落人口實,後續處理
10/26 12:05, 34F

10/26 12:05, 3年前 , 35F
起來搞不好自己會被釘在牆上,推托閃躲飄樣樣來很正常
10/26 12:05, 35F

10/26 12:16, 3年前 , 36F
幫高調。食安問題0容忍。原po加油,支持你!
10/26 12:16, 36F

10/26 12:32, 3年前 , 37F
高調
10/26 12:32, 37F

10/26 12:43, 3年前 , 38F
高調
10/26 12:43, 38F

10/26 12:49, 3年前 , 39F
拍拍
10/26 12:49, 39F
還有 76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0/27 18:06, 3年前 , 116F
再次為原PO打氣,受害者還要勞心勞力當柯南,這樣要調幾杯
10/27 18:06, 116F

10/27 18:09, 3年前 , 117F
才可以算有效統計數,不懂這個流程是怎樣來證明?
10/27 18:09, 117F

10/27 18:18, 3年前 , 118F
做一杯 你看沒問題 好 解散
10/27 18:18, 118F

10/27 18:34, 3年前 , 119F
千萬別上當!! 你手上的證據交出前 他們會盡量配合你
10/27 18:34, 119F

10/27 18:35, 3年前 , 120F
但要是你不小心鬼遮眼聽信要化驗、檢查、釐清之類的鬼話
10/27 18:35, 120F

10/27 18:36, 3年前 , 121F
傻傻的把證據交出去 之後你就會見識到川劇變臉絕技了
10/27 18:36, 121F

10/27 18:37, 3年前 , 122F
那態度轉變之大 就一句話 噁心!!
10/27 18:37, 122F

10/27 19:12, 3年前 , 123F
加油 推
10/27 19:12, 123F

10/27 19:26, 3年前 , 124F
CREA的話要聽,他就是油蔥酥加料不加價當事人
10/27 19:26, 124F

10/27 21:38, 3年前 , 125F
加油
10/27 21:38, 125F

10/27 22:57, 3年前 , 126F
以上頭講的情況來說,換跟消保官約時間吧XD
10/27 22:57, 126F

10/27 23:35, 3年前 , 127F
10/27 23:35, 127F

10/27 23:47, 3年前 , 128F
加油推
10/27 23:47, 128F

10/28 08:11, 3年前 , 129F
高調
10/28 08:11, 129F

10/28 08:51, 3年前 , 130F
支持推。我之前是用自備杯買-4的咖啡。但他們的鋼杯內
10/28 08:51, 130F

10/28 08:51, 3年前 , 131F
似乎有微小木屑殘留,倒入我的自己杯後,我又喝下,刮
10/28 08:51, 131F

10/28 08:51, 3年前 , 132F
傷喉嚨,直接咳血就醫,也只是賠一杯飲料…原來不是單
10/28 08:51, 132F

10/28 08:51, 3年前 , 133F
一事件
10/28 08:51, 133F
請問您是哪時遇到這件事的呢? https://i.imgur.com/LIUNDVb.jpg
昨天記者有聯絡我,但我家裡開小七的朋友跟我說,如果上新聞的話就比較難被處理了, 所以我跟記者說不能公布超商和品名,他們則說超商名可以不公布,但是他們會去問統一 那邊的說法,另外如果不提到品名的話有點難製作新聞,要再問問長官。還是我應該同意 他們公布品名呢? ※ 編輯: ndhuwei (111.71.64.48 臺灣), 10/28/2020 09:39:46 ※ 編輯: ndhuwei (111.71.64.48 臺灣), 10/28/2020 09:50:46

10/28 09:50, 3年前 , 134F
這種可以賴給外面廠商來貨品質不佳的 記者就很有興趣
10/28 09:50, 134F

10/28 09:50, 3年前 , 135F
反觀自家工廠的東西不能賴給其他廠商 記者就都很安靜
10/28 09:50, 135F

10/28 11:28, 3年前 , 136F
加油
10/28 11:28, 136F

10/28 12:20, 3年前 , 137F
台灣記者根本不敢報 有夠可撥
10/28 12:20, 137F

10/28 12:58, 3年前 , 138F
我回頭看第一篇的照片,這講木「屑」都客氣了那根本木
10/28 12:58, 138F

10/28 12:58, 3年前 , 139F
刺吧,想說這麼誇張還沒人報導,至少現在有記者願意挑
10/28 12:58, 139F

10/28 12:58, 3年前 , 140F
戰也好。
10/28 12:58, 140F

10/28 13:03, 3年前 , 141F
其實不公布品名,描述內容提到用攪拌棒挖冰淇淋也不難
10/28 13:03, 141F

10/28 13:03, 3年前 , 142F
猜到品項吧?!看完整串只覺得法務到底多可怕?大家要
10/28 13:03, 142F

10/28 13:03, 3年前 , 143F
像提到佛地魔這樣字斟句酌,法律到底是在保護誰...Q_Q
10/28 13:03, 143F

10/28 13:51, 3年前 , 144F
鬼島法律當然是保護有錢人跟大企業
10/28 13:51, 144F

10/28 14:10, 3年前 , 145F
加油!
10/28 14:10, 145F

10/28 14:14, 3年前 , 146F
推!
10/28 14:14, 146F

10/28 19:45, 3年前 , 147F
10/28 19:45, 147F

10/28 22:29, 3年前 , 148F
加油!!
10/28 22:29, 148F

10/29 04:45, 3年前 , 149F
加油!
10/29 04:45, 149F

10/29 09:14, 3年前 , 150F
保重
10/29 09:14, 150F

10/29 12:48, 3年前 , 151F
不場面記者才不敢抄勒
10/29 12:48, 151F

10/29 19:44, 3年前 , 152F
加油!!
10/29 19:44, 152F
※ 編輯: ndhuwei (114.136.29.111 臺灣), 10/30/2020 02:59:33 ※ 編輯: ndhuwei (114.136.29.111 臺灣), 10/30/2020 03:32:07 ※ 編輯: ndhuwei (114.136.29.111 臺灣), 10/30/2020 03:33:48

10/31 09:42, 3年前 , 153F
高調
10/31 09:42, 153F
文章代碼(AID): #1VbUGD1Q (CVS)
文章代碼(AID): #1VbUGD1Q (C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