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我上個月底賣東西的時候使用了全家的75元店到店服務
由於沒有經過任何購物購物平台,所以也沒有認證收款帳戶那些
寄件時也有一個同意書
其中裡面有提到如因帳戶填寫錯誤不予賠償。
由於它介面說明我覺得不是很清楚,到底要填幾碼也沒有明確指出
於是我就打電話詢問,一開始我照他說的填,但是超過它規定的字數
前後通話大概快十分鐘,我才填完
但是我今天去看帳戶的時候發現還沒有入帳
對方是7/31(確定對方有去取貨付款)
那我看上面全家是寫說買家付款後10個工作天內會入帳
我的寄件收據也丟了,發票75元的還在
那請問這樣要詢問是不是也沒辦法詢問查件了
就算查件到若因帳戶填錯,照同意書所寫,我是不是也領不到這筆錢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533781752.A.4A7.html
推
08/09 10:41, , 1F
08/09 10:41, 1F
推
08/09 11:33, , 2F
08/09 11:33, 2F
推
08/09 11:34, , 3F
08/09 11:34, 3F
推
08/09 11:34, , 4F
08/09 11:34, 4F
→
08/09 11:34, , 5F
08/09 11:34, 5F
→
08/09 11:34, , 6F
08/09 11:34, 6F
→
08/09 11:35, , 7F
08/09 11:35, 7F
→
08/09 11:35, , 8F
08/09 11:35,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