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關於7-11染餿泡麵退費補償金資訊
昨天無意間看到有人PO文說可以領賠償回饋金的文章,
上網至統一的官網查了他們公告的聲明,原來在 11/05 就已經公告,
但是新聞上似乎報導給大眾消息的時間很短,加上事情繁忙幾乎就沒注意到這件事情。
上一次的退費已經退過一次了,這次看到可以領取回饋金的部分,
看了統一網站公告的方法,前去領取。
http://www.uni-president.com.tw/upload/11051100_Big.jpg
我備妥了他們聲明中第一項標準的文件,內容包含:
1、消費者退費留存副本。
2、電子發票證明聯。
3、個人身分證。
本以為可以順利完成這項求償金的領取,但是還是耗了我半小時的時間。
在這半小時的時間中,店員完全搞不清楚怎麼處理,
就算他們總公司有給他們處理的方法,但很明顯的是完全沒有溝通清楚。
按照網站聲明中第一項標準準備的文件,我只要填寫資料不用簽切結就可以領取,
但是幫我處理的店員小弟說一定要簽切結書,不然不能領,
這時另外一位店員正在幫客人結帳,也很大聲的說,一定要簽切結!(態度很不好)
最後甚至把店長都請出來,店長也說要簽切結(我跟他們解釋過流程但好像聽不懂)
我請店長看一下他們張貼在店門口外面的退費賠償金聲明規定第一項,
他看過後還是說要簽切結,最後叫我自己打給客服?(處理的態度可以差成這樣)
我還是耐著性子跟他解釋,因為我有準備留存副本,所以不用簽切結,
要簽切結是沒有帶留存副本的消費者使用的,店長還是不相信,
最後店長就自己打給他們那邊負責處理事情的科長(還是股長?),
電話那頭的長官比較知道處理流程,所以馬上了解問題所在,
於是就請店長讓我填寫另外的「消費者回饋明細」,並核對我填寫的個人資料。
完成這次的回饋金領取的流程。
〈領取心得〉
基本上,整個上面處理的方式與基層店長店員的溝通,根本沒有做好。
我甚至直接跟店長說,今天你們怕消費者多領取,做了這樣的防範措施,
但是你們沒有像第一次退費那樣特別註明個人資料的用途,
今天消費者可以要求不提供個人資料給你們,哪怕你們把資料拿去賣!
(因為這次填寫需詳細到「身分證字號」跟「戶籍地址」都要填寫)
吃到這種髒東西消費者已經夠火大了,
然後一個大公司對消費者的態度還可以爛成這樣,不在上次一併處理退費補償,
還讓消費者東奔西跑,加上整個公關處理的流程根本就是有問題,
回饋金消息根本沒有像第一次退費時候,那樣在媒體上大量報導。
說實在話,去處理退費回饋的時間成本根本不合,今天會去退費領取回饋,
是想討回一點點屬於消費者的公道,但這整件事情處理流程上,
在我與店長面對面處理的過程中,根本沒有感受到統一企業對消費者的誠意。
吃了你們家出的東西那麼多年,以前純喫茶喝了有十幾年...(唉)
在這件事情上我感受到這企業對於消費者的誠意與態度,實在是不合格。
以後除非必要,否則不會再買他們家的東西,
這是做為末端消費者最無力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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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15.1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VS/M.1415534731.A.1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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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切結,上面的文字讓人很不舒服。統一要你證明你不會重複領取否則就會有刑事責任。
這根本是把消費者當賊。再者,我準備了第一項的文件,根本不用簽切結。
要簽切結是第二項消費者,遺失留存副本才需要簽切結。
等事情結束後,我會再按照個資法請求銷毀我的個人資料,
想看看在這事件之後統一手上可以握有多少資料,如果有心人士拿去販賣呢?
主要重點還是在於統一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實在是讓消費者感覺不到誠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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