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全家店對店收件人問題

看板CVS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3/03/31 12:35), 編輯推噓8(8023)
留言31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是這樣的 日前請朋友家寄送東西給我,採用店對店的方式 但朋友家人把名字寫錯導致證件跟收件人名字對不上,店員不給領 偏偏這又很急 沒辦法等到7天退回重寄 請問有別的方式能處理嗎?謝謝大家!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227.25

03/31 12:47, , 1F
取貨付款的話名字沒差 取貨不付款就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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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2:57, , 2F
昨天我有看到同樣情況,店員請他出示取件簡訊就可以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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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3:00, , 3F
我是純領取包裹無須付費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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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3:57, , 4F
出示取件簡訊看看店員通不通融,否則照規定流程就是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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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退件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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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3:58, , 6F
沒辦法了(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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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4:06, , 7F
請寄件人跟日翊聯絡,拿回去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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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23:14, , 8F
之前是跟日翌反應,由當天物流收回馬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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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0:59, , 9F
無解 若是急件應該用宅配之類的運送 而不是店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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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1:20, , 10F
http://ppt.cc/oquP 托運條款明確的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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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即失其效果或目的之節慶物品、生日禮物、情人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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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不能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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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幾天有位客人也來領包裹 收件人名子也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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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 不過我還是讓他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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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要不要問問 朋友當初名子是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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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名子當場完全寫對 有些比較有人性的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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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會通融的 不通融的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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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不能說"有人性"吧,這明明是盡責的好店員,被盜領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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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4:55, , 19F
推樓上 打混的被說是有人性 盡責的好店員反而被當沒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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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4:56, , 20F
這不合理吧 等那天你的東西被盜領冒領時 就不要上來哭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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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6:22, , 21F
可是有些店員很硬 名子打錯 或少打一字 也不給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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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6:24, , 22F
照規定當然省事 不高興你去客訴 反正我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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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沒錯 通融的店員還得自己承擔盜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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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要視情況 如果只是名子打錯字 也想省事 不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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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6:30, , 25F
這樣反而才是打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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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6:55, , 27F
有看過通融的店員被背後捅一刀 還是照規定好...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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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7:08, , 28F
謝謝大家的意見啦 後來還是照規定7天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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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7:09, , 29F
深刻感覺到服務業在規定和人情間的兩難呀 就接受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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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規定不通融被說成想省事打混這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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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0:12, , 31F
名字打錯是店員的錯喔?想省事的是取貨那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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