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翻閱雜誌又copy的討論

看板CVS作者 (Misa)時間11年前 (2012/08/27 03:53),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好的, 因為最近無線網路不穩定 花很多時間再等累格。 所以最近在板務上會有有些處理較慢的情況 在此造成板友不便還請見諒。 那麼,關於最近"翻閱雜誌又copy"討論文章 近期也是引起了爭議,在此在這裡跟板友勸告 要討論爭議行為該如何應對 或應否主動勸阻 其實也要依照許多不同的情況判斷 當然,出版用品都有智慧財產權, 而擅自影印拷貝也實屬違法行為。 奉公守法很好,但是希望板友在對於店員未勸阻的這個行為 也暫且別以姑息或助長違法這樣的說詞來否定 其實個人的能力有限,店員再萬能,也只是一個人。 如同賣菸給青少年 以及店內攜帶寵物這樣的爭議 其實店家 或是店員 能做到的也只有委婉拒絕跟勸阻。 (而也真的要冒著被客訴或被客人責備(或責罵)的風險) 並不能表現出太過強硬的態度,不然也可能衍生許多問題及困擾。 (但我個人在遇到欲購買菸品的青少年也會板起臉來的。) 基本上我亦希望對於面對爭議 大家盡力而為量力而為 從小地方一點一點的自我要求,也許比強迫要求的行為 還要有效得多。 希望板友們能停止互相爭論的行為, 另由於兩位板友回文內容已偏離討論主題 故兩位版友的回覆文章我刪除存底, 希望大家能保持理性發文 冷靜討論的主旨。 感恩 -- 綠 扁 帽 】 【 三 腳 桌 】 【 海 豹 ╭──╮ 亞美利堅特種部隊 ▂▃▂▁ ◢███◤ 啾?┌═─═─═─═┐ ◢█ ╱﹊+ ◢███◤ + ˙ ﹒ ˙ ╯──╯==殺˙人˙滅˙口 ▌ ▌ ︺︺ █◣ └═─═─═─═┘ ╱﹊ ▃▃▃ 3 是您的[最佳選擇] ▆▆▆▆▆▆ ▆▅▅▆▇ ψZangayo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4.2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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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2:47, , 2F
賣菸給青少年和寵物哪裡一樣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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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賣酒給青少年也不行囉 公司也會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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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版主從事超商幾年了啊? 現在升幹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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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3:47, , 6F
不好意思舉例時沒有講得很清楚,我再重新編輯一下文章。
08/28 03:47, 6F
※ 編輯: misa0519 來自: 49.218.17.182 (08/28 03:49)
文章代碼(AID): #1GEdwuVN (C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