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是在威脅我的意思了 囧"
來糾正一下大部分人的觀念好了....
月薪的算法呢,是用在全職員工身上,而且最低工資是17280沒有錯
但是這是建立在一天工作時數八小時、週休二天、月休八天的前提上
根據勞基法第四章第三十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換句話說,老闆跟你嗆17280?
叫他先想想自己有沒有讓人家一天工作八小時、然後月休八天
而且硬要把月薪算出一小時工資是多少的話,答案很簡單
是98元!
72元的蠢蛋算法是用17280/三十天/8
騙三歲小孩嗎?
拜託不要再有什麼用月薪換算成時薪的笨蛋算法了,這樣只顯得...嗯,這裡不多做批評
因為時薪和月薪根本是不同的算法。
用時薪算計時員工薪資的話,
一小時九十五元就是九十五元,沒有什麼好討價還價
上三個小時就是算三個小時的錢,上八個小時就是八個小時的錢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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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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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以上面我寫的來說,基本上一個月的基本工作時數是8*22=176小時
如果超過這個時數,就要換算一下,超過這部份的時數
就要以加班費計算,
仍以17280為基準的話,一小時最少是98*1.3=127
以月休六天來說,8*24=192,比標準工時多了16小時
所以一個月月薪最少要有17280+127*16小時=19312
當然勞健保由員工自行負擔的部份那又是另外扣除了
※ 編輯: HScarpetta 來自: 218.163.158.80 (10/07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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