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SD (USD) 看板: CTV
標題: [光陰] 邦茜戀陰影下的邦妮配
時間: Thu Feb 5 18:27:37 2009
先說 用自殺留住人的方式非常非常不可取
百分之百不認同
雖說 妮妮的自殺 其實從個性中的過度執著早有跡可循
曾經失去所愛一次更強化了那樣的偏執
不過在一片撻伐聲中
私心覺得 目前看來 妮妮其實是邦妮中的弱勢者
不是要幫妮妮講話 只是想從另一個角度看邦妮
邦妮這段感情 其實 非常不公平
從一開始 妮妮就是以"第三者"的感覺出現
對一美來說 妮妮是介入邦茜的第三者(對很多觀眾來說似乎也是)
破壞天造地設一對的壞女孩
但是 客觀來看
妮妮"追求"復邦時 復邦其實是單身狀態
開頭第一句 妮妮就先問了復邦 有沒有女朋友?
如果當初復邦回答有 妮妮或許不會有接下來的動作
所以 客觀來看 妮妮並沒有"介入"別人的感情
但是 只因為邦茜是大家眼中的天造地設
所以 妮妮光是追求復邦一事 就很難得到一美眾人的好感
再者 妮妮並不是"村裡的孩子"
眷村在文化上 有其獨特的排外性
村裡的孩子就是大家的孩子 但是 外來的孩子很難很快融入其中
這點從茜茜剛搬來時的待遇就看得出來
若不是陶復邦的一見傾心 可能沒法那麼快融入村內孩子群
而妮妮的對手 是茜茜
茜茜是村裡的孩子 茜茜的背後有一大群好友相挺
所以 一但被拿來比較 即便是遠赴加拿大 大家都還是幫茜茜說話
而妮妮呢? 她不住在村子裡
在村子裡 除了復邦 她其實什麼朋友都沒有
在村子裡 她是孤獨的 沒人會幫她說話的
所以 一旦遇到爭執 妮妮在村裡絕對是不討好的
從感情的角度來看 妮妮亦是絕對的弱勢
因為 她愛上復邦 復邦卻不愛她
這點復邦自己也承認
他其實是過份的
要求一個不打算愛上的人跟自己訂婚
他們的吵架其實很早就可以預料到
兩個人相處 不可能完全契合 沒有磨擦
要長久在一起 一定是彼此各有退讓 才能磨合
但是 從昨天妮妮轉述的討論過程中就可看出
復邦完全沒有想要改變的意思
是的 復邦完全不想為妮妮改變什麼
相較於茜茜 復邦曾說過 茜茜說什麼他都會答應
所以 生活上的小事 諸如買什麼東西 怎麼叫爸媽
只要是"單純兩人"的事 就算要復邦退讓一萬步都沒有問題
只要茜茜說這東西好 可以想像 復邦一定也是笑著說很好很好
但是 同樣的事 換成妮妮
只要兩人意見相左 復邦完全沒有退讓的意思
這樣的情況 若要走下去
一退再退的 只能是妮妮
但是 先不論妮妮嬌嬌女的身份
有誰可以忍受兩人在一起 只有自己必需不斷的不斷的退讓?
極端的不公平只會造成情緒的累積 直到最後的爆發
有趣的是 這個過程
一般來說 其實是先交往磨合 不適合於是分手
但是 邦妮卻是在訂婚後才開始磨合
發現不適合 已然不是分手 而是解除婚約
即便是現今這個年代 分手和解除婚約
兩者的嚴重程度及需要思考的程度仍是相差甚遠
復邦卻把解除婚約一事 提的如此輕易
他只擔心陶爸陶媽的反應
卻沒想過 在兩家長輩見證下訂下的婚約一旦取消
對妮妮那方的傷害
由此可見 復邦其實不怎麼把自己放在未婚夫的角色
他還停留在男朋友的階段
至於引爆兩人退婚的新房問題
說實話 妮妮的要求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一般人結婚 新婚夫妻要求一間房間 這任誰都不會覺得過份吧?
從一開始的搬家 這個復邦不答應是可以接受的
於是再提出買新房 "全家"搬過去 妮妮的提議並沒有不妥的地方
她也沒有撇下陶爸陶媽復華的意思
但是考慮到陶媽的心情 不願搬家
於是再退讓 重建總可以了吧?
又是一個不行 討論至此 復邦直接翻臉 丟下解除婚約的狠話
由頭至尾 看見的都是妮妮一再的退讓
復邦完全沒有一絲絲改變或退讓的意思
不搬家 不重建 一切保持原樣
那麼 新婚夫妻難道真要跟弟弟住一間房?
試問 哪個女孩不會有意見?
妮妮的生氣其實合情合理
再試想 如果今天 是茜茜對復邦提出這樣的問題
復邦會沒有一絲絲退讓?
即便現實情況有種種的不許可
相信復邦一定也是盡力去協調 想辦法
或者跟陶爸陶媽討論出解決辦法
而非一句解除婚約作結論
在父母與茜茜的選擇題中 復邦會猶豫 會痛苦 會退讓 會設法
但 在父母與妮妮的選擇題中
先天感情條件不足的妮妮 絕對不在復邦的選擇中
所以 復邦不會猶豫 不會痛苦 不會退讓 不會設法
私心覺得 從復邦的態度來看 他並沒有結婚的打算
他的訂婚是為了陶媽 他甚至數度說說出"作戲"這樣的話
但是 在那個年代 要一個身家清白的女孩陪他作這樣的戲
從一開始 就是個過份的要求
從開始的追求到訂婚
主動的都是妮妮 復邦只主動過一回
就是問妮妮 什麼時候可以訂婚?
復邦的作法其實有很大的問題
可是 很明顯的
村內大家同情的對象 都是為了陶媽娶了一個自己不愛女人的復邦
沒有人同情過在這樣不公平對待下一再退讓的妮妮
雖說 這到底是她自個兒的決定
所以 邦妮到底適不適合?
在只有一方退讓的情況下 絕對不適合
在只有一方需要改變的情況下 絕對不適合
但是 若是兩方都願意改變呢?
至少 在妮妮自殘舉動前
復邦沒有這樣的意願
所以 復邦跟拍雄說 他們兩個不適合
這是必然的
所以 就如妮妮所說的
這段婚姻若是走不下去 最大的原因
就是復邦不愛她
其實 是正確的
沒有真正放下茜茜的復邦 是不可能有個幸福的婚姻
而妮妮 在不公平的感情條件下 只會是悲劇
對復邦來說 得不到的茜茜 永遠是最美好的
邦茜不會遇上現實生活的柴米油鹽
邦茜不會有彼此難以退讓的爭執
而邦妮 在不足的感情條件下
卻是直接面對最能摧殘愛情 現實到不行的婚姻衝擊
邦茜的確愛的很辛苦 或許無法結合
但是 他們兩人至少是相愛的
邦妮在某方面來說 其實更辛苦
因為 他們必需在現實的婚姻下
從不愛 走到愛
那是一條 注定傷痕累累 卻不知結果好壞的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02.230
推
02/05 18:30, , 1F
02/05 18:30, 1F
推
02/05 18:32, , 2F
02/05 18:32, 2F
→
02/05 18:33, , 3F
02/05 18:33, 3F
→
02/05 18:33, , 4F
02/05 18:33, 4F
→
02/05 18:33, , 5F
02/05 18:33, 5F
→
02/05 18:33, , 6F
02/05 18:33, 6F
→
02/05 18:33, , 7F
02/05 18:33, 7F
推
02/05 18:34, , 8F
02/05 18:34, 8F
推
02/05 18:36, , 9F
02/05 18:36, 9F
→
02/05 18:36, , 10F
02/05 18:36, 10F
→
02/05 18:36, , 11F
02/05 18:36, 11F
→
02/05 18:36, , 12F
02/05 18:36, 12F
推
02/05 18:36, , 13F
02/05 18:36, 13F
→
02/05 18:37, , 14F
02/05 18:37, 14F
推
02/05 18:38, , 15F
02/05 18:38, 15F
→
02/05 18:38, , 16F
02/05 18:38, 16F
→
02/05 18:38, , 17F
02/05 18:38, 17F
推
02/05 18:39, , 18F
02/05 18:39, 18F
推
02/05 18:39, , 19F
02/05 18:39, 19F
→
02/05 18:39, , 20F
02/05 18:39, 20F
推
02/05 18:39, , 21F
02/05 18:39, 21F
推
02/05 18:39, , 22F
02/05 18:39, 22F
推
02/05 18:39, , 23F
02/05 18:39, 23F
→
02/05 18:40, , 24F
02/05 18:40, 24F
推
02/05 18:40, , 25F
02/05 18:40, 25F
→
02/05 18:40, , 26F
02/05 18:40, 26F
→
02/05 18:41, , 27F
02/05 18:41, 27F
推
02/05 18:42, , 28F
02/05 18:42, 28F
推
02/05 18:42, , 29F
02/05 18:42, 29F
→
02/05 18:43, , 30F
02/05 18:43, 30F
→
02/05 18:43, , 31F
02/05 18:43, 31F
→
02/05 18:43, , 32F
02/05 18:43, 32F
→
02/05 18:44, , 33F
02/05 18:44, 33F
→
02/05 18:44, , 34F
02/05 18:44, 34F
→
02/05 18:44, , 35F
02/05 18:44, 35F
→
02/05 18:44, , 36F
02/05 18:44, 36F
→
02/05 18:44, , 37F
02/05 18:44, 37F
推
02/05 18:44, , 38F
02/05 18:44, 38F
推
02/05 18:46, , 39F
02/05 18:46, 39F
→
02/05 18:46, , 40F
02/05 18:46, 40F
→
02/05 18:46, , 41F
02/05 18:46, 41F
→
02/05 18:46, , 42F
02/05 18:46, 42F
→
02/05 18:46, , 43F
02/05 18:46, 43F
→
02/05 18:53, , 44F
02/05 18:53, 44F
→
02/05 18:53, , 45F
02/05 18:53, 45F
→
02/05 18:54, , 46F
02/05 18:54, 46F
推
02/05 18:57, , 47F
02/05 18:57, 47F
→
02/05 18:59, , 48F
02/05 18:59, 48F
推
02/05 19:09, , 49F
02/05 19:09, 49F
→
02/05 19:09, , 50F
02/05 19:09, 50F
→
02/05 19:11, , 51F
02/05 19:11, 51F
推
02/05 19:12, , 52F
02/05 19:12, 52F
推
02/05 19:14, , 53F
02/05 19:14, 53F
→
02/05 19:15, , 54F
02/05 19:15, 54F
※ 編輯: USD 來自: 119.77.202.230 (02/05 19:27)
推
02/05 19:41, , 55F
02/05 19:41, 55F
→
02/05 19:41, , 56F
02/05 19:41, 56F
推
02/05 19:47, , 57F
02/05 19:47, 57F
→
02/05 19:50, , 58F
02/05 19:50, 58F
推
02/05 23:02, , 59F
02/05 23:02, 59F
推
02/06 00:12, , 60F
02/06 00:12, 60F
推
02/06 11:59, , 61F
02/06 11:59, 6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