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 2011年苗栗縣體總會理事長盃

看板CTU_LEAGUE作者 (巴辣姆特)時間13年前 (2011/03/31 22:50),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苗栗縣體育總會100年度理事長盃全民足球錦標賽活動計劃 一、計畫概要 〔一〕目的 : 1、推展全民體育,促進全民體適能;提倡正當休閒娛樂活動,舒展全民身心健康。 2、促進各級學校體育科足球教學,發展本縣足球運動。 3、選拔及儲備100年各項全國性競賽足球代表隊選手。 〔二〕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苗栗縣國民小學體育促 進會、苗栗縣頭份鎮尖山國民小。 二、活動日期時間:100年05月21、22、28、29日〔比賽場地:尖山國小,比賽組別:國 小四年級、幼童及國小女生各組〕及六月4、5、11、12日〔比賽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比賽組別:國小五年、六年級男生及青少年、青年、社會、公教組〕,四週之六、日上午 九時至下午六時。 聯絡人:劉恆亮 電話:0938639888 FAX:622696 電子信箱:mlfc02011998@yahoo.com.tw 三、比賽地點:尖山國小、苗栗縣立體育場。 四、參加對象:本縣各級學校學生、社會人士及中華民國對足球運動有興趣之國民。 五、活動內容: 1、比賽方式:7人制比賽。 比賽組別:公教組、社會組、青年男、女組、青少年男、女組、國小六年級男、女 生組、國小五年級男、女生組、國小四年級男、女生組、國小幼童組。 2、參加資格: A.公教組:各級學校教職員、公務機關員工均可以學校或鄉鎮為單位組隊參加。 B.社會男子組:非在學學生之社會人士、機關及公司員工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C.青年男、女生組: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參加。 D.青少年男、女子組:凡就讀各公、私立中學之男、女學生均可 自由組隊參加。 E.國小六年級男、女童組:凡就讀各公、私立小學,87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之男、 女學童均可代表就讀學校或自由組隊參加。 F.國小五年級男、女童組:凡就讀各公、私立小學,88年09月1 日以後出生之男、女學童均可代表就讀學校或自由組隊參加。 G.國小四年級男、女童組:凡就讀各公、私立小學,89年09月01 日以後出生之男、女四年級以下學童均可代表就讀學校組隊參加。 H.國小幼童組:凡就讀各公、私立小學,89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之男、女三年級以下學童均可代表就讀學校或自由組隊參加。 3、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比賽制度,不足三隊併至上一年齡 組別比賽。三至五隊單循環,六隊以上分組循環,取二 隊編為甲組決賽,其餘編入乙組決賽。循環賽各隊計分 方式,勝一場三分,和一場一分,積分多者為勝,二隊 以上積分相等時,先比二隊勝負,再比正負球差,相等 時再比進球數,如再相等以抽籤決定之。 4、獎勵:每組取前三名頒發團隊獎杯乙座,個人頒發獎牌〔狀〕以資 鼓勵。參加教師及學生組前三名,依苗栗縣政府頒佈之獎懲 規定辦理獎勵。 5、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審定之七人制足球比賽規則。 6、比賽用球:青少年以上各組使用5號球、國小五、六年級組使用四 號皮質比賽球、國小四年級〔含〕以下使用3號球。 六、報名方法: 1、日期:自即日起至04月27日〔星期三〕止。 2、方式:以本會印發之報名單〔如附件一〕正楷填妥,每隊限報領隊1人,教練1人, 管理1人,選手18人,以e-mail報名,主旨請註明理事長盃報名表,每隊報名費新台幣壹 仟元整〔苗栗縣內各國中小免收報名費〕。ATM轉帳:銀行代號--139 帳號:050566272 118〔戶名:苗栗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匯款戶名:苗栗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帳號: 0050-05056627-2118 。未繳交者不予編排賽程,排入賽程後棄權者不予退費。 3、e-mail:mlfc02011998@yahoo.com.tw 4、抽籤及領隊會議:訂100年04月29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假苗栗縣頭份鎮尖山國民小學 辦公室舉行,屆時各隊應派員參加,未到之隊伍由大會代抽,各隊不得異議。 七、保險:活動期間由大會辦理團體活動險,各隊保險自理。 八、預期效益: 1.參加活動人數八百人,有效提昇本縣足球運動人口。 2.透過活動,有效促進選手身心健康及發展。 3.吸引民眾參與,達到推展全民體育目標。 九、附則: 1、運動員請穿著運動衣褲比賽,上衣顏色除守門員外須一致,背後 後均有大號碼。 2、運動員應攜帶國民身證,國小學童得攜帶在學證明書,但需貼有相片加蓋關防,供查 驗認證使用。 3、如有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一經證實即取消該隊資格及已賽成績 ,已賽隊不另重賽 4、申訴時應以書面加蓋領隊或教練私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貳伍仟元,提交大會審判 委員會申訴判決成立即退還保證金。 5、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6、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比賽結束前先口頭報備並書面申訴。 7、參賽人員請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8、大會有權因天候因素更改賽程及比賽場地,各隊請隨時注意大 會公告。〔競賽規程修改及未盡事宜公佈於苗栗縣足球運動網: http://pub.mlc.edu.tw/index.jsp?unitid=000638〕 附註: 開幕典禮時間:100年06月04日上午10時50分 報名網站:http://pub.mlc.edu.tw/index.jsp?unitid=000638 理事長盃和縣長盃每年都會舉辦!大都在11~12月和5~6月! 只要參加比賽都會有獎盃可以拿 希望大家踴躍報名參加和鎖定網站公告! - 國中女生碰不得,高中女生碰也不一定得到,大學女生連碰也碰不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84.132

04/26 10:22, , 1F
報名表在哪?
04/26 10:22, 1F
文章代碼(AID): #1Db9Ib6H (CTU_LEAG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