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超過時間不算錢?

看板CS_TEACHER作者 (Nati)時間14年前 (2010/07/09 21:53),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我之前從某間補習班離職,工作是導師。 時薪100,2.5小時。 上班要打卡,下班時因為打卡機的地方已經鎖門了所以沒打卡。 但是,事實上每一次工作時間都會超過2.5小時, 甚至到4小時,可是錢都是算2.5小時。 問待比較久的同事,他們不覺得怎樣,變得後進的都必須一起做白工。 若是想要準時下班,還會被白眼或是講閒話。 超過的時間可能是輔導學生,或是等待學生的家長來接。 但這其實不是導師的工作範圍阿。 250元/4小時=62.5元 遠低於規定的95元。 我與之後進入的導師(也離職了)越想越覺得不對。 他提出要寄信至勞工局,請問可行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67.152

07/09 21:58, , 1F
就跟主任講 超過的錢不算 就別怪我準時打卡上下班
07/09 21:58, 1F

07/09 22:15, , 2F
就是下班打卡機的地方被鎖起來辣 怎麼打卡
07/09 22:15, 2F

07/09 22:17, , 3F
明顯違反職場的道德倫理 剝削勞工 應該讓勞工局來調查一下
07/09 22:17, 3F

07/10 00:29, , 4F
拿多少錢 做多少事 別跟自己過不去啊 辛苦了!
07/10 00:29, 4F

07/10 01:13, , 5F
光導師會想用100元工讀生的地方本身就.....離職時順便請
07/10 01:13, 5F

07/10 01:13, , 6F
勞工局關心一下吧
07/10 01:13, 6F

07/10 09:52, , 7F
別中計,請他自己去檢舉,你旁邊加油就行了!
07/10 09:52, 7F

07/10 14:37, , 8F
大多老闆都不願給加班費~ 因為他們總會推給“責任制”
07/10 14:37, 8F

07/10 21:55, , 9F
樓上講的沒錯 都是放責任制這種大絕
07/10 21:55, 9F

07/10 21:57, , 10F
我之前就直接回 責任制的話那薪水就要像責任制啊
07/10 21:57, 10F

07/10 22:03, , 11F
哈~回答真妙!那老闆怎麼回?是強辯,還是啞口無言呢..
07/10 22:03, 11F

07/10 22:07, , 12F
他是啞口無言 因為是個愛凹人的老闆
07/10 22:07, 12F

07/12 09:54, , 13F
我覺得晚走還好但現在沒提早個1小時到好像也是不敬業呢
07/12 09:54, 13F
文章代碼(AID): #1CDod12b (CS_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