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資遣

看板CS_TEACHER作者 (烏龍派出所)時間14年前 (2010/05/26 19:1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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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pss (沒有永遠不謝的花)》之銘言: 以我對勞基法的粗淺了解,試回一下 : 一年來,a同事處理大大小小的事 : 我則是忙翻了,每日上班9個半小時, : 連寒暑假(上班至少10小時)都要設計教案跟小朋友上課(無加班費) : 沒有勞健保、沒有三節獎金、沒有年終、月休四日 勞健保一定要有,三節獎金和年終就不一定要給。 看你的工作日數還有時數,是可以要加班費的。 : 今年四月中的時侯,我因為補習班沒有幫忙保勞健保 : 福利又是0,我提了辭職 : 那時侯老板說要跟我好聚好散,留我到六月底學期結束 : 並允諾給我27000(我在這一年從未領過這麼高) 這種嘴砲沒有白紙黑字,老闆可以不承認。 建議你忘了它吧! : ---- : 在上週,老板請了二位新老師來接替我的工作 : 這次他沒有請沒經驗的新人,他請了兩位有十年及七年經驗的安親老師 : 新老師適應的很好,但是每天炮轟說我們這裡多爛多爛 真的是有十年和七年的經驗嗎? 那在職場也算老鳥了, 會到新公司不久就不停砲轟新公司有多爛, 這很不可思議。 : 一個則是會私底下叫其他同事幫她找教案、找作文範本給孩子抄 : 我和a同事及其他舊同事很不適應。 : 但是兩位新老師給老板洗了腦(變成了老板面前紅人) 人家紅的話就不要太跟對方計較了。 : ---- : 原本留我六月底並允諾最後一個月會給我27000的老板 : 見新老師適應了、見公司氣氛愈來愈差,以為是我在搞鬼(哪這麼大本事) : 上周六11:55分(12點下班)我正跟主任報告完她要我做給老師們的教案 : 老板說我就做到今天了 : 但是離五月底還差七個工作天(我的27000咧,我的生活費咧) : 可想而知,一定沒了,說不定15k都領不到(很難過) 未必。(見後面) 刪掉一些你和老闆的互動。 : 我有幾件事情想請教並告知大家: : 第一:這間補習班沒有勞健保(員工5人以上) : 但是薪水中有補貼1000元。(勞基法) 員工五人以上就要保了,老闆給你的1000元, 薪水條上有註記嗎? : 第二:安親班小朋友用的教材全都是買一本, : 然後影印n本的。ex評量、測量卷。(侵權) 這個你要有證據就可以對老闆下手。 : 第三:這間補習班公文報的使用面積是一二樓 : 但是連同隔壁大樓一樓,及地下室,全都有使用。 如果你要從這一點對老闆下手的話, 先看安親班所在地的教育局, 會有「補習教育股」, 可以查安親班的立案資料, 若確實不符,那就可以去檢舉, 教育局會派人來稽查, 只要來稽查的時間安親班在非許可的教室上課, 教育局會對老闆下手的。 : 第四:a同事這一年來的特休全都還沒請過, : 這樣無故被遣散了,是不是特休假可以折現呢 特休是否可折現,要查一下勞基法。 : 我和a同事很怕老板薪水東扣西扣,連15k都不到(我真的會哭...) : 第五:我不曉得勞基法規定特休幾天,我只知道老板在員工需知上寫特休一日 : 但是前幾周我們有問老板特休一日太少,她說那三日 : 最近新老師來,她們很有經驗了,直接跟老板說你們公司特休太少了 : 總之,周六老板跟新員工說 「特休是七日」 我是老闆,我也會對看起來很有經驗的人說七天啊, 而且我還會補上「我們一切都是照法律來走的。」 因為很有經驗的人會比較難搞, 看起來好說話或是年輕好欺負的, 就不一定了。 : 我到底該信哪一種說法呢?? 你該信的是勞基法,雖然勞基法往往是擺著好看的。 : 我五月第一週跟第三週的星期六(上半天)都請了特休 : 請問這算請了一天還是二天呢 : ---- : 如果他扣了我們薪水,可能只要在離職員工上花點小手段就淨賺的小零頭, : 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的心血及成果,是我未來幾個月的開銷, : 是我全新準備考試的後盾,所以我還是想會據理力爭 : 希望有人可以幫助我們,員工不是好欺負的... 是,員工不是好欺負的, 不過法律不會保護守法的人, 只會保護懂得使用它的人。 如果你真的想要伸張自己的權益,那要準備充分的資料。 針對薪水和加班費的部分,你有留存你的出缺勤記錄和薪水條嗎? 最好有白紙黑字的證據,這樣對方才無從狡賴。 勞健保部分,你可以匿名檢舉,這樣勞保局和健保局會一次查整個公司的; 不過你都要離職了,匿不匿名其實沒差了。 你還可以抓另一條:勞退金提撥。 你只要去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出具你的證明文件,辦事員會調出你的全部勞退金資料, 你就可以看老闆有沒有幫你提撥。 總之掌握的證據越多,讓老闆吃癟的機會就越大。 但是就算你已經掌握證據了, 也要裝做什麼都不知情, 等真正開戰了再一次把老闆打爆。 不知道你還會進這間安親班嗎? 如果會,那要特別小心不要打草驚蛇或是留下任何把柄, 沒有任何把柄被抓著,屆時如果真的開戰才能毫無顧忌。 要其他員工幫忙蒐集證據,這太冒險了。 雖然勞基法往往是擺著好看的, 但要真的用上,還是能夠保障一下勞工。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的問題, 勞工局和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免費法律諮詢, 可以問得更詳細。 然後不要臉毛遂自薦一下,如果你要寫存證信函,我可以幫你寫。 另外建議你把訴求分成兩部份:和你自身權益相關、和你自身權益無關 無關的像是影印講義、軟體正版與否、是否違法使用教室這些, 要檢舉的話就當成額外的發洩,也就是如果檢舉成功老闆被罰,你就當賺到, 但是不要把這些當成籌碼, 因為即使老闆被罰到臭頭,也和你能不能拿到滿意合理的薪水無關。 如果檢舉不成老闆平安無事,那也不要太在意。 和你自身權益相關的,就要認真看待, 因為這部份才是真正可以當作你的籌碼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8.65 ※ 編輯: toit 來自: 203.73.58.65 (05/26 19:21) ※ 編輯: toit 來自: 203.73.58.65 (05/26 19:33)

05/26 23:13, , 1F
推一個~
05/26 23:13, 1F

05/26 23:20, , 2F
看到這篇真的心有戚戚焉...有熱情的板友相挺感覺很窩心
05/26 23:20, 2F

05/27 11:36, , 3F
不照顧底下員工的老闆該死! 除非員工太混.....
05/27 11:36, 3F
文章代碼(AID): #1B_GAwOC (CS_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