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經濟公民生產成本與機會成本
有關機會成本與生產成本的算法學生提出了疑問
我也陷入了深思...所以想請板上各位幫忙~~~
在機會成本與生產成本有一種常出現的題目:
如某人辭掉了每月40000薪水的工作,開了一間店鋪,
將自家原有20000租金的店鋪收回,每月的人事成本50000
原料成本12000...請問這位老闆每月的生產成本多少?
我的疑問在辭去的工作薪水,如果是算機會成本,
當然一定要將失去的薪水加進去,
但是每個月的生產成本也要將辭掉的工作薪水算進去嗎?
因為生產成本是生產者使用各種生產要素所須支付的代價
例如地租.薪資.利息等,個人想法是如果每個月都加入去算
那除非銷貨收入達到一個數字...否則每個月毫無利潤可言...
但是學生的學校老師說要加入...所以他產生疑問...
希望板上各位前輩給予我一些答案,讓我能給學生正確的想法~~
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6.128
→
12/02 16:52, , 1F
12/02 16:52, 1F
推
12/03 00:02, , 2F
12/03 00:02, 2F
→
12/03 00:02, , 3F
12/03 00:02, 3F
推
12/03 12:10, , 4F
12/03 12:10, 4F
→
12/03 12:11, , 5F
12/03 12:11,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