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幹部研習營-誰要參加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九十五學年度學生體育運動社團幹部研習營
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台體(一)字第0950088632函辦理
二、目 的:為推展校園體育運動風氣,提昇學生社團幹部舉辦體育活動競賽之
組織規劃能力,特舉辦本活動。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研習日期:95年11月24日(星期五)至26日(星期日)共三天
六、研習地點:南台灣溫泉大飯店(屏東縣車城鄉溫泉村溫泉路玉泉巷37號)
七、參加人員:由各校體育室(組)或課外活動指導組推薦報名,每校限二名,錄取
70名額滿為止。
註:1.各校學生活動中心、學生代聯會之體育幹部為優先錄取對象。
2.體育性社團幹部
3.服務性社團
八、研習方式:(一)專題研習 (二)實務習作(三) 綜合座談。
九、報名辦法:
(一)按本會所寄發之報名表填寫清楚,加蓋課外活動指導組或體育室(組)戳章
,於95年11月3日(星期五)時前寄回總會,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活動組
地 址:台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
(三)連絡及收件人:活動組 陳煌榮
(四)連絡電話:(02)2771-0300轉20
傳 真:(02)2771-0305
(五)報名時請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請用現金袋或來會繳交),未
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保證金於報到後無息退還。
十、備 註:
(一) 參加人員請自備盥洗用具、運動服裝、運動鞋、泳衣、泳帽、蛙鏡。
(二) 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推薦,全程參加者發給結業證書。
(三) 參加人員報到及往、返交通費請自理;本會將於報到當日上午10:00、
10:30及結業式完畢午餐後提供高雄火車站後站及南台灣溫泉大飯店接送。
(四) 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膳、宿費用由本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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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花雪月已不再,莫問我從何處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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