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九十五年度全國教育盃橋藝錦標賽
九十五年度全國教育盃橋藝錦標賽競賽辦法
一、宗旨:為推展健康台灣,提倡渡假休閒橋藝運動,鼓勵教育人員善用閒暇參與運動,
並藉以聯繫情誼及經驗交流。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橋藝協會、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光榮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橋藝委員會、高雄市橋藝屋中心、高雄市光榮國小家長會、
錦美企業、賀鐵企業
六、比賽日期:
(一)教育人員組隊制賽:95年12月2日下午1時30分至12月3日下午4時10分
(二)大專學生組隊制賽:95年12月2日下午1時30分至12月3日下午4時10分
(三)中學學生組隊制賽(高、國中):95年12月2日下午1時30分至12月3日下午4時10分
視報名隊數決定比賽分組方式。
(四)國小組隊制賽(菁英及入門兩組):95年12月2日下午1時50分至12月3日下午3時10
分。
(五)雙人賽:各組於12月2日上午9時10分至12時10分單節記分排名(各組可事先報名或
現場報名至12月2日上午9時或13桌額滿止),下午起為隊制賽
(六)選手之夜:12月2日晚上6時30分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光榮國小大禮堂。高雄市鹽埕區大智路150號。國小電話:
07-5514579
八、比賽資格:
(一)教育人員組:凡各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各縣市
政府教育局、各社教機構)及各級學校單位正式編制內之教職員工或退休人員,得自由組
隊報名參加。(比賽應備服務證明或教師證)
(二)學生組:在學學生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三)國小組:迷你橋牌菁英組及入門組隊制賽,國小學生自由組隊參加
九、比賽辦法:雙人賽及四人制論隊賽,每隊四至六人
十、獎勵:1.採SWISS賽各組取前四名頒發獎杯獎品,第五、六名頒發獎品
2.指導老師視報名參賽隊數擇優獎勵
3.依中華民國橋藝協會規定,頒發正點。
十一、報名時間:每隊四至六人,即日起至11月26日止,逾期大會得不予受理
報名。
十二、報名費:教育人員組1000元、學生組、國小組免費。
十三、報名地點:高雄市光榮國小學務處
TEL:(07)5514549~121
FAX:(07)5333707
陳國文 E-Mail:chen1@kcg.url.com.tw
十四、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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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irylandsky 來自: 220.141.39.131 (11/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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