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98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通知
學校的行政人員是想怎麼,怕我們過完年就不想註冊了嗎?
我才剛放寒假回家就要回學校,
只想圖利自己的休假時間好安排,學生狀況都不用管了?
凡欲申辦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按下列步驟依序辦理:
1.依台灣銀行的規定,先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入
資料,並備齊對保所需相關文件,於99年1月15日起至台灣銀行全省各地分行完成對保
申貸作業。【非初辦者,請就近至台銀台中分行(自由路一段140號)辦理對保】
2.登入本校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學雜費管理→就學貸款申請作業-學生→登入→填寫資料
後儲存→送出申請→列印學校申請書。
3.於辦理時間攜帶學生證至教務處二樓會議室觀看宣導短片及繳交學校申請書、台灣銀行
貸款申請表第二聯「學校存執」、近三個月戶籍謄本乙份(舊生非初辦者免繳交)、縣
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未申貸生活費者免繳交)及差額。
辦理時間:99年1月18日至22日
上 午:9:00 ~ 11:30
下 午:1:00 ~ 4:00
※有關台灣銀行申請貸款流程請至下列網站查詢
※可申貸之項目有: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3000元)、住宿費(不含押金)、學生平
安保險費。另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申貸生活費。
※如欲申貸「校內住宿費」者,住宿費押金2000元依規定不能申貸,需於1/18-22就學貸
款收件時,當場繳交。
※申貸校外住宿費者,一律以校內住宿最高金額22,500元申貸,至台灣銀行對保時,請務
必攜帶98學年度「校外住宿費貸款額度證明」單,以利辦理。
※申貸書籍、校外住宿、生活費者,需繳交學生本人銀行(郵局)帳戶的存摺封面影本。
※享有教育補助費或學雜費減免者,應先扣除補助或減免金額,不足部分才可申辦貸款。
※高年級在校外單位實習的同學,如無法依規定時間親自到校辦理,需於1/22(五)前
(以郵戳為憑),將就學貸款相關文件(含學生證及掛號回郵信封)掛號寄至學務處
課外活動服務教育組(402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辦理就學
貸款。需補繳差額者不得以郵寄方式辦理。
注意事項:
1.家庭年收入在114萬以下者,優惠期間免付利息。
2.家庭年收入逾114萬而在120萬以下者,優惠期間之利息,由申貸學生自付一半,並按月
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繳付。
3.家庭年收入逾120萬者,且家中另有一名兄弟姊妹就讀高中職(含)以上學校者(需附
另一名兄弟姊妹之學生證影印本),優惠期間之利息,由申貸學生全額負擔,並按月於
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繳付。
※如有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服組王小姐(04)24730022轉11200#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38.31
※ 編輯: sunkelsa 來自: 122.117.38.31 (12/29 20:01)
推
12/29 20:26, , 1F
12/29 20:26, 1F
→
12/29 20:35, , 2F
12/29 20:35, 2F
推
12/29 23:33, , 3F
12/29 23:33, 3F
推
12/30 09:36, , 4F
12/30 09:36, 4F
推
12/30 15:40, , 5F
12/30 15:40, 5F
推
12/30 15:44, , 6F
12/30 15:44, 6F
→
12/31 13:21, , 7F
12/31 13:21, 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