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度國家B級籃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看板CSMU-RM-btb作者 (KazeTatsu)時間17年前 (2008/08/23 14: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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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度國家B級籃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提倡我國籃球水準及掌控國際籃球發展趨勢以及培養籃球裁判人才和確立 本會裁判制度。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講習日期: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共計三天。 六、講習地點:台中市僑光技術學院(台中市僑光路100號)僑光館。 七、報到日期: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八、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年滿二十足歲,具備C(縣市)級裁判資格者。(附裁判證影本以 玆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九、參加人數:額滿為止(預計120人)。 十:報名日期:(1)即日起至九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外縣市通訊報名表以十五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辦法:(1)填寫本會印製之報名表(附件一),附學經歷、裁判證影本、一吋半身相片四張。 (2)需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近三個月內)。 (3)報名費新台幣貳千元整(除重大事故不予退費)。 十二、參加講習人員資格由本會審查之,講習會之教材由本會提供之。 十三、報名地點:(1)親自報名:台中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05號。 電話:(04)2258-5353 傳真:(04)2259-3030 聯絡人:李俊明 電話:0910561924 (2)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及規定資料隨同報名費以現金袋郵寄至本會。 十四、研習內容:(1)最新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 (2)籃球哲理及裁判法。 (3)體能測驗及場試。 十五、甄試內容:(1)筆試。 (2)體能測驗。 (3)場試。 十六、成績評定:凡參加講習經由考試評定及格者,則核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核發B級籃球裁判證。 十七、注意事項:(1)報名未出席研習者及缺課三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喪失發 照資格,不得退還報名費。 (2)研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自備哨子,勿遲到早退。 (3)講習會之午餐、飲水由本會提供。 十八、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basketball-tpe.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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