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醫技系94~96級 英文能力檢定畢業標準
※ [本文轉錄自 CSMU-MT96 看板]
作者: woodstock7 (wow) 看板: CSMU-MT96
標題: [公告] 醫技系94~96級 英文能力檢定畢業標準
時間: Thu Jun 26 14:47:23 2008
醫技系96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英檢相關規定:
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學生英文能力檢測暨畢業資格實施辦法」辦理。
醫技系95學年度入學生適用英檢相關規定:
*英檢課程部份:(若於開課前取得全民英檢中級複試、外語能力測試FLPT-195分、多益
(TOEIC) 750分、電腦托福213分及IELTS 6.0,則可免上此課程,通過者請將正本影本繳
至系辦核對,若未於一年級第一學期末2星期前繳至系辦,則必選讀該課程。)
醫技系94學年度入學生適用英檢相關規定:
*英檢課程部份:(若於開課前取得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外語能力測試FLPT-150分、多益
(TOEIC) 650分、電腦托福173分及IELTS 4.0,則可免上此課程,通過者請將正本影本繳
至系辦核對,若未於三年級第一學期末2星期前繳至系辦,則必選讀該課程。)
其他注意事項:
1.本系9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於大三學期結束前至少參加過一次本辦法第
四條第一款規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並於大四開學後二星期內檢繳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
至各系登錄,以作為畢業資格審定之依據。
2.本系9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成績無論通過與否,皆須
將成績證明文件繳至各系辦,方能輸入系統內作為存查以及認證;特別是未達規定及格標
準者,需經此步驟才能在選課單裡點選「進階英文讀寫」或是「進階英文聽說」等課程。
3.本系9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未經第2項規定步驟執行者,即使選修進階英
文等課程,仍不可作為畢業資格審定之依據。
4.如已考過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請務必記得留存成績證明之文件;已超過申請證明期限者
,如無法提出成績相關證明,則敬請重新考試。
5.學生如於高中時期已通過英文能力檢定考試,其能夠提出具體的証明(例如成績單…等
),即承認。
若有相關問題 請盡速至系辦詢問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47.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47.151
推
06/26 15:56, , 1F
06/26 15:56, 1F
→
06/26 17:14, , 2F
06/26 17:14, 2F
※ 編輯: woodstock7 來自: 140.128.147.151 (06/26 17:16)
※ 編輯: woodstock7 來自: 140.128.147.151 (06/30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