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 H1N1防疫宣導

看板CSMU-MED98作者 (fifteen)時間16年前 (2009/09/03 15: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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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學大學因應H1N1新型流感防疫宣導單 ※為預防流感,請各位同學養成衛生好習慣:勤洗手、量體溫,並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 禮節: 1、咳嗽時用衛生紙遮住口鼻,然後將紙丟進垃圾桶。 2、如果可以忍受,咳嗽時應戴口罩。 3、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之後要執行洗手。 (使用酒精性乾洗手劑或肥皂及清水洗手) 4、儘可能與別人距離保持1公尺以上。 ※如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敏引起之流鼻水),請立即就醫,並主 動以【電話】向學務處請假。 1、攜帶身分證與健保卡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流感門診】就醫,憑註冊繳費單或學 生證,可免掛號費。 2、學務處請假電話04-24730022轉11200接14 ※健康自主管理原則: 因您曾與H1N1新型流感之極可能或確定病例有過接觸,為防範H1N1新型流感之傳染,並保 障您自己及親友的健康,請在7日內,確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一、 儘量於家中作息與活動,有需要外出時應戴口罩。家人可照常上學、上班, 除非自主管理者發病,否則沒有行為上的限制。 二、 應確實作到: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及呼吸道衛生、維持居家環境的清潔與通風、 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及出入公共場所。 三、 於自主健康管理的7日內,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並主 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 四、 於自主健康管理的7日內,自行注意健康狀況,若有發燒(>=38℃)、咳嗽等 類流感症狀,請立即戴上口罩,並通知當地衛生局/所,由衛生單位協助就醫。 五、 就醫時,應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六、 如無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依同法第七十條處新臺幣3,000至15,000元不等罰鍰,得連續處罰。 七、 如有身體不適或其他疑問,可撥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流感門診】諮詢電話 04-2473-9595分機32173。 中山醫學大學 學務處 關心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44.153 ※ 編輯: wkatzen 來自: 140.128.144.153 (09/0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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