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07東亞醫報帳核銷相關規定
這是子堯寫的請款規則,請大家注意看!!!
到時候如果出問題,請不到錢,我也救不了你!!!
相信隨著籌備進入最後階段,應該有許多部門開始要進行報帳核銷的動作了,以下是在我還
有資格公開說話時的規定:
1.收據
請備齊以下項目(缺一不可,否則不予報帳核銷)
(1)抬頭:中華民國醫學生醫學人文交流協會
(2)統一編號:14553278
(3)店章(俗稱大章)
(4)店長私章(俗稱小章)
(5)年份日期
(6)項目.單價.單項金額.總額
*若是收銀機所開的發票,請打上統編即可
2.認可及核對
請各部部長:
(1)整理並核對貴部發票或收據內容,無收據項目請列於表格最後並於"備註"處註明原因
(2)完成制式表單(已以eamil寄至各部部長副部長信箱)後簽名
(3)請管轄該部貴部的OCEB簽名確認
(4)將表單及收據親自交給財務部部長 王彥翔, 由彥翔核對並確認簽名後,才算是正式完
成核銷動作,准予請款
3.若有大筆支出(旅館住宿費.餐費.印刷費.場佈費等)須立即核銷,請先行通知彥翔並知會
管轄貴部的OCEB及主席,由財務部統一處理
4.若發現有浮報或不實的情形(由OCEB全體開會認定),該部經費全部刪除.
5.其他未列明項目,由OCEB討論後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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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