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淺論謊言

看板CSMU-FHLF作者 (帥哥養成A計畫)時間17年前 (2008/04/11 21:0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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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說到謊言的經文相當的多。 剛剛找了一下, 大概有129節之多。 不多提了! 其實我只是想提到一點,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林前6: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10:23》 我們也都知道,末後,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罪,受羔羊審判。 反而是信心,還有傳福音更加的重視。 但我們為什麼還是要說, 說謊是不好的行為呢? 其原因就是(或可能就是), 可能會讓人跌倒! (此文的緣由就算的上是一個例子。) 然後就讓上帝的名受到虧損! 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 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 鞭打、監禁、擾亂、勤勞、儆醒、不食、 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 真實的道理、神的大能; 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 榮耀、羞辱,惡名、美名; 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 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 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 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 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 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 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 《林後6:3-10》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 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無論是喫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 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纔好。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 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羅14:20-22》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 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林前8:13》 我們是愛神的。 就像是愛父母親那樣, 我們若是有好行為, 自然我們的父母, 會與有榮焉。 上帝也是如此! 儘管祂根本不需要人的稱讚。 但是使得上帝的名受稱讚, 卻是每個基督徒的功課。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林前10:12》 因此,儘管重點是信心, 還是要有行為, 與與悔改的心相稱。 這就是我們的果子。 以上! -- 一樣是Christianity版的文章, 拿來跟大家分享! 原文是有人在批判說, 為什麼亞伯拉罕謊稱撒拉是他的妹子, (其實也不是謊稱, 就沒說出另外同樣是妻子的事實。) 上帝沒有降罰。 他兒子以撒也做過一樣的事情! 另外其實聖經中多次跟我們說到, 說謊是不好的,是魔鬼的信徒, 但是又沒有實際的來懲罰, 這些我們看起來"信心的偉人們"? 這是爲什麼呢? 雅各也騙取的他老哥長子的祝福。 甚至還更蒙福! 有人說,可能是我們想太多, 把無罪的當成有罪。 上帝可能並沒有那樣子來看待這樣的事情。 這樣的說法我有點不以為然, 因為聖經是"多次"記載, 說謊是不好的。 不過聖經中也是有地方指出,這是人的天性, 但是屬神的人,卻可以不必如此! 大家也一起來討論吧! -- 一個身體是由好些細胞構成的,而每一個細胞有它不同的功用。如果白血球說:「我不是 腦細胞,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是身體的一部分。如果肌細胞說:「我不是 視細胞,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是身體的一部分。如果全身是嗅細胞,怎 麼能走呢?如果全身是聽細胞,怎麼能吃呢?然而,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把那些不同的細 胞都安置在人的身體上。如果全身體只有一種細胞,怎麼能算是身體呢?所以,表皮細胞 不能對內分泌細胞說:「我不需要你!」骨細胞也不能對脂肪細胞說:「我用不著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38.169 ※ 編輯: iamalfred 來自: 122.118.38.169 (04/11 21:03) ※ 編輯: iamalfred 來自: 122.118.38.169 (04/11 21:06)

04/13 00:07, , 1F
有一次團契有邀老師來說基督徒與誠實....
04/13 00:07, 1F

04/15 14:36, , 2F
那他(她)的看法是什麼呢?
04/15 14:36, 2F

04/16 11:28, , 3F
印象最深的是老師說"要想你為什麼不能說實話?"
04/16 11:28, 3F

04/16 11:40, , 4F
淺淺的論...十誡裡也是清楚的說"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
04/16 11:4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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