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桌球比賽的注意事項及公告
September 27, 2009
98學年度系際盃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全校運動風氣、提高桌球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加強
系際聯誼及增進團隊合作精神,特舉辦本比賽。
二、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以各系為單位,各單位男、女混合為一隊。
三、比賽時地: 中華民國98年10月5日至10月9日,大慶桌球教室。
四、比賽時間:5.30~8.30pm
五、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月2日(星期五)18:00pm時止,將報名表E-mail至
bluescratch7@hotmail.com信箱,逾期概不受理。若有問題請打電話至0988506404找黃國
禎同學。
六、抽籤: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
七、競賽規則及方法:
(一)競賽分組:以系為單位。
(二)報名人數規定:每系限報3隊,每隊註冊以十人為限。
(三)比賽制度:
1、各組僅報名一隊,則不舉行比賽。
2、各組報名二隊,採三賽二勝制。
3、各組報名三隊以上五隊以下,採循環賽制。
4、各組報名六隊以上八隊以上,分組循環預賽,分組冠、亞軍採淘汰賽制。
(四)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以零分計算,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3、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 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場除以負場之
勝率,大者為先;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局除以負局之勝率,大者為先
;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除以負分之勝率,大者為先;如再相同時,
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C. 計算勝率的公式為:勝率=得點(局、分)除以失點(局、分)。
(五)比賽細則:
1、各隊在規定比賽時間前十分鐘至記錄台領取比賽記錄單,填妥後即提交大會,至比賽
時間仍未提出名單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
2、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長決定之,其裁決為終決
。
3、比賽採七人五點制,其順序為男單、女雙、男女混合雙、男雙、女單, 單雙不得重覆
;每局11 分,各點以五局三勝,各場以五戰三勝制記分。
4、團體賽中任何一點,因未到被判棄權時,取消該場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
5、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八、獎勵:取前四名頒獎,獎品豐富。
九、申訴:
(一)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有名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二)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從裁判之判決時,得由領隊或隊長以書面於賽後三十分鐘內向
大會提出申訴,由大會審判委員會判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比賽現場一律不接受口頭抗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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