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通知
一、99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各項繳費單將於99年7月中旬由銀行寄發。
二、
1.本學期註冊繳費日期:即日起至99年8月24日截止。未依規定
繳納學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處理。(招生註冊組分機:
11100轉11~14、17)
3.99年8月25日(含)以後申請辦理休學、退學者需依規定繳費。
4.請持學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至各系指定銀行繳納,如繳費單
遺失,請自行上學校網站下載或至指定繳費銀行請專員列印。
台灣銀行繳費學系:牙醫系、護理系、營養系、物治系、職治系、
語聽系、視光系、醫管系、職安系、應化系、心理系、醫影系、餐
飲系、應資系、台文系、醫社系、應外系、二護、二醫管、二視
光、二醫影、二餐飲、視光進修班。
三、僑生學費繳費單請至學務處生僑組領取。(生僑組分機:11200
轉11)
四、無故未註冊者,依學則規定處理。(招生註冊組分機:11100轉
11~14、17)
注意事項:
一、繳學分費之延修生請於99年9月16日(星期四)至教務處招生註冊
組領取註冊學分單,持單至會計財務室繳費。(招生註冊組分機:
11100轉11~14、17)
二、
2.外籍生學雜費收費標準:大學部比照本校國內學生收費金額繳
交,研究所(碩/博班)比照本校國內研究所1.5倍收費。(會計財務
室分機:11052、11055~11056)
四、辦理教育部各類學生減免者,將於6月15日截止申請,詳細辦法
請上本校網站學生資訊系統之課服組檔案櫃,因特殊原因逾期者,
請立即電洽學務處課服組。(課服組分機:11200轉17)
五、
1.辦理教育部就學貸款之學生,請於:
99年9月8日至10日 上午 9:00 ~ 11:30 下午13:00 ~ 16:00
持:
學校申請書、
台灣銀行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
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非初辦者可免繳交】、差額及學生證
至校辦理,逾期將不受理。
2.辦理就學貸款之詳細規定,請上學務處檔案櫃查詢或電洽學務處
課服組。(課服組分機:11200轉18)
六、學生證統一收齊由班代於開學後一星期內送教務處蓋註冊章,
即完成註冊手續。
※個人或班代(含研究生)零星辦理時,請攜帶『學費繳費收據』蓋
註冊章,未攜帶者不予受理。 (招生註冊組分機:11100轉11~14、
17)
◎學校總機:(04) 24730022
◎開學暨正式上課日期:九月十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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